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楊銀波:《中國農民工維權通訊錄(廣州)》後記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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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5月28日,《中國農民工維權通訊錄(廣州)》由我獨立編輯完畢,共計9944字。本「後記」也將連同這9944字,列印成冊,而後分發到在廣州的農民工手中,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千傳萬……。頗為欣慰的是,在通訊錄即將脫稿的一刻,便有民工前來表示:「一定要給我們留一份,這實在是太重要了!」不用說普通農民工,就連政府工作人員也未必比我在通訊錄裏知道得更多,因為它累積著數日以來的心血、精力和耐心。為了編輯成功,我真的是四處搜集,八方諮詢,再花三個通宵、三個白天的時間去整理、排版,最終定稿、列印、複製。今天,又是18個小時未合眼……。我將聯合我在體制與江湖上的朋友,把通訊錄擴散出去。雖不敢說這是中國第一例,但在廣州已算得上是罕見的維權努力了。

國家的普法,媒體的普法,關於程式、政策、法規普及得多,但畢竟首先需要的是「人」。誰去説明民工?民工找誰説明?無數民工完全就是一片茫然。如果政府的行政、檢察院的受理、法院的司法統統失效,民工如何抉擇?這就需要法律援助、律師、媒體、工會以及非政府組織(NGO)的力量。切合當前這個維權成本高至極點的社會,民工的第一考慮就是減少財力、人力、精力與時間的消耗,而這,更需要「人」。通過這本通訊錄,我要讓民工們看到希望,看得具體而透徹,要讓他們知道原以為根本走投無路的事情也可以有巨大轉機,這需要明確知道「誰」該為他們負責,「誰」有能力為他們負責,這些「誰」,民工們要如何與之取得聯繫,並快速取得實質性的效果,這就是本通訊錄非常實在的一個立意。

多少次,我們都被承受著這樣的拷問:誰可以為民工代言?民工的生存狀態究竟如何?在一個必須走向法治時代和資訊時代的背景之下,他們更多的公民權利有沒有得到?拷問,也畢竟只是拷問,它僅僅是作為一種深度關懷的諮詢、交流、探索,實際上還僅僅是知道真相的最初努力。如果再進一步,去調查,去與他們一同感受、體驗,這種真實感乃是超過言論、超過情感的。情緒上的感同身受,將隨之漸漸化為一種群起而抗爭的維權勇氣,這股勇氣伴隨著一個又一個真實案例,漸漸上升為看得見的正義,而且是普遍的正義。我正在踏上這條不歸路,在荊棘密佈的路上,我希望擴散這種正義,它是那樣的感人、那樣的偉大,讓我的生命展現出無以言表的意義和魅力。那可能會意味著,我的努力或許在一個地區,或許在一個更大範圍的傳播空間,將越來越被人們所認可、幫助、指導。而我們共同走上的這條路,則最終意味著:告別一盤散沙,呼喚公民團結;告別自暴自棄,呼喚公民覺醒。

事實上,我已經看到了這種光明的未來,儘管這未來可能來得異常艱辛、痛苦和充滿折磨。這種前景對於我來說,是真真實實地看到任何中國人——哪怕他處於社會最底層——都能夠找尋到尊嚴,在中國任何一片土地上都能發自內心地生長起一股自信,體會到一種自由!哪怕他們遭遇種種危險和漠視,也能群起而抗爭,用智慧、用人力,用不可屈服的堅強意志,去理性解決問題。想想1998年的廖曉峰,他從一個打工仔成就為一個維權志士,雖然最終消失於我們的視野之內,卻激勵了越來越多的民工們為自己代言,為自己這個身份代言。這就是一種「正名」。如下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如同廖曉峰一樣,進入了本通訊錄:孫武勝,「孫武勝維權工作室」負責人;毛榮中,「毛榮中民工維權室」負責人;郭昌盛,《中國農民工網》站長;吳賢德,《打工者之聲維權公益網》站長……。他們過去也是民工,但如今是訴訟高手、媒體主筆。他們用自己的行動,展示了一種非常可喜的可能:民工,為民工代言。

