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又是誰在違法犯罪

郭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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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檢點生平事,未曾愧寸心。且看我中華,誰是大寫人?!」這是我在第一次為農民們伸張正義而坐牢時寫下的一首詩,至今常誦於口並以此鼓舞自己更好的去做人,做好人,做一個光明磊落的大寫中國人。

然而,正當我一如既往的行使自己做為一個中國人應有的良心良知和共和國公民的權利時,也是在這個自稱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和諧社會」時期,我卻再次遭受到非法和非人道的侵害,並且又一次的喪失人身自由二十天,心靈再一次受到摧殘和打擊。

2005年10月18日早晨五點半鐘,我拿著準備好送給將要從美國回大陸結婚的朋友程健偉的禮物(床上用品等),在愛人的幫忙下來到樓下,準備搭乘出租車去火車站從上海轉道南京迎接即將到來的朋友程健偉先生。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當我和愛人剛剛走到樓下,就被埋伏在一輛轎車里的四名彪形大漢沖上來將我們團團圍住,其中一個人問我:「你干什麼去?」我一愣,便立即知道發生了什麼,我知道此行要遇到麻煩了,我問他們是干什麼的,其中一個人說:「老郭,你不認識我了?」我定睛一看,是我住地派出所的一位姓徐的警察,我問他:「你們要干什麼?」他說:「上邊不讓你出去,這是辦事處讓我們來的」。我說:「辦事處有什麼權力不讓我出去?你們有傳喚證和其他法律手續嗎?」他說:「沒有,我們只不過是聽上邊的。」我說:「你們既然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就不能阻攔我。」說完,我就往外走去,這時,他們四個人一起上來拉住我,我愛人呵斥道:「你們把他拉壞了怎麼辦?」我拼命掙扎,他們死也不放,這時,派出所的張指導員(曾經和我在公安局一起共過事)趕來了,他說:「少坤,先別走,一會辦事處張主任來和你談談。」我說:「誰來我也要走,除非你們拿出法律手續來。」說完,我有往外沖去,他們五個人又一次沖上來把我拉住,其中一個還把院子的大鐵們關上,我愛人看我又氣又累,便對我說:「你是走不了啦,我們先回去吧。」我氣急敗壞的回到樓上,便給徐州市公安局國保處的有關負責人打去電話,問他們是否知道此事,為什麼不讓我走?他們回答說並不知道此事,讓我等等再說。這時,派出所的張指導員上來敲門,說辦事處的張主任讓我下去談談,我以為他們讓我走了,便拿起東西下了樓,那個辦事處的張主任看了我去上海的火車票後,說要送我去火車站,我信以為真,便在他們的鏃擁下上了他們的汽車,誰知道,汽車還沒進火車站,便駛進了一家叫「金滿盈」的賓館,我責問他們為什麼不去火車站,那位張主任說是上邊不讓去的,讓我先到賓館里等待上邊的指示,我在他們的強行拉扯下,連人加東西一起進了411房間。

這時,我真的知道自己是走不了啦,我用手機給愛人撥通電話,告訴她我已經被強制帶進了賓館。吃過早飯後,帶我來的四個民警和前來交接班的四個人換了崗離去,我又向新來的看管人員進行了抗議,要求他們放我出去,他們說要等領導來再說,到了十點多鐘,一位被看管人員稱呼為「王書記」的中年人來到,我問他究竟是干什麼的,為什麼不讓我走?那位王書記拒不透露身份,只是說是政府部門的,是上級讓他們來看著我不讓我走的,我說:「不論是哪一級政府部門,你們都必須給我出具法律手續,否則,就是非法拘禁,請你們把法律手續拿出來。」他說:「沒有法律手續,我們只聽政府的。」我問他們是什麼身份,並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件,他們既不說是什麼身份,也不給我出示任何證件(直到我離開那家賓館,看管我的十多名男女沒有任何人向我標明身份和出示過任何法律文書和身份證件)。

