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荣:是扶正共和,还是建立联邦?

武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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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1)目前民运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民主运动是要最终地在祖国建立民主的制度,这一点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也不存在问题,但是在民主制度建立时(这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中国是要实行共和制还是联邦制的确是一个问题。如果这样的问题是一个小问题,那么,情况也许例外,只是这个有关国体的问题实在重大,因此,我们无论如何也轻视不得。所以,我在构思这个篇文章的时候并不是认为这样的问题就不重要,可是,如果读者们耐心读完了全文后,你就会发现我对这样如此重要的问题竟然采取了置之高阁的做法是否正确?

问题就在于从国家或者民族的角度讲,国体问题的确是一个特大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建立在人民广泛讨论的基础之上是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幸事。把这样的情况和以前中国在重大问题上的独裁者的一锤定音的情况联系起来思考,进步的事情就不在是一个行而上学的字眼可以搪塞的了。就这个意义而言,海外民运人士中间兴起的有关国体问题的研究是十分自然的。在海外自由的环境下,这个只有在自由讨论不受任何限制的条件下才能够结出果子的问题在我们民运人士的智慧中发出光亮也是一桩好事。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中国实行共和制将近100年的时间之后,有人重新提出讨论联邦制的问题表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实行共和制的那个时间上,我们民族的智力和政治水准还很幼稚,以至于这样如此重要的问题事实上“逸”出了民族的讨论和争论。在实行革命,搞共和制的问题上,我们能够发现的只是政治家、革命家的一句话或者一个意向,看不人民和专家学者们参与的事情。正因为情况如此,所以在共和制已经快有100年的时间里,人们重新提出了联邦制的问题就一点也不奇怪。站在民族和国家的立场上,讨论的结果即使绝大多数人最后地接受了共和制,但是讨论的价值也还是显然易见的,在一部分人坚决主张联邦制的情况下,共和政体非但不会削弱,而且会在反对的呼声不断的得到加强。

上述的问题不过是说明了在民族和国家的层面上争论和讨论国体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如果原封不动的移到民运队伍中,认为我们民运人士也应该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那就大可不必,在下面的议论中,我将要详细地说明之。

(2)共和制和联邦制作为国体都有它成立的理由,就理论上讲,共和制的思想更多的与民主有关,而联邦制的思想一般的都与自由有关,因此在民主和自由有着区别意义时,这两种制度的内在区别也就容易辨认,在那些长期具有民主革命传统的国家中大都实行共和制,而那些具有长期的自由传统的国家中,一般都愿意实行联邦制,在这里,制度本身并没有独立的价值可言,它的价值同采取它的国家与民族的历史、风俗、文化与习惯有关,因此,如果说这里有一个选择的意义的话,那么,一个国家和民族采取某一种制度而排斥另外一种制度的事情就不是“任性的自由”观念可以解释得的。

如果说我们对于问题要作深入的研究,那么就会发现,在实行共和制的那些国家中,民主的思想在一个偶然的时间中有一种突飞猛进的发展,这种发展造成的结果是民主的立法形式造成了共和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建立在普选制度上的民主保证了各阶级和各民族公平参与政治的可能性,与此相关的是这种可能性的实现和制度本身的性质之间存在的差异往往会被人们忽视,于是共和制的存在就好象要求自己必须一次又一次的更新,更新的结果是共和国的面貌一次又一次的改变和变化,民主也就在这个过程中一步又一步的进步和发展。正因为这样,在实行共和制的国家中,大都有着一个民主进程中的“倒退”,而每一次的“倒退”都好象同进步有着连带的关系,但是这样的现象又往往会促使共和国中的有思想的人考虑与共和制不同的联邦制的问题。问题的焦点在于:如果讨论是自由的,那么,共和制与联邦制孰优孰劣的问题也许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就大概的情形来看,联邦制国家的前身一般都有一个封建主义小国家的历史,在这样的小国家中实行统治的封建政权大都缺乏一个强而有力的中央集权的传统,由此而形成的是存在于地方的自治精神和自治思想一般都比较地活泼,政治生活的一个最显着的特点是政治权力的分散和多权力单元的自治。与这个现象一致的是人的自由的观念也就比较地发达,权利的思想也比较昌明,而“国家”这个封建主义的单元也就被无意识地蒙上了一层自由主义的色彩,于是那些在民族和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起无比重要作用的风俗习惯之类的东西就潜移默化地发生作用,以至于一个“造物”性质的东西好象逃出了人们视野。其实,它是有自己的性质的,这种性质的东西不是任何一个外在的模仿可以模仿得了的。

