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榮:是扶正共和,還是建立聯邦?

武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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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1)目前民運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中國民主運動是要最終地在祖國建立民主的制度,這一點沒有任何懷疑的餘地,也不存在問題,但是在民主制度建立時(這並不是遙不可及的事情)中國是要實行共和制還是聯邦制的確是一個問題。如果這樣的問題是一個小問題,那麼,情況也許例外,只是這個有關國體的問題實在重大,因此,我們無論如何也輕視不得。所以,我在構思這個篇文章的時候並不是認為這樣的問題就不重要,可是,如果讀者們耐心讀完了全文後,你就會發現我對這樣如此重要的問題竟然採取了置之高閣的做法是否正確?

問題就在於從國家或者民族的角度講,國體問題的確是一個特大的問題,這樣的問題建立在人民廣泛討論的基礎之上是我們民族和國家的幸事。把這樣的情況和以前中國在重大問題上的獨裁者的一錘定音的情況聯繫起來思考,進步的事情就不在是一個行而上學的字眼可以搪塞的了。就這個意義而言,海外民運人士中間興起的有關國體問題的研究是十分自然的。在海外自由的環境下,這個只有在自由討論不受任何限制的條件下才能夠結出果子的問題在我們民運人士的智慧中發出光亮也是一樁好事。

進一步的分析表明,在中國實行共和制將近100年的時間之後,有人重新提出討論聯邦制的問題表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實行共和制的那個時間上,我們民族的智力和政治水準還很幼稚,以至於這樣如此重要的問題事實上「逸」出了民族的討論和爭論。在實行革命,搞共和制的問題上,我們能夠發現的只是政治家、革命家的一句話或者一個意向,看不人民和專家學者們參與的事情。正因為情況如此,所以在共和制已經快有100年的時間裏,人們重新提出了聯邦制的問題就一點也不奇怪。站在民族和國家的立場上,討論的結果即使絕大多數人最後地接受了共和制,但是討論的價值也還是顯然易見的,在一部分人堅決主張聯邦制的情況下,共和政體非但不會削弱,而且會在反對的呼聲不斷的得到加強。

上述的問題不過是說明了在民族和國家的層面上爭論和討論國體問題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這樣的事情如果原封不動的移到民運隊伍中,認為我們民運人士也應該圍繞這個問題展開討論那就大可不必,在下面的議論中,我將要詳細地說明之。

(2)共和制和聯邦製作為國體都有它成立的理由,就理論上講,共和制的思想更多的與民主有關,而聯邦制的思想一般的都與自由有關,因此在民主和自由有著區別意義時,這兩種制度的內在區別也就容易辨認,在那些長期具有民主革命傳統的國家中大都實行共和制,而那些具有長期的自由傳統的國家中,一般都願意實行聯邦制,在這裏,制度本身並沒有獨立的價值可言,它的價值同採取它的國家與民族的歷史、風俗、文化與習慣有關,因此,如果說這裏有一個選擇的意義的話,那麼,一個國家和民族採取某一種制度而排斥另外一種制度的事情就不是「任性的自由」觀念可以解釋得的。

如果說我們對於問題要作深入的研究,那麼就會發現,在實行共和制的那些國家中,民主的思想在一個偶然的時間中有一種突飛猛進的發展,這種發展造成的結果是民主的立法形式造成了共和體制,在這種體制中建立在普選制度上的民主保證了各階級和各民族公平參與政治的可能性,與此相關的是這種可能性的實現和制度本身的性質之間存在的差異往往會被人們忽視,於是共和制的存在就好象要求自己必須一次又一次的更新,更新的結果是共和國的面貌一次又一次的改變和變化,民主也就在這個過程中一步又一步的進步和發展。正因為這樣,在實行共和制的國家中,大都有著一個民主進程中的「倒退」,而每一次的「倒退」都好象同進步有著連帶的關係,但是這樣的現象又往往會促使共和國中的有思想的人考慮與共和制不同的聯邦制的問題。問題的焦點在於:如果討論是自由的,那麼,共和制與聯邦制孰優孰劣的問題也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就大概的情形來看,聯邦制國家的前身一般都有一個封建主義小國家的歷史,在這樣的小國家中實行統治的封建政權大都缺乏一個強而有力的中央集權的傳統,由此而形成的是存在於地方的自治精神和自治思想一般都比較地活潑,政治生活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是政治權力的分散和多權力單元的自治。與這個現象一致的是人的自由的觀念也就比較地發達,權利的思想也比較昌明,而「國家」這個封建主義的單元也就被無意識地蒙上了一層自由主義的色彩,於是那些在民族和國家的發展過程中起無比重要作用的風俗習慣之類的東西就潛移默化地發生作用,以至於一個「造物」性質的東西好象逃出了人們視野。其實,它是有自己的性質的,這種性質的東西不是任何一個外在的模仿可以模仿得了的。

