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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斟酌公訴團隊因應國務費案日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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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六日電)為因應國務機要費案將移審至法院,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若有需要,不排除未來再以借調方式讓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繼續協助檢方公訴蒞庭。此外,北檢希望以公訴團隊的型態,來因應國務費案審理。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認為,陳瑞仁暫調北檢辦事的人令,規定他「辦畢 (國務費案)即歸建」,雖然日後審理時,北檢公訴檢察官仍能與陳瑞仁討論案情攻防,但也不排除若有需要,再暫調陳瑞仁來北檢辦事。

法界人士認為,以全案的敏感性,可以想見未來開庭時,被告方面一定會以龐大的律師團辯護,顏大和也希望能組成公訴團隊 (約四名檢察官)的型式因應,除陳瑞仁外,必要時也會徵調專精貪污案件的資深檢察官參與協同蒞庭。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由於案卷必須整理、複印,檢方會盡速將案卷移給台北地方法院,然後等台北地院完成分案後,才能得知相對應的公訴檢察官,檢方會就公訴蒞庭檢察官的資歷及專長做必要的調整工作。

檢調偵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全案十一月三日偵結,包括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等六名被告,分依貪污、偽造文書、偽證等罪嫌起訴、緩起訴,總統陳水扁則因受憲法保障,不在起訴範圍,但檢方在起訴書中敘明,吳淑珍是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人共同實施犯罪」。

被起訴被告包括吳淑珍(偽文、貪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馬永成(偽文)、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偽證、偽文)、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偽證),檢方審酌林德訓、陳鎮慧犯後有悔意,建請法官給予緩刑;獲緩起訴被告分別是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偽證)、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李碧君(偽證、違反商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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