明白了上述的道理,我们可以这样说联邦制国家是公民自由在小国家中的闪光,它的本质是“自由”,而共和制呢?则更多地体现出“民主”,尽管在今天,民主和自由是同一个价值,但是在价值形成的历史上它们还是有区别的。大凡在那些具有长期的中央集权传统的国家中,革命自由观念的不发达往往会酝酿粗“民主”的“革命”,而“革命后”的社会却又常常产生出“民主”的欠缺,于是,在“民主”的不断的“补充”和“完善”时共和制的生命也就在延续之中。世界上实行共和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次性的建设成共和国的,因此,许多在革命中建立起来的共和国都无不面临一个扶正共和的问题。

(3)如果不就事物的表面现象看待问题,那么这样的一种看法就一定会赢得很多人的赞成,即一个国家是实行联邦制还是实行共和制好象是这些国家中的“精英人物”的选择。其实情况远远不是这样,在表面上的“精英人物”的选择的背后一个很难露出“真相”的同时也是隐而不见的东西是民族的“自然之所为”。所以制度所赖以生根的土壤,不是人为的“创造物”之类的东西所能够比拟的,一个“天意”、“自然”的存在物是绝对容不得否定的。

在上一个世纪的中国民主革命中,中国其所以没有建立联邦制而走上了共和之路,这与我们中国的历史文化、社会的风俗习惯都是分不开的,因此即使在今天共和制还是个架子,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就一定就要求我们实行联邦制呢?从理论上讲,提出这样的问题不是可能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80、90年的的时间中一个没有建设成功的国家制度有可能被人们判断为“不适合中国的体制”,所以重新选择与此种体制不同的另一种体制,在理论上无论如何是能够讲通的。就这样的情况来分析问题,目前在海内外呼声很高的“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的舆情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说这个现象同时也与中国民主的风气开通中的言论自由有关的话,那么这样的现象绝对不是消极的东西。特别是在目前民运人士的队伍中,一些很有名气的人卖力的主张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的事情很引人注目。

我不主张中国实行联邦制,主张扶正共和制,我也不主张民运人士队伍中展开有关联邦制和共和制的争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争论在国家和民族这个大的范围内展开,毫无疑问是十分有益的,但是在我们民运人士这个团体内争论却是有害的。民主运动是要为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而努力奋斗,而争取民主的运动的成功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广义上的“人民参与”,这样的“参与”必然要淘汰那些分歧很大的诸多问题,在这些问题之中,联邦制与共和制就是一对。如果说这个问题放到了中国民主化之后,那么在广泛的人民讨论的基础之上用民主的方式让人民在完全自由的情况下自主地选择国家体制,而这样的选择一定会在事实上打破了中国以往的政党“包办”,民运人士为之努力的目标也就最后地达到了。到那个时候,当我们在国体问题上所投下的那一票同普通选民的一票一样时,民主是什么就不再会成其为一个问题的了!

(4)上面的意思是说国体问题在民运队伍中的争论应该“搁置”,“搁置”到中国实行民主化之后,而不是在它之先或者在它之中。这个意识如果要表达的更加清楚的话,那无非是说在推进中国民主化运动和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时扶正共和是我们最好、最方便、最有利、最有益的选择。

共和制本身就许诺了广泛的民主,因此,在民主化运动中高举起共和制的旗帜,不但是富有“战略意义”,而且也是民主运动要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特别是在人民还处于被压迫的不当权的境地时舍过共和制而重新提倡联邦制就有可能造成运动自身的混乱。在我们中国最基本的事实是共和制已经存在了将近一个世纪,在这漫长的时间内,共和制虽然没有被“落”到“实处”,但是它对于我们中国的13亿人来讲,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概念。如果说这个概念因精神的缺乏而显得空泛的话,那么,它比联邦制这个许多普通人陌生的东西来说它就更加适合运动的需要。民运人士的“职业”如果是要造就中国民主运动的话,那么,我们不研究这个问题不就成为民运的“外行”了吗?

