鞍山市劉玉江遭硫酸毀容失明苦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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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劉玉江44歲,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人。當時還是鐵路工人的他,在2000年因與鄰居袁國新發生口角,結果被袁國新、林乃有、袁素娟等人用硫酸毀容。此案件在當時被列為遼寧省重大刑事案件。由於立山派出所辦案拖延辦案近三個月,造成至今還有四名罪犯逍遙法外,被害人沒有得到一分錢賠償,失去雙目,工廠也只好讓他下崗,每月靠400元退休金過活。

一言不和遭硫酸毀容

劉玉江告訴記者:當時跟鄰居一言不和發生爭吵,結果鄰居糾集來7個人毆打他。其中有兩個人抱著他,一個人拽著他的頭髮、按著他的脖子,還有一個架著他的胳膊,被痛毆一頓,樓裡的人都勸架,拉開後,我就上樓回家了。半小時後,他們叫來十多個人,三輛車,在樓下叫我,讓我下樓,於是我到樓下,打鬥中我臉上身上被他們澆了硫酸。。。我簡直就是「嚎叫」著被我愛人送到醫院搶救。

醫生給我的診斷是:硫酸造成顏面部、胸腹部、雙上肢大面積燒傷、III度燒傷面積占10%以上。20多天後,我雙目失明,右眼球摘除。造成我顏面醜陋。法醫的鑒定是,被毆打毀容後的劉玉江全身三處重傷,眼部損傷為一級殘、面部損傷為三級殘。

警方辦案漫不經心

案發後我愛人立即報案,立山派出所劉顏宇說等「十一」節後再辦案,不但沒有拘留犯罪分子,而且連傳喚、訊問都沒有進行,也沒有及時取證。直到10月9日才找第二位證人作筆錄,10月13日才找到第三個證人。使得犯罪嫌疑人有機可乘,得以訂立共守同盟,紛紛逃匿,連罪犯袁素娟歸案後都說:「事後派出所沒找我們」。而在場目擊證人懾於罪犯囂張氣焰,不敢出來如實作證,致使指控犯罪的證據相對不足。成為警方從輕從慢、降格為治安案件的借口。

大事化小:刑事案件變治安案件處理

高傑說:我們的報案、被害人的陳述、目擊者的證方都能證明此案是袁氏姐弟與其糾集來的六、七個同夥蓄意報復的惡性刑事案件,案情明瞭,無須偵破。但辦案單位立山派出所卻將此案按照治安案件處理,讓我們自己拿錢先治病。明明10月3日辦案人到醫院作筆錄時已經知道被害人傷勢嚴重,此案不可能是治安案件,卻還是沒有抓捕一個犯罪嫌疑人。立山派出所所長王樂夫、辦案人劉顏宇說:此案得鑒定結果出來才能抓人,還說等半年後才能抓人。可是,沒等鑒定結果出來,犯罪分子早就賣掉樓房攜款外逃了。直到2001年5月30日才只有三人歸案被判了刑。其他四人還在外逃。

犯罪分子賣房攜款潛逃

就在我們四處求醫,借錢治傷時,聽到犯罪分子袁國新賣掉房子的消息,我們反映給辦案單位。立山派出所所長王樂夫說:咱管不著。還說「你們看病沒有錢,我們不管,就是現在抓到犯罪分子,也不能拿錢給你們看病」。而袁國新、李秀梅夫婦賣了自家樓房,還賣掉父母的房子;袁國新妻子李秀梅是引發這起案件的元兇。她提供硫酸瓶找來袁素娟而致矛盾激化,案發後「感到事情不好」,將自己和老婆婆的二處樓房賣掉,與袁國新一起逃往外地藏匿。李秀梅即是傷害案件的同案,又是包庇袁國新的包庇犯。主犯林乃有將自己的房子更為女兒名字給女兒住,主犯袁素娟也攜款潛逃,造成民事賠償無法執行的後果。

記者問:那麼這些犯罪嫌疑人目前有消息嗎?

劉玉江:有消息,雖然房子都給賣,但都沒跑遠,都在鞍山市裡呢還做買賣呢。警方不抓。有保護傘。他們公安法院檢察院都有親屬。我們上訪北京去,那裡都答應的好著呢,你回去馬上就辦,要繩之以法,可就是欺騙,一回到鞍山就沒人理我們這個岔了。回來就沒有動靜了。

警方保護犯罪分子

參與行兇的趙傳剛因其小舅子曹× × 與辦案人劉顏宇是同學,又是同事,劉顏宇竟讓趙以證人身份作筆錄,趙在筆錄中說自己是「看熱鬧」的,反把他自己當幫兇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辦案人也為其開脫,說他們是拉架的。我們在法醫鑒定前曾在市場見到趙傳剛,並將此報告給立山派出所所長王樂夫,但第二天法醫鑒定後,趙傳剛全家已不知去向,而且參與打架行兇的其他人也都跑掉,這顯然不是巧合,而是辦案人通風報信所致。直到2001年4月19日我們發現趙傳剛報警後才將其抓獲,但辦案人柳興庫以取保候審為名又將其放掉。對於主犯袁國新,辦案人馬洪庭、柳興庫說:「袁國新沒有罪,追他也沒有用,他沒有錢,你願意上哪告上哪告,找到聯合國也沒有用」。現在,袁國新已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事實上連袁國新自己也知道有罪,害怕被處理,否則就不會畏罪潛逃。辦案人竟為這樣的罪犯開脫罪責,他們究竟是為誰辦案?

伸張正義,討回公道。

辦案單位如此辦案,真令我們被害人寒心!在我們強烈要求和上級督促下,立山公安局2001年2月才發出協查通報,2002年才將林乃有、袁素娟、袁國新三名罪犯繩之以法。分別被判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2年。但是,由於辦案單位的瀆職包庇,仍然沒有查清本案全部犯罪事實,沒有查清參與作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沒有查清這些人是如何糾集到一起的,事前如何策劃,事後如何串供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在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某些辦案人的包庇縱容下,這起駭人聽聞的硫酸毀容案件的事實真相並沒有完全查清,參與此案的李秀梅、袁國強、趙傳剛、宋茂情等人還在逍遙法外。我們強烈要求上級領導過問此案,查處辦案單位包庇罪犯,徇私枉法的違法行為,早日將全部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為我們申張正義,討回公道。

記者:請問您目前的生活和身體狀況如何?

劉玉江:我出事後,我啥心情都有過,現在案子老是沒有進展,高傑連續上訪都好多回了,啥也解決不了。我現在活著也沒有意思,以前我上班掙錢,老婆孩子都挺好,我現在成這樣了,啥也不能做,成廢人了,成累贅了,沒人照顧我,我都不能生活。沒有眼睛啥也幹不了。我的面容被毀了,我也不能見人,可傷害我的人,他們還有幾個人仍然在逍遙法外。我這樣了,單位也把我給下崗了,一月給我400生活費,看病都沒錢。我女兒19歲在上海舞蹈學院學習舞蹈,上有老下有小,真是苦不堪言!目前經濟很困難。我的心願就是將殘害我的犯罪分子抓起來判刑,賠償我的一切損失!嚴懲知法犯法有法不依跟犯罪分子沆瀣一氣的公檢法人員。@

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

高傑、劉玉江

電話:0412—654056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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