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居民們對50號公路怨聲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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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陽光編譯報導/麥克‧格林勒(Mike Greiner)6年前搬到南萊丁(South Riding),他意識到他犯了個錯誤。他說﹕「天下沒有不要錢的午餐,我真該為我的房子支付額外的費用,我該付那1萬元的。」

據華府一家本地報紙Connection6月1日的報導,格林勒建議多付的這1萬元本可用來改進50號路(Route 50),這條本該通暢的道路現在成了數以萬計的杜勒斯(Dulles)以南開車上下班居民的路障。

在5月25日由維州交通部(Virginia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勞敦郡監理員史帝文‧斯諾(Stephen Snow,代表杜勒斯區)、費郡的監理員麥克‧福雷(Michael Frey,代表薩歷區)和蓋瑞‧瑞斯代表(代表67區)主辦的社區會議上,格林勒和許多南萊丁和湘梯利(Chantilly)的居民表達了他們對交通的不滿。

會議緊隨在第一次跨縣改進15號公路以東部份的50號公路的努力之後。當前,向東的通勤者還沒到湘梯利的連串交通信號燈以前就堵上了。向西的通勤者,同時,在早間高峰時間得在50號和606號公路交匯處等上半小時。這確實混亂。斯諾(Snow),一位南萊丁居民,決心做點甚麼。

目前州預算有一筆1,660萬美元的初步工程費,用以拓寬50號公路上從28號公路至布萊森特山谷路(Pleasant Valley Road)段為6線道。但是,這距離開工還有幾年。如果勞敦郡使用聯邦或州的經費,50號公路郡界以西情況的改進需要等更多年。

這是為甚麼斯諾一開始就努力推動與發展商的合作以獲得路況的改善。然而,這項計劃也就只能推行這麼遠。在費郡,大部份的開發工作已經結束,而且沒有新的規劃。斯諾說﹕「沒有甚麼簡單的解決辦法。一、二年內不會發生甚麼事。」勞敦郡正在考慮發展商依魁諾克斯投資公司(Equinox Investments)的斯科特‧普雷(Scott Plein)提出的申請,包括修一條長達2英里的東向第三線。普雷擁有50號公路以南150英畝土地。

維州交通部的僱員們可以感受到通勤者們的痛苦。該部的北維州總部坐落在湘梯利的愛維昂公路(Avion Parkway)旁。維州交通部的代表芮內‧漢密爾頓(Renee Hamilton)說﹕「我們每天上下班必須在50號公路上與塞車鬥爭。」

維州交通部在兩星期前同勞敦郡和費郡的交通計劃人員交談後同意再考慮一下交通燈的時間設定——最近幾年他們已經幹過幾次這個事了。但是,就像漢密爾頓指出的,交通燈調整也只能那麼有效。她說﹕「儘管我們可以從旁路上拿掉幾分鐘,這也幫不了50號公路甚麼。」交通燈調整需要6-9週時間。

維州交通部也正在規劃跨三郡公路(Tri-County Parkway)。這是一條在勞敦郡公路(Loudoun County Parkway)或更西邊連接曼那薩斯(Manassas)和50號公路的新公路。雖然該計劃離規劃結束還有很多年,而且現在尚處於無經費的理論探討階段,它可能會對50號公路有巨大影響。50號公路將成為該公路的終點。斯諾說﹕「不能孤立的看50號公路的問題。」

會上有居民問為甚麼50號公路的情況會被允許惡化到目前這個程度。他們擔心安全問題,並置疑南萊丁尚未建的1,500棟住房和發展商提議的另外幾千棟會影響本地區的主幹道。對麥克‧格林奈而言,他保持願為拓寬50號公路掏腰包的立場。他說﹕「我希望拓寬50號公路,我願付款。」

發展商格林維斯特公司(Greenvest LC)和托爾兄弟公司(Toll Brothers)正推動該郡制定一個財務方案以允許如格林奈之類的居民可以如願以償。為了解決價值數億的大的道路和學校發展計劃,發展商希望該郡允許建立「社區發展域(Community Development Authorities,CDA)」——一種特殊的稅務區域,在一定時間內向新居民收費。這項政策在維州將是空前的,也許在全國也是如此。CDA從未被用於居民住宅,而只發生在商業開發。杜勒斯城鎮中心(Dulles Town Center)的CDA是維州首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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