不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可以造就任何一个观念的,也不是任何一个政党或者任何的一些团体可以随时造就任何观念的。共和观念既然是我们的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们造就的,此后又经过了无数次的宣传和宣扬,那么在今天我们立于其后用民主的运动而收获其“果实”,又何乐而不为呢?假如我们的民运队伍现在一致认为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我们在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时自己的肩上就无异于担当了两副担子:一副担子是宣传联邦制的观念和思想;一副担子是推翻共产党的虚伪的共和制。两副重担在肩,我们走得动路吗?

因此如果说民主运动要求我们在组织民主的大军的时候,自己所能够掌握的东西不是广大人民群众陌生的,那么给共和制充实民主的内容就是我们最方便的选择,又如果说在此之前建立的共和国因缺乏其精神的话,那么在民主的运动中发扬共和精神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的了。又假如我们对于这些如此现成如此方便的事情“搁置”不闹,而把民主的运动当成了一个建立联邦的运动不就是走错了路了吗?我们应该认识到,自由不是一个在瞬间中能够建立和发挥影响的东西,但是民主却是一种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时间上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制度,因此即就是在民主化运动成功的那个日子里,公民以法律的方式选择了联邦制,民主运动的目的不是建立联邦制的事情也是用不着论证的事情。

(5)就理论来谈论上述的问题,我们也许可以说出一种完全不同的话来的,但是我们如果就民主运动的实践来看,情况就会如我们所说的那样。在“89民运”中,我就碰到一个类似的问题,值得跟读者们商量商量。1989年5月18日下午,我所在的咸阳市人民广场的近上万人围绕从一支西安市而来的“大学生演讲团”的行为展开了争论,许多人认为“演讲团”来咸阳演讲,要求咸阳市民支持绝食的大学生是正常的民主行为,没有任何错误,其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是还有那么个别人认为这是大学生们在利用“文化大革命”的“大串联”行为“搞动乱”,因此,他们说这是“非法”行为。在这一场观点的冲突中,我赞成前一种观点而反对后一种。

就在这一场辩论的开始,我要求那些说大学生们行为“非法”的人出示法律根据,我质问对方:“你们根据哪一项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判断大学生们的行为非法?”在对方当时拿不出有关法律的时候,我七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35条,我就用这一条中的有关规定为“演讲团”行为的“合法”性作了一个辩护,虽然到今天为止我不敢说我的辩护就很好,但是,我可以说它是相当成功的,因为,在我的辩护发表之后,人民广场被“中国大学生万岁”的民主的呼声充满。在这里,如果你认为我的辩护行为的性质是为专制国家的法律的正确性唱赞歌,那你就是民主的门外汉。

的确,我在作上述辩护的时候不是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是一个“虚设”的东西,但是一个突然发生的民主运动可以使“虚设”的东西变成为“实在”的宪法不就是运动的意义之所在吗?就这样的事情来看,在中国共产党的手里,共和制是一个“骗人的玩意”,这一点用不着否定,但是走出了“骗局”的公民们要扶正共和体制,使共和制实现其完全意义,却是民主化任务中的最省力的事情了。若不是这样,我们假设在上述的场合中,我在参与辩论时,首先批评“虚伪的共和国法律”,然后拿出广场上没有多少人能够听懂的联邦制法律(这个法律只能在“胎中”),再用这个法律(它的确是自由的法律)去为“演讲团”的行为辩护,能行吗?

