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基金監理會 勞委會傾向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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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專題報導

上市上櫃公司近來興盛推動公司治理,若此類公司設有1至2名獨立董事,公司及社會往往稱許有加,然而,數年內將成長到上兆元的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裡,每位董事都將是獨立董事!

不過,這樣的想法仍是紙上談兵階段,勞退基金監理會設置條例卡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法案躺在立法院,眼見著勞退新制7月上路,勞委會焦急不已,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表示,立法院對行政法人的不熟悉,擔心行政法人不受行政與立法部門監督,成為目前推動立法的最大困境。

賴勁麟表示:如果監理會採行政法人,勞委會將負責編列預算,支付監理會行政費用,並送交立法院審查,既然預算審查屬於立委權力,一定可讓立法院達到監督目的,立法院同樣可要求勞委會與監理會負責人提出報告,並接受質詢;實際上,現行勞保監理委員會也採此方式,通常不是由勞保監理委員會到立法院提報告,而由勞委會負責。

監理制度 非改不可

賴勁麟強調:以往勞退、勞保與退撫等3大政府基金皆為確定給付制度,基金操作所得不影響領取者的退休金所得,但勞退新制累計的勞退基金採確定提撥制,基金操作績效好壞攸關勞工退休生活。

以1位月薪3萬元的勞工為例,雇主每月提撥6%,薪資成長率3%,30年後退休,基金操作績效若是1%(接近目前2年定存保證 ),勞工退休可月領5500元,若操作績效是4%,勞工每月可領1萬1000元,若操作績效是7%,則勞工每月可領2萬2700元,顯見操作績效好壞嚴重影響勞工退休領取金額,勞工會不在乎嗎?

依官方資料顯示,勞退基金累計18年來,實際收益年利率為6.21%,對照銀行2年定存利率平均為5.88%,相當貼近2年定存利率,其他政府基金也面對同樣的問題,有鑑於勞退基金將成為國內資金規模最大的政府基金,勞退基金監理會制度已然面臨改革關頭。

若再對照進步國家的退休金做法,有些國家政府退休基金開放不同基金組合,比如年輕勞工可自行選擇高風險投資組合,年長勞工則可選擇低風險投資組合,但台灣的勞退條例未賦予此種權限。

賴勁麟說:『選擇權的提供有許多配套措施,去年立法時,各界仍有不同意見,若未來國人有共識,願意修法給予法源,讓勞工自己選擇投資方式,爭取退休金高獲利並承擔風險,勞委會也將尊重此共識。』

然而,何謂行政法人,按政府研究報告指出,行政法人可說是行政機關及財團法人的中間類型,比行政機關組織及經營管理較有彈性,以確保國家任務能獲有效履行,行政法人也較能釐清其任務特性,有助於強化監督。

但勞委會又何以堅持勞退基金監理會應採行政法人,賴勁麟表示,許多人不熟悉行政法人,對其採遲疑態度,實際上,他費心追根究柢,檢討了勞退、勞保及退撫等3大政府基金的現況管理運用問題,發現「專業人才不足」成為政府基金發展的致命傷。

就內部單位設置的人力編制而言,他指出,在勞退基金、勞保基金及退撫基金等3大退休基金中,現有的勞退基金達3000多億元,監理會有24人,皆由勞委會人員任務編組兼辦;掌理4000多億元的勞保監理會法定員額有27人,勞保局財務處基金運用科專職人員約23人;退撫監理會法定員額為25至35人,退撫管理會法定員額88人,已任用76人,可聘顧問若干人,足見勞退基金監理會面臨了名為監理會,卻無力有效監督的窘境。

他表示,以往要求監理會承辦人員需有公務人員資格,導致長期以來政府基金專業人才不夠,即使公務人員具有財經背景,其條件足以出任監理會人員,但這些優秀人才往往優先選擇財經部會,雖然政府基金監理會有心覓得頂尖人才,卻受到先天條件限制。