明白了上述的道理,我們可以這樣說聯邦制國家是公民自由在小國家中的閃光,它的本質是「自由」,而共和制呢?則更多地體現出「民主」,儘管在今天,民主和自由是同一個價值,但是在價值形成的歷史上它們還是有區別的。大凡在那些具有長期的中央集權傳統的國家中,革命自由觀念的不發達往往會醞釀粗「民主」的「革命」,而「革命後」的社會卻又常常產生出「民主」的欠缺,於是,在「民主」的不斷的「補充」和「完善」時共和制的生命也就在延續之中。世界上實行共和制的國家沒有一個國家是一次性的建設成共和國的,因此,許多在革命中建立起來的共和國都無不面臨一個扶正共和的問題。

(3)如果不就事物的表面現象看待問題,那麼這樣的一種看法就一定會贏得很多人的贊成,即一個國家是實行聯邦制還是實行共和制好象是這些國家中的「精英人物」的選擇。其實情況遠遠不是這樣,在表面上的「精英人物」的選擇的背後一個很難露出「真相」的同時也是隱而不見的東西是民族的「自然之所為」。所以制度所賴以生根的土壤,不是人為的「創造物」之類的東西所能夠比擬的,一個「天意」、「自然」的存在物是絕對容不得否定的。

在上一個世紀的中國民主革命中,中國其所以沒有建立聯邦制而走上了共和之路,這與我們中國的歷史文化、社會的風俗習慣都是分不開的,因此即使在今天共和制還是個架子,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就一定就要求我們實行聯邦制呢?從理論上講,提出這樣的問題不是可能的,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在80、90年的的時間中一個沒有建設成功的國家制度有可能被人們判斷為「不適合中國的體制」,所以重新選擇與此種體制不同的另一種體制,在理論上無論如何是能夠講通的。就這樣的情況來分析問題,目前在海內外呼聲很高的「中國應該實行聯邦制」的輿情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說這個現象同時也與中國民主的風氣開通中的言論自由有關的話,那麼這樣的現象絕對不是消極的東西。特別是在目前民運人士的隊伍中,一些很有名氣的人賣力的主張中國應該實行聯邦制的事情很引人注目。

我不主張中國實行聯邦制,主張扶正共和制,我也不主張民運人士隊伍中展開有關聯邦制和共和制的爭論,因為,我認為這樣的爭論在國家和民族這個大的範圍內展開,毫無疑問是十分有益的,但是在我們民運人士這個團體內爭論卻是有害的。民主運動是要為中國人民爭取民主而努力奮鬥,而爭取民主的運動的成功的最基本的條件是廣義上的「人民參與」,這樣的「參與」必然要淘汰那些分歧很大的諸多問題,在這些問題之中,聯邦制與共和制就是一對。如果說這個問題放到了中國民主化之後,那麼在廣泛的人民討論的基礎之上用民主的方式讓人民在完全自由的情況下自主地選擇國家體制,而這樣的選擇一定會在事實上打破了中國以往的政黨「包辦」,民運人士為之努力的目標也就最後地達到了。到那個時候,當我們在國體問題上所投下的那一票同普通選民的一票一樣時,民主是什麼就不再會成其為一個問題的了!

(4)上面的意思是說國體問題在民運隊伍中的爭論應該「擱置」,「擱置」到中國實行民主化之後,而不是在它之先或者在它之中。這個意識如果要表達的更加清楚的話,那無非是說在推進中國民主化運動和中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時扶正共和是我們最好、最方便、最有利、最有益的選擇。

共和制本身就許諾了廣泛的民主,因此,在民主化運動中高舉起共和制的旗幟,不但是富有「戰略意義」,而且也是民主運動要達到的真正的目的,特別是在人民還處於被壓迫的不當權的境地時舍過共和制而重新提倡聯邦制就有可能造成運動自身的混亂。在我們中國最基本的事實是共和制已經存在了將近一個世紀,在這漫長的時間內,共和制雖然沒有被「落」到「實處」,但是它對於我們中國的13億人來講,卻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概念。如果說這個概念因精神的缺乏而顯得空泛的話,那麼,它比聯邦制這個許多普通人陌生的東西來說它就更加適合運動的需要。民運人士的「職業」如果是要造就中國民主運動的話,那麼,我們不研究這個問題不就成為民運的「外行」了嗎?