民主的运动要能够最后成功,就必须要具备民主的潜在精神和潜在意义,而这一切“潜在”的东西和当时的人民的可能理解和可能赞同属于同一事物,因此,民主之于人民大众来说虽然有一个“提高”的意义,但是绝对不能够走到“亢龙有悔”的地步。不了解这一点以为领导民主运动的人的手里只要拿着完全真理,其他的人的任务就是“追随”,那么民主运动和共产党运动就没有什么区别的了。民主有着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普通公民对民主的理解和民主的领袖们的理解应该具有同一的价值水准,若不是这样的话,民主就是一种充满了歧义的东西了。

(6)我认为民运人士的队伍中不应该主张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的理由还在于,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在遇到民主化变革时往往会造成分裂。因此如果在同等条件下,联邦制国家分裂的可能性是要大于共和制国家的。在实行民主的变革中,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的解体,也与这些国家的联邦制体制有关。这样如此深刻的教训如果能够在我们中国民运人士中间引起足够的重视的话,我们在国体问题上所持的意见就不能不慎之有慎。

在前面的议论中,我已经说到联邦制国家中公民的自由观念比较发达而在共和制的国家中公民的民主意识比较强的问题,在这里,我还得进一步的说,自由在实践中所容易引起的歧义同民主的实践可能产生出的问题有着一种可以对比的内容。因此这些内容如果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民主化运动之前我们就对其中的某些问题保持警惕的话,那么未雨绸缪的中国先哲之训诲我们就掌握了。从理论上讲,我们把某些在未来中国民主化运动中有可能对国家造成危机的因素事先的作一个考虑,我们在推进中国民主化运动的大事业上就转不了向。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民族国家同我们中国人一样地受到了共产党专制的奴役,因此民主化的内容还有一个解放国家的任务,正因为如此,我们对于那些有可能导致国家分裂的危险因素绝对如何都不能够掉以轻心。

在这篇文章中,我个人并不是以为宣传联邦制思想在未来的国家民主化进程中就意味着危险,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否定民主化运动同任何事物一样也有它的“负面”的东西。一般来说极端民族分裂主义者、宗教极端分子都有可能象我们民运人士一样地利用民主化间歇时出现的混乱而兴风作浪,因此我们鼓动中国民主化运动的大潮的行为一定要有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如果我们遵照同样的思路,分析一下民主化运动的有关呼唤其所以很难在我们中国人民中间立即到广泛响应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民主化所引起的国家解体在我们许多人的心理蒙上了严重的阴影,无视这样的阴影而一味的按照自己的喜好而随心所欲乱发议论,怎么能够完成民主化的大业哩?因此从策略和战术的意义上讲,我们民运人士与其卖力地鼓吹联邦制,不如全力以赴地扶正共和制。在共和制中我们中国人可以寻找到民主同在联邦制中可以享受自由一样,都要求我们需要努力和付出。

在联邦体制中,存在着一个十分活跃的地方利益,当这种利益处于专制政治的压抑状态时,它自然的酝酿着不满,因此当这种不满在民主运动展开的过程中有了释放的可能时,过度释放会造成难以调解的地方利益冲突的事情就有可能导致分裂;也恰恰在这个时刻中,不成熟的联邦制宣传可以使宗教极端分子和国家分裂分子找到方便的借口。出于这样的考虑,扶正共和要比呼吁重新建立联邦制有着很现实的利益。从这个方面讲,民主运动虽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国运动”,但是它要最后的成功“爱国主义”因素的最大发挥是无论如何也少不了的。

就原则而言,我们对中国民主化的前景应该是乐观的,但是这样的乐观情绪如果把我们引导到无视民主化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种种危险和危机的地步,就非常的不好。对我们而言,民主化意味着我们中国的一项福音是自不待言的,但是这福音中也有可能孕育着灾难却是我们应该警惕的事情。情况果然如此的话,我们在开展民主的宣传方面应该注意什么?掌握什么?不就是心中有数的了吗?在民主问题上我们有好多的话要说,有好多的事情要作,但是在这些“好多”之中也有一些需要排斥的东西我们应当有所意识。有的话我们可以少说,或者不说,有的事情我们可以少作或者不作,这里有一个利弊权衡的问题,民运的智慧也就体现在这里。具体的讲,那些适宜于“专家学者们”讲的话,我们就少讲或者不讲,适宜于文学家和诗人作的事情,我们就不要作,不要把我们自己弄成同共产党人那样的“烂包袱”,什么都想包,结果什么也包不了。

2005-4-16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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