更何況民間企業年薪數百萬元,真正優秀的投資人才又怎會願意留在行政機關領公務員固定的百萬年薪,又全力付出替政府基金賺錢呢?而且,比較公民營金融機構薪資待遇也可發現人力問題所在,目前國內投信公司股票研究分析員工大約20位,平均負責操作200多億元,國外投資信託公司的人力更多於國內,而且,經理級主管年薪約數百萬元,1人約負責100億元,但政府基金可能1名主管級公務員負責數百億元,年薪約百萬元。

但監理會採行政法人,是否就能網羅到優秀人才出任,賴勁麟說,他有信心找到好人才進駐監理會,積極帶動基金績效,如果改採行政機關組織形態,他憂心可能與現況一樣,難找到優秀人才。

賴勁麟也強調,政府基金未來將建立獨立監察人制度,監察人可單獨行使職權,負責業務、財務、決算報告等審查,稽核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並且強化利益迴避,不得假借職務權力,而圖謀本人、配偶或關係人利益。

行政法人 一切透明

賴勁麟表示,在公務人員人事體制下,政府基金操盤人不易積極尋求績效,只求不犯錯即可,畢竟基金績效好壞無關乎公務人員考績或獎金,再加上近幾年政府人事精簡,先前各政府基金有意增加人力,皆無法如願,若各界希望勞退基金監理會採行政機關方式設立,仍同樣面臨政府人事精簡問題。

他指出,按勞退條例第4條規定,勞退基金監理會必須強調其獨立性,相對於以往股市低迷,市場面立即繪聲繪影地傳聞政府基金進場護盤,若監理會採行政機關方式運作,勞委會對其具有上下屬指揮關係,政府干預的質疑說法勢必永存。

但儘管勞委會認為採行政法人較佳,外界仍質疑無法防堵政治勢力介入,或排除政治護盤可能性,賴勁麟說,監理會將公布財報、投資計畫,並要求聯合會計制度,同一家會計公司不能合作逾3年,更重要的是,基金淨值每年轉入勞工帳戶,全民將共同監督勞退基金及監理會。

勞退新制7月上路在即,勞退基金監理會趕著在不到2個月時間內,完成設置條例立法動作,外界揣測勞委會急就章通過法案,可能影響立法品質與勞工權益,賴勁麟表示,自去年6月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後,立委們要求在1年內開辦,這對勞委會來說是1項艱鉅的挑戰,因此自去年7月開始邀集專家學者、勞雇主團體代表、金管會、保發中心、壽險公會及投信公會等參與立法,除內部會議外,還召開十多次會交換意見,政府並未閉門造車。

究竟勞退監理會採行政機關或行政法人,孰者好?賴勁麟說,立法初期,他同樣面臨極大考驗,為求審慎,勞委會改請人事行政局委託學者研究,也曾透過研考會召集相關部會研議,經長遠制度考量,才捨行政機關就行政法人。

其實,勞委會也了解溝通需要時間,但急切通過監理會設置條例的原因在於勞工退休金最慢於9月進帳,若遲遲未通過法案,將無正式機關做管理運用。

賴勁麟指出,勞退基金是由監理會負責運用管理,其每年的運用績效攸關勞工權益,若監理會無法於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立法,基金將無法進行投資運用,最多只能領取因保證收益款而由國庫撥補的數額,而不能獲得基金專業操作獲利的盈餘分配,兩者可能相差數倍。

照顧勞工 責任重大

勞退新制監理組織的選擇,不脫行政機關、行政法人、財團法人3個範圍,賴勁麟說,在防弊上,除了適用民刑法、資訊公開供全民監督,監理會還設計7道防線防止弊端,從市場風險控管、內部風險控管、外部風險控管等面向,採用公司治理設計方式,全面防弊,以確保基金安全無虞。

面對未來的勞退基金規模上兆元,有如大型資產管理公司,賴勁麟強調,勞退基金是勞工的血汗錢、養老金,制度的設計更是百年大計,政黨或許時有輪替,但勞退基金的唯一目的就是替勞工不斷賺錢,讓勞工退休時,能領到更多退休金。

他坦言,制度沒有完美無缺的,但行政法人確實是經過多方思考後的最佳方案,期待立法院能儘速讓這個法案付委討論通過,他相信,10年後回頭看,這會是對得起勞工的正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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