我同樣欣喜的,是對於社會治理和社會援助具有前瞻性努力和國際化視野的NGO。它們儘管物力維艱,或者備受限制,但也仍然一次又一次地在民工們走投無路的時候,力挽狂瀾。它們是:廣州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主任:曾飛洋),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中山大學「婦女打工者勞動權益諮詢服務中心」(負責人:魯英),北京「打工妹之家」(聯繫人:高月琴)等。更有那些極為專業、身經百戰的律師及律師事務所,他們獻身勞動糾紛案件,為弱勢群體在起訴、代理、出庭、執行等全程環節,全力挽回民工損失,這類人物實在太多太多,成為本通訊錄重點。另外一種,是政府司法局領導下的法律援助組織和公職律師事務所,免費為民工維權。現如今,廣州市珠海區甚至提出檢察院必須在民工維權之中扮演積極角色,遏制侵害方的強權和惡意拖延。報界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這個維權過程,《陝西工人報》成立全國工人報業第一家「職工法律維權顧問團」。啊,對,「維權顧問團」,這種新型組織已在越來越多的領域鋪設,如江蘇省泰州市「職工維權法律顧問團」、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雙嶼鎮「企業職工維權顧問團」,即是其中兩例。至於四川華西民工救助中心,更是全省鋪開,國內首創。

互聯網在一批敢言人士的參與之下,也漸漸進入角色。如李新德創辦的《中國輿論監督網》、吳維丁創辦的《中國維權律師網》等,民工受侵害的案件被這些網站時時爆光。農民工問題已是刻不容緩,這對於法律專業人士尤其是一個不可回避的重點,一些地區政府甚至提出要求:每個律師每年必須代理兩個免費法律援助案件。由此,2003年度獲得「法律援助獎」的兩個律師事務所——廣東至快律師事務所、廣東仲衡律師事務所——也被收錄於本通訊錄。在廣州從業的,有一定業務水準和道義感的勞動糾紛案件(工資、工傷、合同等)代理律師,我也推薦了一大把,如:楊帆、張長傑、黃上椿、余漢華、楊昌利、田黨勝、朱和葉、甯媛、張永澤、許解富、周永忠、賀俊、歐陽剛建、唐紅炬、宋劍、韋國祥、易奎、周慶源、唐小明、羅廣宇等。安徽有個金亞太律師事務所,該所律師李振蘭專門辦理工傷案件,我很佩服,也推薦了她。重慶有個立太律師事務所,由大名鼎鼎的周立太創辦,自然更在推薦之列。

如此維權背景,對於行政者、司法者的高標準要求,實在是個挑戰。自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傑明,到廣州十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分局局長李偉明(番禺)、劉家齊(海珠)、彭德華(天河)、張粵魯(越秀)、於振浩(東山)、李智強(荔灣)、盧傑(黃埔)、鄧樹林(芳村)、謝錫堅(白雲)、鄧汝明(花都)、張從敏(從化)、賴共同(增城)、朱志超(開發),無一人不必須強調行政、司法、工會、社會、媒體、NGO等力量的多方合作,也因其而備受監督,敦促其行政必須有作為,且講究主動、積極、效率與公正。至於各區分局的職能部門領導——尤其是監察科、社保科——,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則更需要在面臨巨大民工問題的同時,徹底維護民工權益,否則將被提起復議、控告與控訴,飯碗難保。各建設局(市政與建設局),應與勞保、安監部門通力合作,強調建設安全,保護建築民工權益,督導拖欠工資、工傷案件的辦理。工會更應名副其實,不能形同虛設,更不能以戶籍為限,而應以轄區為判斷,對外籍民工一視同仁,並鼓勵他們成立維權組織。

最後,我留下一點希望。《中國農民工維權通訊錄(廣州)》在提交媒體公佈的時候,我對媒體主編說:「此次你看到的是一篇前所未有的奇怪文章,但它的價值在我看來,比我以前的首發稿還要大,盼錄用、發表,並理解這『奇怪』的緣故和它的實用力量及即將達到的普及度。」不出數日,我想我的這個判斷必將被事實印證。然而,這需要各位相識或不相識的朋友與我一起努力,在網上複製並列印、再複印本通訊錄,再廣為傳播,要保證它一定是親手送到民工手中,而且不收任何除開「工本費」之外的費用。當然,最好是一律免費!請大家幫助我,等同於幫助那些一片茫然、焦急等待的農民工。

請諸位善始善終,這是一個功量無量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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