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女童工被活活悶死 看中國人權現狀

李衛平

標籤:

【大紀元4月20日訊】權力缺乏監督沒有限制,人的自私本性自然使當局竭力維護一党制度,為此即便粗暴地踐踏最廣大民眾的人權也在所不惜。

偶發事件反映了中國人權現狀

据美國之音轉述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報導,石家庄欒城縣樓底鄉西許營村私營利華織布厂的老板王偉,將五名煤气中毒的女童工關進尸柜活活悶死。

2004年12月23號,這5名14到17歲之間的花季少女為了御寒,在條件簡陋、不足10平方米的房間燒碳取暖,導致集体煤气中毒。織布場老板王偉或者是因為害怕事情敗露承擔法律責任,或者僅僅因不愿意承擔醫療費用,總之他沒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直接將中毒的女工送往火葬場要求火化。火葬場工人發現這些童工還有体溫,肢体仍然綿軟,并且沒有死亡證明,因此拒絕實行火化。王偉在村委會的幫助下找來本村的一名“醫生”,當場證明這些女工已經死亡,說服火葬場接受,并將女童裝進了尸柜。

村委會官員代表這家私營企業和女工家屬進行了談判。在親屬反复強烈地要求下,最終于4天后打開尸柜看到了死者。但是親屬發現,14歲的女工王亞娟和17歲的王士棉有明顯的求生跡象。顯然,這兩個女孩被活活悶死在了尸柜里。12月29號深夜,當70多名親屬為死去的少女露天守靈時,欒城縣警方用暴力強行把他們帶走、扣押,其中一名死者親屬身体多處受傷。

《澳大利亞人報》說,該社記者就這個案子詢問了當地警方,警方表示,案子已經了結 ,女童工的家屬分別接受了7万元人民幣的補償,領回了尸体。從側面證明了這一事件的真實性。但警方拒絕回答有關織布厂老板王偉的問題,表明他既沒有被拘留也沒有受到調查。

這雖然只是一起孤立与偶發事件,但卻集中反映了中國人權現狀的主要特征。法律承諾与現實保障反差巨大在中國使用童工是非法的,政府宣稱要嚴厲打擊雇佣童工的行為,反复承諾將采取多种措施杜絕這一惡跡。但一直以來執法力度不彰,很多執法者更在金錢与色情的誘惑下,由公民人權的保障者墮落為資本的看門狗,加之降低成本、追求高額利潤的巨大誘惑,童工雇佣愈演愈烈。童工現象成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表徵。据信河北孌城還有大約100家其它的企業雇佣童工。

中國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勞動環境与生活環境規定了最基本的條件。河北地處寒帶,工作与生活場所必須具備暖气設備,但王偉的利華織布厂卻沒有。正是因為缺乏安全的采暖設備,五位少女才不得不采取最原始但卻十分危險的燒碳方式取暖,以致喪失了寶貴的生命。顯然,如果當局确實擔負起了自己的責任,這樣的企業是不可能成立的,至少不會長期存在。如果嚴格按照勞動法對現有企業進行清理,還能剩下多少我不敢說,但淘汰一半只少不多。

人權意識普遍淡漠

古人云:人命關天。這句話充分体現了我們先輩對生命權的极度敬仰和尊重。女童工被活活悶死事件折射出當代中國人的人權意識极其淡薄。工厂主王偉缺乏基本的人權觀念。他無視人有尊嚴地生存這一基本人權,不為工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條件,以致釀成悲劇。如果他稍有人性,尊重他人的生命權,事發后應該立刻將五名中毒童工送至醫院搶救。事實證明,如果搶救及時,至少能夠挽救兩位少女的生命。但在他心目中,個人的安全与利益遠遠高于他人最為寶貴的生命,最終導致五名女童工活活被悶死在尸柜中;火葬場工作人員人權觀念淡薄。在五名女童工有明顯生命跡象的情況下,雖然相關手續明顯不符合規定,經過王偉等人的“協調”,他們改變了態度,接受了王偉的要求。這里面有貓膩。反映出他們的基本認識:個人利益重于他人的生命;村委會官員与那名“醫生”缺乏人權意識。在利益的驅動下,他們罔顧正義与事實,极盡巧言令色之能事,侵犯了受害人与其親屬的權利;公權力缺乏人權意識。這种企業能夠成立与存在和王偉成功逃避法律的制裁,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將人權作為權力工具

中國當局一直頑固地將人權歸入資產階級的价值觀,不承認其為普世价值。在尊重保障人權成為全球共識的今天,為逃避侵害民眾人權的責任和國際社會的譴責,為了國際間政治斗爭的需要,最主要的為了更好地維護其一党獨裁的專制統治,中國當局搖身一變,將尊重与保護人權寫入了憲法,并發表了多部人權白皮書。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中國人權的實質性進步,而且正因為此,當局保障人權的承諾在思想意識、政治制度以及具体操作三個層面上,都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把戲。保障人權只是當局新的統治花招。

“欒城”事件為上述結論提供了有力的注腳,制度性侵犯人權。中國憲法規定了當局永遠的執政地位,一元化的權力体系。當局的權力缺乏監督沒有限制,其所有行為不受追究与懲罰。在此基礎上,人的自私本性自然使當局竭力維護一党制度,為此即便粗暴地踐踏最廣大民眾的人權也在所不惜。制度性侵犯与剝奪公民人權成為常態。當70多名親屬為死去的少女露天守靈時,欒城縣警方借口維護穩定,悍然對和平聚集的民眾使用暴力,難道不正是制度性侵犯人權的最有力的證明嗎?!

制度助紂為虐

我常想,如果工厂主王偉知道自己的行為不會得到村委會和警方的支持与庇護,或者至少他不确定能獲得他們的幫助,王偉還敢那么猖狂地草菅人命嗎?我想他不敢——是現行制度給了他為惡的底气。

2005年3月7日星期一于北京香山
轉載《人与人權》4月號www.renyurenquan.org(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李衛平:這可怎麼好?!
李衛平:「華人如狗」
李衛平:對中共「保先」運動的異議
李衛平:自由的號角 專制的喪鐘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