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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一個速度與內涵兼具的最低稅負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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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八日電)台灣計劃施行最低稅負制以促進租稅公平,財政部長林全日前邀集學者專家會談後,更顯得蓄勢待發,預計九月份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審議,短短的時間內,最低稅負制能否兼顧速度與實質內涵,現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的租稅規定應否取消將是重要關鍵。

回顧去年底林全首度提及「最低稅負」名詞時,大多數人都還不太清楚是什麼意思。不過,很快的,企業界馬上掀起一陣如果要實行最低稅負,那「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應取消的意見。

不管是財政部還是學者專家,對於這一點,一直都持強力反對的立場,原因很簡單,因為要是這樣做下去,稅還沒課到,恐怕會先流失200億元的稅收。

一年平均大約可以產生200億稅收的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規定,財政部官員解釋,主要是因為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中間有稅率差距而有這項規定。

因為綜所稅邊際稅率最高為40%,但營所稅固定為25%,相差高達15個百分點,如公司將盈餘保留不分配給股東,原本被分配盈餘後,可能稅率得繳到40%的股東,變成盈餘留在公司時只需繳25%的稅率,公司可藉盈餘的保留為大股東規避稅負。

此外,盈餘留在公司,可能刺激股價上漲,這樣若股東把股票賣掉,因為買賣股票獲得的利益目前是免稅,如此一來,這些股東就完全不用繳稅。官員指出,就因為這個緣故,財政部才規定未分配的盈餘得課10% 的稅。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強調,萬萬不可把未分配盈餘與最低稅負制相提並論,因為未分配盈餘加徵規定就是為了避免有錢人規避稅賦,而這也是租稅公平的工具。如果企業因為政府要施行最低稅負而要求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那同樣是要是以租稅公平為目標的最低稅負制,會變成毫無意義。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教授黃耀輝昨天與財政部會談後,同樣對未分配盈餘要與最低稅負放在一起考量的作法表示反對到底,並強調這根本是兩件事。

財政部官員指出,如果兩者併行實施,可以確定的是未分配盈餘每年約200億元的稅收會立即消失,但最低稅負因過去還有一些優惠規定,例如有的廠商可能還有五年免稅的優惠。也就是說,最低稅負就算實施,一時間稅收還沒辦法產生,但損失的部分卻是立即的。

尤其,對於很多企業與會計師以有些盈餘已經真的無法分配為由,質疑未分配盈餘的規定,官員說,修正法案早就在立法院裡面,未來會根據財會所得,只對真正需分配的盈餘來課稅。這些都無法作為要與最低稅負共同實施的理由。

財政部昨天傍晚臨時邀集學者專家舉行稅改會談時,因晚餐供應的是麥當勞速食套餐,一度還讓林全與學者打趣說國家財政不佳,餐點寒酸。不過,最低稅負推出時間雖短,但內容必須紮實,才能達到租稅公平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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