不是任何一個時代都可以造就任何一個觀念的,也不是任何一個政黨或者任何的一些團體可以隨時造就任何觀念的。共和觀念既然是我們的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們造就的,此後又經過了無數次的宣傳和宣揚,那麼在今天我們立於其後用民主的運動而收穫其「果實」,又何樂而不為呢?假如我們的民運隊伍現在一致認為中國應該實行聯邦制,我們在推進中國民主化進程時自己的肩上就無異於擔當了兩副擔子:一副擔子是宣傳聯邦制的觀念和思想;一副擔子是推翻共產黨的虛偽的共和制。兩副重擔在肩,我們走得動路嗎?

因此如果說民主運動要求我們在組織民主的大軍的時候,自己所能夠掌握的東西不是廣大人民群眾陌生的,那麼給共和制充實民主的內容就是我們最方便的選擇,又如果說在此之前建立的共和國因缺乏其精神的話,那麼在民主的運動中發揚共和精神就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情的了。又假如我們對於這些如此現成如此方便的事情「擱置」不鬧,而把民主的運動當成了一個建立聯邦的運動不就是走錯了路了嗎?我們應該認識到,自由不是一個在瞬間中能夠建立和發揮影響的東西,但是民主卻是一種可以在一個特定的時間上可以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的制度,因此即就是在民主化運動成功的那個日子裏,公民以法律的方式選擇了聯邦制,民主運動的目的不是建立聯邦制的事情也是用不著論證的事情。

(5)就理論來談論上述的問題,我們也許可以說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話來的,但是我們如果就民主運動的實踐來看,情況就會如我們所說的那樣。在「89民運」中,我就碰到一個類似的問題,值得跟讀者們商量商量。1989年5月18日下午,我所在的咸陽市人民廣場的近上萬人圍繞從一支西安市而來的「大學生演講團」的行為展開了爭論,許多人認為「演講團」來咸陽演講,要求咸陽市民支持絕食的大學生是正常的民主行為,沒有任何錯誤,其行為是完全「合法」的,但是還有那麼個別人認為這是大學生們在利用「文化大革命」的「大串聯」行為「搞動亂」,因此,他們說這是「非法」行為。在這一場觀點的衝突中,我贊成前一種觀點而反對後一種。

就在這一場辯論的開始,我要求那些說大學生們行為「非法」的人出示法律根據,我質問對方:「你們根據哪一項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判斷大學生們的行為非法?」在對方當時拿不出有關法律的時候,我七拿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35條,我就用這一條中的有關規定為「演講團」行為的「合法」性作了一個辯護,雖然到今天為止我不敢說我的辯護就很好,但是,我可以說它是相當成功的,因為,在我的辯護發表之後,人民廣場被「中國大學生萬歲」的民主的呼聲充滿。在這裏,如果你認為我的辯護行為的性質是為專制國家的法律的正確性唱讚歌,那你就是民主的門外漢。

的確,我在作上述辯護的時候不是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是一個「虛設」的東西,但是一個突然發生的民主運動可以使「虛設」的東西變成為「實在」的憲法不就是運動的意義之所在嗎?就這樣的事情來看,在中國共產黨的手裏,共和制是一個「騙人的玩意」,這一點用不著否定,但是走出了「騙局」的公民們要扶正共和體制,使共和制實現其完全意義,卻是民主化任務中的最省力的事情了。若不是這樣,我們假設在上述的場合中,我在參與辯論時,首先批評「虛偽的共和國法律」,然後拿出廣場上沒有多少人能夠聽懂的聯邦制法律(這個法律只能在「胎中」),再用這個法律(它的確是自由的法律)去為「演講團」的行為辯護,能行嗎?

