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嶽散人:頭髮與公民社會

——跟各位探討一下民主自由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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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看見各位在探討學生是否有留頭髮的權利這個問題,並且把這個事情用民主的角度來說明,覺得有必要把我自己的一點管見拿出來請各位探討一下。

一般來說,我們總是把民主與自由聯繫在一起,這麽多年都念的比較順嘴了,很少意識到這其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民主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就是大多數同意就是民主,自由可就沒那麽簡單了。

還是從這個頭髮事件說起爲好。咱們先假定學校裏的學生所享受的是完整的公民權利,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並且大多數的意見就能夠被執行。討論頭髮問題的時候,就可能有兩個結果:允許留過肩的長髮或者不允許。允許的情況就不說了,要是不允許,而大多數人的意見就是民主、就要被執行,頭髮還是會被強制變短。

相信各位看出來了,這就是簡單民主的一種:大多數的暴政。這種民主其實很可怕,當99個人都同意殺掉第100個人的時候,從民主的角度來說,這是完全符合民意的事情。但剩下的99個人裏,誰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98個人同意就好了嘛。單純談民主就是這個結果,但爲什麽許多國家還是把民主作爲一種制度,並且 這種民主的國家越來越多呢?

因爲民主的根基叫做“自由”。自由的概念其實很複雜,其中有消極自由、積極自由等很多東西。但實現個體 自由的最基本的概念,是每個人都具有的平等的權利,這些權利是不能因爲任何情況被剝奪掉的。只有有了這些權利,我們才能說自己是自由的。這裏就包括了人身自由、選擇的自由、言論自由、發展的自由等等。

但自由也是有限制的,沒有規則的自由不是自由,沒有規則的自由社會其實就是叢林法則支配的地方。這個規則限制用一句話就可以表述:自由停止於他人的權利。就是說在行使你的自由的時候,不能傷害他人的自由。

現在再讓我們來看頭髮的故事,就可以發現這不是一個民主的問題,而是一個關於自由的問題。自由裏最重要的就是人身自由,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對於自己身體的支配的權利。很明顯可以看出來,頭髮是否可以留的長一些,是這個自由的一部分。但是,如我上面所言,自由不是無規則的,學生畢竟在人類社會的規則(法律)面前,還不是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成人。所以他們接受某些強制的規則是人類社會許可的。

討論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爲規則是否合理是一個重點。同樣,根據“不傷害他人權利”的自由原則,把頭髮留長一點沒有對其他人有傷害。並且制定這種規則本身,就是希望學生有一種整齊劃一的形象,傷害了學生 通過形象傳達個性的權利,也就是傷害了學生的表達自由與人身自由。這個規定從這個意義上就是完全錯誤的。

但這些與民主沒有任何關係。如果說民主的話,因爲學生還不是有完整權利的公民,大多數家長很可能同意學校的做法。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民主不但沒有起到好的作用,反而成爲自由的敵人。

所以,民主與自由不但不是一個可以聯繫起來的片語,他們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相對的概念。比如文革以及文革以後的幾年,大家都不喜歡喇叭褲什麽的,居委會大媽就拿剪子把小青年的褲子口鉸開,讓他從喇叭褲成爲掃地的笤帚。要說起來當時大多數人都不喜歡那種奇怪的褲子,但我們按照自由的定義,就發現這些大媽根本沒權利把褲子給改造了。這就是民主、也就是大多數人的意見,與個人自由的衝突。

這也說明,沒有對自由的尊重的社會,民主其實就是糨糊。民主必須要用自由爲土壤,所結出的果子才是可以吃的。公民社會最重要的標準之一,就是在承認個人自由與權利的前提的下的民主社會。在這種公民社會裏,民主的民意不能侵犯個體與生俱來的權利與自由。

這種社會我們這裏是不是已經存在了?我認爲目前還沒有存在過真正能完全實現這種理想的社會。有無數的因素總在壓縮自由的空間,比如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獨裁與暴政,還有就是對於民主的不正確的概念。

這也是我想寫這個小文的原因。很多朋友上來就說民主如何,好象有了民主就可以了,事情就簡單了,其實不是這樣。在說民主之前,首先想到的不應該是民主,而是自由。

──轉自《百靈社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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