但是,到了下午,在我的強烈抗議下,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國保處的杜科長終於露面了,我質問她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她也說是上級安排的,我說:「既然是上級安排的,你們動用國家法律手段多好,否則,你們就是違法,違犯憲法規定和刑法條款,難道你們不是執法犯法嗎!」她無言以對,說:「這不是公安機關的行為,是地方政府讓我們來幫忙的,我們只是聽地方政府和黨委的。」我問她:「究竟是黨大,還是國家法律大,是權大,還是法大?!」她說:「過去,你也在公安局干過,我們還不都是聽上級領導的,我們有什麼辦法。」我對她說:「這時你才知道我為什麼追求民主法治了吧?一個沒有司法獨立的社會是多麼可怕,你們已經在我身上違法犯罪了,你知道嗎?!」她說:「知道有什麼辦法,你反正也走不了,希望你配合我們,你出去再說吧。」此時此刻,我知道向他們說什麼也沒有用了,我馬上想到這麼一句話:「我是流氓我怕誰!」

盡管我在此其間進行了多次抗議和絕食活動,但是都無濟於事,我只是爭取到了可以到房間外散步和給家里打電話的權利,同時,也迫使他們不得不把我送給朋友的結婚禮物歸還給我,使我的親友終於把禮物送給了朋友程健偉先生。

也就這樣,我在沒有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文書和強制措施手續的情況下,被以上那些人劫持到了這家賓館,而且完全喪失了人身自由和被剝奪公民權利20天整——時間是自2005年10月18日早晨五點鐘至2005年11月6日五點鐘止。

也就是我在回到家中的次日,已經回到美國的朋友程健偉先生打來電話,說他和夫人已經到了家中,我們不約而同的說道:「這是共產黨政府為了阻止我們見面而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將我們隔離並把我軟禁起來的。」

那麼,共產黨的政府為什麼非要把我們這麼個除了良心、一無所有的朋友隔離開哪?我想,這完全是共產黨政府對道義和良知的隨意踐踏,因為,我的朋友程健偉先生從來沒有關心過政治,而且他對一些並不關心國家和人民的所謂「民運人士」根本不屑一顧,他只不過是從網上看到我這麼一個為了自己的國家和人民忠於職守而雙殘的警察得不到政府的依法撫恤,從而對我同情才和我主動聯系並且提供道義幫助的,二年多來,我在程健偉先生的無私援助下,使我的生活有了初步`的改善,也使我能夠得以存活下去,僅僅是這一點,就使得共產黨政府對程先生耿耿於懷,甚至惱恨在心,竟敢在他回國結婚邀請我參加他的婚禮時,以非法的手段和卑鄙的伎倆將我們隔離開來,直到他返回家中才將我放出去。這,就是聲稱「人權最好時期」和「和諧社會」中的共產黨政府對待我們這麼一對無辜的好朋友所犯下的反人類、反文明和踐踏法律的不容抹殺的鐵血事實。

其實,豈止是這一件事情是共產黨政府對我犯下的違法活動,從歷史上看去,我的每一起冤案都是由他們所造成,比如說,國家法律規定:「因公致殘和負傷正在進行治療其間的不得辭退。」但是,他們還是公然違法將我從警察崗位上把我強行辭退,給我造成了終身不癒的後遺癥;再比如說,國家法律規定的農民自治和村委會選舉法,他們不但是不執行,反而,對依法維權的農民們進行打壓迫害,並且因為我為他們伸張正義將我抓進大牢進行殘酷迫害;又比如說……

好了,因為篇幅所限,我不能夠再一一列舉,我只想請世人通過以上那些不爭事實來看看並得出結論:在這個浩浩蕩蕩的世界文明潮流面前,在這個自稱「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上,究竟是誰在違法犯罪?!

我想,除非弱智者,答案不難產生!

郭少坤

2005年11月12日星期六

於徐州家中

--原載《議報》第231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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