民主的運動要能夠最後成功,就必須要具備民主的潛在精神和潛在意義,而這一切「潛在」的東西和當時的人民的可能理解和可能贊同屬於同一事物,因此,民主之於人民大眾來說雖然有一個「提高」的意義,但是絕對不能夠走到「亢龍有悔」的地步。不瞭解這一點以為領導民主運動的人的手裏只要拿著完全真理,其他的人的任務就是「追隨」,那麼民主運動和共產黨運動就沒有什麼區別的了。民主有著一種境界,在這種境界中,普通公民對民主的理解和民主的領袖們的理解應該具有同一的價值水準,若不是這樣的話,民主就是一種充滿了歧義的東西了。

(6)我認為民運人士的隊伍中不應該主張中國應該實行聯邦制的理由還在於,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在遇到民主化變革時往往會造成分裂。因此如果在同等條件下,聯邦制國家分裂的可能性是要大於共和制國家的。在實行民主的變革中,前蘇聯和前南斯拉夫的解體,也與這些國家的聯邦制體制有關。這樣如此深刻的教訓如果能夠在我們中國民運人士中間引起足夠的重視的話,我們在國體問題上所持的意見就不能不慎之有慎。

在前面的議論中,我已經說到聯邦制國家中公民的自由觀念比較發達而在共和制的國家中公民的民主意識比較強的問題,在這裏,我還得進一步的說,自由在實踐中所容易引起的歧義同民主的實踐可能產生出的問題有著一種可以對比的內容。因此這些內容如果受到我們的高度重視,在民主化運動之前我們就對其中的某些問題保持警惕的話,那麼未雨綢繆的中國先哲之訓誨我們就掌握了。從理論上講,我們把某些在未來中國民主化運動中有可能對國家造成危機的因素事先的作一個考慮,我們在推進中國民主化運動的大事業上就轉不了向。現在的情況是我們的民族國家同我們中國人一樣地受到了共產黨專制的奴役,因此民主化的內容還有一個解放國家的任務,正因為如此,我們對於那些有可能導致國家分裂的危險因素絕對如何都不能夠掉以輕心。

在這篇文章中,我個人並不是以為宣傳聯邦制思想在未來的國家民主化進程中就意味著危險,但是,我無論如何都不否定民主化運動同任何事物一樣也有它的「負面」的東西。一般來說極端民族分裂主義者、宗教極端分子都有可能象我們民運人士一樣地利用民主化間歇時出現的混亂而興風作浪,因此我們鼓動中國民主化運動的大潮的行為一定要有防患於未然的準備。如果我們遵照同樣的思路,分析一下民主化運動的有關呼喚其所以很難在我們中國人民中間立即到廣泛響應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前蘇聯和前南斯拉夫民主化所引起的國家解體在我們許多人的心理蒙上了嚴重的陰影,無視這樣的陰影而一味的按照自己的喜好而隨心所欲亂髮議論,怎麼能夠完成民主化的大業哩?因此從策略和戰術的意義上講,我們民運人士與其賣力地鼓吹聯邦制,不如全力以赴地扶正共和制。在共和制中我們中國人可以尋找到民主同在聯邦制中可以享受自由一樣,都要求我們需要努力和付出。

在聯邦體制中,存在著一個十分活躍的地方利益,當這種利益處於專制政治的壓抑狀態時,它自然的醞釀著不滿,因此當這種不滿在民主運動展開的過程中有了釋放的可能時,過度釋放會造成難以調解的地方利益衝突的事情就有可能導致分裂;也恰恰在這個時刻中,不成熟的聯邦制宣傳可以使宗教極端分子和國家分裂分子找到方便的藉口。出於這樣的考慮,扶正共和要比呼籲重新建立聯邦制有著很現實的利益。從這個方面講,民主運動雖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愛國運動」,但是它要最後的成功「愛國主義」因素的最大發揮是無論如何也少不了的。

就原則而言,我們對中國民主化的前景應該是樂觀的,但是這樣的樂觀情緒如果把我們引導到無視民主化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種種危險和危機的地步,就非常的不好。對我們而言,民主化意味著我們中國的一項福音是自不待言的,但是這福音中也有可能孕育著災難卻是我們應該警惕的事情。情況果然如此的話,我們在開展民主的宣傳方面應該注意什麼?掌握什麼?不就是心中有數的了嗎?在民主問題上我們有好多的話要說,有好多的事情要作,但是在這些「好多」之中也有一些需要排斥的東西我們應當有所意識。有的話我們可以少說,或者不說,有的事情我們可以少作或者不作,這裏有一個利弊權衡的問題,民運的智慧也就體現在這裏。具體的講,那些適宜於「專家學者們」講的話,我們就少講或者不講,適宜於文學家和詩人作的事情,我們就不要作,不要把我們自己弄成同共產黨人那樣的「爛包袱」,什麼都想包,結果什麼也包不了。

2005-4-16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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