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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函请国安单位调查荣丽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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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嘉慧台北二日电)为了解中视、中广股权移转是否涉及中资、外资,新闻局今天开会研商。由于荣丽公司资本额仅新台币一亿元,却价购九十亿元的中视、中广、中影股权,新闻局要求该公司补送相关佐证文件,厘清资金来源。新闻局也函请经济部及国安局,协助查证荣丽资金来源。

新闻局表示,中国国民党投资成立的公司将其对华夏公司所持有的中视百分之三十三点九四股权及中广百分之九十六点九五股权,全数转让予荣丽公司(百分之九十九股份由余建新持有,另百分之一由李念祖持有)案,中视及中广公司于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检送股权转让、股权结构表及申请董监事变更之相关文件到新闻局。

两公司在函中说明:“荣丽公司资本额为新台币一亿元,本件购入华夏公司股份之资金来源系荣丽公司借款资金,所有借款之最终来源均为余建新先生个人,并无任何其他外资、港资来源”。

新闻局表示,然而函中并未检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立委等质疑荣丽公司购买中视、中广及中影三家公司,惟荣丽公司资本总额仅新台币四亿元(实收资本额仅新台币一亿元),与价购三中所需之新台币九十余亿元有极大差距;回函说明亦无法尽释疑点,新闻局有责任依法行政,予以厘清。

为贯彻广播电视法第五条禁止外国人投资无线广播、电视事业之立法本旨,新闻局指出,将速函请经济部及国安局协助查证荣丽公司及余建新的资金来源,系属借贷或实质投资、是否有中资或外资涉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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