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徹底改革村民自治制度為民主自治制度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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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民主自治,必須要求任何公民擺脫強烈的清官意識和附庸意識,建立現代民主所需要的獨立人格之精神。——題記

對于剛剛起草完畢的2.2万余字的《民主自治制度(草案)》,我有著止不住的激動与振奮,再作此文,以為自荐。我有足夠的自信,將本草案在中國部分農村公決為合法制度:堅持“全面公決”的原則,由全體村民建章立制,使其具備合法性基礎。先由村兩委內部逐條逐款修改,再將《草案》和《問卷調查表》下發公眾,綜合意見之后再行修改;再下發公眾,再根据補充意見修改。最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也可以對村民代表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逐條逐款進行審議,經審議通過后章程生效,而后印成冊子分發給村民共同遵守、施行、監督。

這個“小憲法”工作,一旦完成,任何參与者都是制度建設的功臣。我作為起草者,或者作為知識產權所有者,由衷地期盼這嚴格按照書籍格式排版設計的草案,能夠演變為實實在在的現實。它那無可言喻的思索努力,在體制森嚴的羈絆之中,實可謂大刀闊斧,快刀斬亂麻。本草案暫不全副上載网絡、書籍或報刊,現整理重要的部分,授權《大紀元》上載。

第一,設計框架。

包括前編、四編,共計五編22章。前編:制度建議,措施建議;第一編:民主選舉制度(村党支部換屆選舉制度、村党支部領導成員職責、村委會換屆選舉制度、村委會領導成員職責、村團委選舉制度、村婦代會選舉制度、村民代表選舉制度、村民小組長選舉制度、村民小組長工作職責);第二編:民主決策制度(村党支部議事決策制度、村委會議事決策制度、村民會議制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第三編:民主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村干部任用管理制度、党員教育管理制度);第四編:民主監督制度(政務公開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監督和審計制度)。

第二,設計理念。

(1)公民社會。(2)全面公決制与問卷調查制。(3)改革會議制為議會制,改革代表制為代議制,改革灌輸制為研討制。(4)弱化党權,強化具體行政權。(5)鼓勵政府、市場、NGO分工合作、分工治理。(6)防止腐敗制度和專制制度的“反复辟”。(7)推倒新三座大山(公款類):公款大吃大喝,公車消費、公款出國或旅游。(8)尊重“反對型政治”,無條件地尊重言論自由和監督權利,向反對者學習。(9)引入專業法律,如《會計法》、《企業法》、《土地管理法》,及股份制,包括按股分紅和按資獲利的分配體制,使村里的產權主體具有多元化和社會化的性質。(10)建設人才网絡,引進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法律專業人才、知識精英,充實農村管理与宣傳。(11)普及互聯网,運用互聯网。(12)加大集體私有化程度。(13)從強制型村委會向服務型村委會轉型,徹底消除官僚意識、權力壟斷意識,增強權利意識。(14)尊重和保護外來人口的合法權益。

第三,設計措施。

除第一編至第四編的“四個民主”之外,另格外設計現代化措施17條。其中6條是:

(1)設立“青年創業基金”,解決青年創業時出現的資金周轉困難,積極支持青年創辦私營企業。(2)設立《民主自治网》,設立欄目包括:公開帳目、村內事務、社會參照、公民教育、政策法規、外來投資、人才网絡、民工專題、便民服務、公民論壇、留言版、基層建設季刊(電子版)等,并設立主任電子信箱、書記電子信箱。(3)負責宣傳的村內成員,多宣傳公民權益意識和法治意識,尤其是大小標語,更要注意運用現代化視野的語言和觀念,杜絕只是強調“打擊”、“義務”的宣傳。(4)嚴格個人建房審批程序、村工作人員請假規定、建設工程規定、治安隊職責規定、村安裝通訊工具管理規定、福利保障政策。(5)聘用律師作為村委會法律顧問。聘用社會精英人才,作為村兩委參謀、智囊。(6)每周或每半月,專門設立“信訪日”,集中接待民眾來訪。

第四,設計條件。

條件,是針對任何村行政者、代議者的任職條件。弱化“党化標簽”,強化以公眾權益作為第一衡量標准。例如党支部(海選式兩票制,党支部書記)与村委會(海選式,村委會主任)的關系,明确規定為:党支部致力于村實際事務,与村委會成為“搭檔”,避免內部權力斗爭。兩委領導者的任職條件相似之處在于:

(1)有較高的政策水平、民主意識和公民意識;(2)市場經濟意識強,有能力帶領民眾發展經濟和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致力于消除貧富嚴重分化和社會極端矛盾,善于發現隱性矛盾;(3)具有全局統籌觀念和雄厚的民意基礎,善于協調各方面力量;(4)公正廉洁,具有奉獻精神;(5)工作精力充沛,社會閱歷、見識和社會實踐丰富,對于所從事的公眾服務事業,鞠躬盡瘁。村委會主任的任職條件更嚴格地增加了一項,而且列于所有條件之前:行政能力強。諸如此類明顯弱化党權的規定處處可見,比如:盡量減少党務開支和時間耗費;堅持從党內民主向党外民主的過渡和轉移的原則;除非有關村民緊迫的公共權益的緊急党務,否則不必召開支委會會議;鼓勵村兩委聯席會議。

第五,設計重點。

相對原則化、精簡化的制度,是村團委選舉制度、村婦代會選舉制度,有一些硬性規定,比如:鼓勵自由合法競選;候選人名單必須尊重任何競選者,不得主觀裁定、操縱;選舉以無記名投票通過,須超過半數,不能用舉手表決的方式。設計重點是:村兩委制度、村民代表選舉制度、村民小組長選舉制度与工作制度,及決策、管理、監督。村民代表選舉制度是草案之中最詳盡的設計,民選代表實為民選議員,又增加對任何權力者進行罷免的程序操作指南。村最高權力机构是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會議閉會期間內的最高權力机构,這個會議不僅具有巨大的“議”權,我特意歸于它之下的民主理財小組更具有巨大的“查”權。更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的巨大包容性,比如:舉行會議時,可同時吸收老干部、普通党員、村辦企業負責人及村內外精英人才(如權力精英、經濟精英、知識精英、關系精英等)參加,听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但老干部、普通党員、村辦企業負責人及村內外精英人才不參加表決。

第六,設計關鍵。

民主自治,追究到底,都是以“大治權,小政權”的觀念而設計的,所以民主管理(治理)是整個制度的關鍵。僅財務管理制度就有18條,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是30條,村干部任用管理制度之中的“村干部考核獎懲”也實行全民民主。干部考核的規定是:實行民主考核制度,村民是“考官”。所有被考核對象均要按照“德、能、勤、績”提供書面的述職報告,粘貼于村公告欄。考核領導小組向村民發送“考核票”,“考核票”是基于對被考核對象的述職報告的評估而設計的評票,秘密打分。村民、党員、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主要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均有考核權,填寫“考核票”,而后投入“公決箱”郵筒。核領導小組負責搜集、整理、統計“考核票”,并于公告欄以書面形式公布統計結果,也要將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對象本人和上交鎮党委,并作為干部調整,發放年終報酬和獎勵的重要依据。對于不稱職的村委會成員,要及時進行溝通,幫助其提高。對于村民強烈不滿的村委會成員,可以提請村民會議進行罷免;對于村民強烈不滿的党支部成員,可以提請鎮党委進行撤職。

第七﹐財務与資產管理是最复雜、但也最關鍵的,所以我規定得特別嚴厲,比如:

(1)收款使用統一的發票,由會計制單,發票由會計專管。出納員不得以私人名義開戶存款,不准以白條抵庫,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出租、出借銀行帳戶。嚴格控制各种借款;(2)執行項目及經濟開支審批手續,一切支出必須取得對方的合法憑證,詳細注明用途,有經手人,證明人,和領導審批。堅持原則,對不合符制度、手續、不真實、不合理的開支,堅決拒絕支付;(3)會計員、出納員不得互相兼職。財務人員最好要求要持證上崗;(4)做好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設立會計檔案柜;(5)出納員應嚴格執行現金出入庫手續和村級發票報銷制度,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現金收入必須按時存入銀行,現金庫存不得超過2000元,以确保安全;(6)凡工程等重大承包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合同規定的內容付款,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或有關部門審計后方可決算;(7)未經村兩委所有成員集體商量,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張或借集體名義,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或為他人(單位)提供經濟擔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誰辦理誰負責;等等。第七,設計公開。

公開,以100%的頂級程度來予以設計,這种苛刻的設計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但又是必須為之。例如財務公開制度,在“公開內容”處,就包括原則性的13項,這13項又總共包括40個子項目。除一般性的項目之外,特別增加:村干部工資報酬情況,及條條款款的損益性收支、非損益性收支,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甚至,未分配收益都要公開。公開程序更是苛刻:

(1)由民主理財小組對帳目、憑證和實物、存款進行全面核實;(2)民主理財小組出具審核意見,經村、組社區性組織主要負責人主管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共同簽字;(3)村、組社區性組織主要負責人應安排專門時間,接待民眾來訪,解答民眾提出的問題,听取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對民眾在財務公開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作出解釋。不得對提出和反映問題的民眾進行壓制或打擊報复。財務公開,明确規定“必須做到細、全、明、實”:(1)細,即公開項目要詳細。例如必須公開審批對象、審批理由;全,即財務收支手續要齊全。凡公開的財務收支項目一律要公布經辦人和審批人;明,即財務支出去向要透明。禁止用“其它支出”或“雜支”等名義進行公開;實,就是公開內容要真實。

