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我的兒子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5月1日訊】我因獨生兒子醫療傷害致死;自己遭刁難造成公傷,單位拒絕承擔責任,造成多節段脊柱損傷後嚴重退變。喪失體力勞動能力且痛苦非常。我到法院起訴,請求維護基本權利。區市兩級法院拒絕受理。2000年5月開始到省高院申訴上訪整整4年多,法官和院長有過多少的承諾都歸結為零。一次又一次的推;拖;哄;壓。到目前,我的訴案多達5件。其中一件省高院駁回[公傷民事賠償],還有3件尚在省高院。去年7月告知立案復查,可一年整還不曾答復。我到北京去了三次 [臥鋪來回]。第一次去最高法院,法官不談案子,開一張介紹信,告知到省高院去申訴。第二次去最高法院,法官稱:兩級法院駁回我們不管了。我向他們提出了 違憲的疑問。第三次去最高法院,名字登上螢幕後,整整兩天不理不睬,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拒絕接待。由於身體原因,我無奈地回來了。

到現在,我因過度精神創傷和外傷原因,去年查出腦膜瘤手術切除,今年又查出脊髓瘤極待手術。網友們請想想:有關職能部門這樣做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嗎? 為什麼不敢把問題擺到桌面上來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呢?他們的立場是站在老百姓一邊嗎?連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權都不想維護,還談什麼情為民所繫?什麼利在為民所謀?什麼權在為民所用?

1992年6月14日我的15歲兒子(高1.74米,重142斤)腹瀉去醫院就診,醫生給打了消炎針囑咐明天去掛靜脈注射。第二天掛了靜脈注射。下午正常上學。可是下午放學,兒子說下午開始肚子痛(右肋下緣)。晚飯也吃不下,臉色蒼白我馬上送他去醫院。醫生查不出什麼病,就給他打了兩支強痛定。就叫我們回來了。並且囑咐:不痛了,到明天再說。一夜未睡好。第二天到區醫院醫生說胸腔腹腔都有積液,經檢查,內臟器官都沒病。可是一位副院長一定要按肺結核治療(儘管「oT」試驗陰性,腹穿出膿性物質,我求他開刀)。我要轉院,他說路上有危險。我實在要轉院,他說再給他治兩天。他在兒子的背部穿刺抽液,又注入雷米封,還說曾經用這種方法治好過一個老頭。後來拖到一周,他自己去聯繫市級掛鈎醫院。我又求醫生開刀治療腹膜炎。可是醫生竟三天不用抗生素。我要求護送轉院,醫生不肯。只是說查不出什麼毛病。又拖了兩周。我實在要轉院了。醫生卻通知我簽字說下午動手術。我不知動什麼手術只得寫了:同意醫生根據治療需要施行手術。一個醫生說我這麼寫不能動手術,另一個說,沒關係。結果兒子從手術室出來沒見動什麼手術。只見屁股 包得嚴嚴實實。回房不久,另一個醫生又來叫我們去作扇超。回來後,兒子就出現全程血尿。我問醫生,醫生不響。可是又過了3小時,我兒死亡。

我在給兒子洗身時發現兒子的肛門內被插入一根裏端尖銳的塑膠管。屁股下墊著的一大堆藥棉,紗布都被鮮血浸透了。我當即問醫生,醫生坦然回答:是下午手術插的。醫生一個勁的催我快把屍體運回家,不然會火葬。他說:你兒子死得這麼慘,你還想他火葬啊!極度的悲痛,使我幾乎倒下。就這樣,半夜裏,我們急匆匆回家了。58小時內我就插管一事向醫院提出質疑。醫務科長張口就說:超過48小時就不用來說了。

我於當年7月21日申請醫療鑒定,可是從此主管人員就找不到了。1992年12月2日我又去醫院。醫務科長複印一張出於死後3天的病切報告,說我兒是淋巴瘤。我不信,他又從櫥上面拿下病歷給我看。我要求複印,他不肯。他們的院長推說不知道,表示瞭解瞭解告訴我。

後來我又多次到醫院理論,醫務科長示意保安趕我走。叫我到法院去告好了。我到法院去告。法官告知:先到衛生局申請醫療鑒定。可是衛生局一直拖延,法官說,衛生局的事我們沒辦法。

1999年11月衛生局才做鑒定。我對院方的說法提出質疑主持人不讓我說。12月14日我討得醫療鑒定結論,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法官說: 法官不懂醫學,叫我到省衛生廳申請重新鑒定。結果兩級鑒定都說不屬醫療事故。(其實我1999年7月就到衛生廳投訴)通過專家的提問我確定他們有故意性質。我到公安局報案。公安局不予立案。檢察機關同意不立案。我到市公安局要求復議,他們不予書面答覆。我到市檢察院控告,市檢察院說我沒有證據。今年他們叫我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覆議。公安廳歪曲我的復議請求,稱不屬復議範圍。我告省衛生廳不作為,法院判決被告沒有這個法定職責,應該是市衛生局管轄。收到判決書11天,我到法院遞交訴狀。近兩個月,法院給我一紙裁定:已過訴訟時效,不予受理。申訴到高級法院兩年多,到現在沒有消息。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投書:我所接觸到的共產黨幹部就是活著的鬼 (2)
投書:我所接觸到的共產黨幹部就是活著的鬼 (3)
投書:我所接觸到的共產黨幹部就是活著的鬼 (4)
讀者投書﹕中共与蘇共狼狽為奸 強暴中國婦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