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欲絕食100天抗議當局非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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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9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田溪採訪報導)目前被關押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的民運人士、異議作家張林,9月8日上午會見了他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莫律師向記者介紹了與張林會見的經過、絕食以來的身體狀況及與安徽省高級法院商討張林一案的二審工作。
安徽省高級法院主審法官表示,目前張林一案正在進入二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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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律師談到張林絕食後的身體狀況—

記者:「他情況怎麼樣?」

莫律師:「他的身體狀況因為他絕食嘛,肯定身體狀況不是太好,但他還是能走的到律師會見室,跟我來會見。」

記者:「他是在醫院裡還是在看守所?」

莫律師:「在看守所。」

記者:「那就是說他搶救沒有多長時間他就回看守所了?」

莫律師:「他從9月1號開始絕食,9月5號那個時候等於就是看守所把他帶到醫院去做身體檢查,做了心電圖、做了一些其他的檢查,這樣在醫院待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然後他就回到看守所,沒有在醫院住院。」

記者:「那就是醫院沒有給他做搶救,只是給他做檢查!」

莫律師:「應該可以這麼說吧!因為絕食五天,按理說還不是到生命垂危的一個階段,而且從第六天開始他就說看守所給他做鼻式的,知道吧?」

記者:「灌食。」

莫律師:「對,牛奶啊、什麼這些東西。應該準確的講不叫搶救,確實到醫院去做了檢查,他的心臟確實不是太好,他的心律變快,在醫院可能待了一個多小時,不到兩個小時就回到看守所了。但是張林他還是表示要繼續絕食,他要絕食100天。」

張林絕食的三點原因—

莫律師:「第一個,就是抗議司法當局對他的不公正的判決,就說是文字獄;第二個,就是涉及到他和親屬的通信權被剝奪了;第三個,就是涉及到不允許他看報紙、不允許他看電視新聞、不允許他寫東西,也把他筆、筆記本都收走了。然後以前還有一個要求他必須得勞動、去幹活。所以他抗議主要是這方面的事情。」

記者:「那他現在絕食以後還需要勞動嗎?」

莫律師:「沒有了,現在沒有了,現在他絕食了嘛!對看守所來講,是不可能允許一個絕食的人在看守所裡面,比如說發生意外死亡的事情,如果作為看守所的相關規定,如果一個犯人在看守所裡絕食死亡了的話,那絕對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非常嚴重的事故,所以不可能讓他因為絕食結果導致生命的危險。」

據莫律師介紹,安徽省高級法院主審法官表示,目前張林一案正在進入二審程序。

莫律師:「他們對二審這個應該說是主審的法官,現在還並不完全瞭解這個案子,我們只是遞交了一些手續,然後基本交換了一下意見,佈置了一些材料,然後我們就趕到蚌埠來了。那麼至於這個案子開不開庭,現在都不好定。」

記者與安徽省高級法院主審法官通過電話,他要求記者提供海外關注張林案件的相關材料–

記者:「我剛才聽說是說,對於國外媒體對他的關注,您可能不太瞭解,我想到我把這方面的情況彙總一下,然後我把這些材料發給您好嗎?」

主審法官:「妳什麼意思?」

記者:「就是說因為您不太瞭解,所以我就想把這些材料發給您,幫助您瞭解一下。」

主審法官:「妳從哪個角度把材料寄給我呢?」

記者:「就是您瞭解的這個角度,因為這個是……」

主審法官:「誰叫妳給我打電話的?」

記者:「我自己要給您打的,不是誰讓我給您打的。」

主審法官:「妳怎麼知道這個案子在我這兒?」

記者:「等一下,我還沒跟您講完,對不起。就是說那個關於張林的證據之一就是有一條接受《希望之聲》的採訪,那個就是我做的,我採訪了他。」

主審法官:「這樣好不好,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妳把妳的材料由律師轉接給我,好不好?」

記者:「好的。我要是直接給您,您不是方便一點嗎?您有沒有E-mail地址呢?」

主審法官:「沒有,真的沒有。」

記者:「您沒有電腦啊?」

主審法官:「我們沒有上公開的。」

張林8月2日被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張林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於9月1日開始絕食。

今年1月27日,張林前往北京,準備參加趙紫陽先生遺體告別儀式,遭中共當局拒絕,29日返回安徽蚌埠市,在火車站被警方抓走,關押至今。

張林79年進入清華大學核物理專業讀書,積極參加校園民主運動。89年參與學潮,多年從事民主運動,曾三次被當局關押,前後共坐牢8年。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天下縱橫節目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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