民主理財,在整個制度之中,在我看來是最厲害的監督勢力,雖然它只是由6名人員組成。這6名人員的任職條件是: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財會知識,非村、組主要領導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他們的權力是有保障的,即:把它歸于村民會議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机构——村民代表會議旗下,他們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威脅和打擊報复,他們的報酬也采用誤工補助的辦法,不受制于村兩委之下,村兩委反而要向其負責。他們這种權力大到一种什么樣的程度呢?我規定了20條明晰細則。尤其擴大他們兩個大項:一是“村民主理財小組的審計范圍”,二是“民主理財小組享有預決算初審權、財務開支監督權和對不合理開支否決權”。他們的“有權”表現在:

(1)有權對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實物進行逐單、逐項審核、簽字。未經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共同簽字同意的原始憑證,不准會計人員入帳;(2)有權對財務公開、財務制度、經濟合同、財務預算、決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監督;(3)有權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物資、產成品、固定資產存量等進行不定期的盤查、核實;(4)有權監督張榜公布的財務、資產內容是否及時、真實、完整。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或成員共同簽字的財務公布表不得上牆公布;(5)有權要求村、組社區性組織糾正審核中發現或財務公開中發現的問題,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設計職責。

對于行政權力者,本草案是重視職責重于權力,而且處處留下可供村民、村民代表、民主理財小組等一切在行政權力之外的勢力予以質詢和監督,但同時又鼓勵任何力量去督促、協助行政力量,可謂“有甜頭,也有苦頭”。村的自治行政組織是村委會,整個集體的法人代表也只有一人,那就是村委會主任,所以他們“如何行使權力”是個極為重大的問題。而且,我對于目前中國農村的發展前途有一個預計,那就是會大量走向公司制,像華西村、万丰村等富裕農村,實際上已經走到了這一步。所以,我故意留下一些“村企分開”、“党政分開”的前瞻原則,防止權力成為壟斷財富資源的利器,這就有必要特別重視職責与分工。僅村委會成員職責,我就規定了21項,除一般性規定之外,另有:

(1)活躍社會事務,發展教育、文化、科普和衛生等公益事業,開展多元化、多層面的精神建設,提高村民素質。尤其重視“有了錢怎么用”這個問題,避免暴富之后突然空虛、極端的集體精神動態。(2)鼓勵和支持NGO組織(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建立合作關系;(3)与社會組織、其他村村委會,及學者、記者、律師、專家、人大代表、政府官員等,建立友誼關系和合作關系;(4)做好養老保險、合作醫療、教育基金等社會保障工作。對于老年人、貧困村民、少年儿童等弱勢群體,要給予适當補助和幫助,并注重發展和利用青壯年人才;(5)尊重和保護外來人口的合法權益,促進本村人口与外來人口之間的交流、溝通与合作。深入調查外來人口的權益狀況,并促使外來人口了解本村實情,使其產生歸屬感并熱愛本村,不致感到受排斥和漠視。同時,村委會有義務敦促本村企業、工程等,切實依法保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盡量杜絕拖欠工資、毆打民工、惡待民工及工傷事件等的發生。總結草案從頭到尾,統統看不到“在党的領導下”、“領導核心”、“擁護党的領導”這類詞組,因為這不适合公民社會的理論和操作。所以,務實地從事公共服務事業,這才是關鍵。但民主的程序是個巨大的動員,涉及大量的人員、開支、精力、時間和程序,而且就算是耗費無數仍達不到民主的效果,尤其是會議,用最簡易的辦法來操作它,就必須在考慮之內了。所以,我在草案一開始就建議:將“問卷調查”与“公決箱”郵筒結合起來,代替開支過大、民意表達不夠的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和其它需要大量人到場聚集的會議。真正的民主是“問卷調查+公決箱”,可謂事半功倍。民意,是決策的重要依据,一旦了解到足夠的民意,任何行政者都能看到他們原來根本看不到的真實、丰富与复雜。但這需要四個簡單的前提:(1)每個村民小組設立兩個“公決箱”郵筒;(2)設計好《問卷調查表》,說明事由,征求意見(包括:同意,不同意。同意者,可以繼續補充;不同意者,說明理由);(3)村民、村民代表將回答完畢好的《問卷調查表》,投入“公決箱”郵筒;(4)村兩委負責搜集、整理、統計、公布。

后記

如果本草案有一天能夠廣泛印制、發行,我將在封面親筆寫上這樣一句廣告語:“也許,100年之后,本草案仍有進步意義和改革資質,請珍藏、眾議、審議、評議、運用。”@

(《大紀元》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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