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服刑貪官駕乘寶馬按月給獄警發工資 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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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2006年3月2日,六四天網、博訊、大紀元等數十家海外網站率先披露的“服刑貪官馬建國駕乘寶馬 揚言下省長膀子 四川上千獄官受牽連”案件,於11月30日下午作出判決,判處馬建國有期徒刑20年。

今年43歲的馬建國,原係成都市金牛區副區長,成都國貿實業公司的幕後操作者。因犯挪用公款罪、銷毀會計憑證罪,於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監獄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轉入川東監獄服刑。

進入川西監獄後,馬建國按月給獄警發工資,依然生活得有聲有色,時常駕乘寶馬到成都耍,夜裡,下榻賓館,安排的節目頗多。在吃飽喝足後,還豪情萬丈地聲稱:張中偉把老子弄進來,老子以後非要找人下他的膀子。

其後,當局立即開始全面內部調查,2006年3月2日,六四天網、博訊、大紀元等數十家網站報導了“服刑貪官馬建國駕乘寶馬 揚言下省長膀子 四川上千獄官受牽連”案件,進而引起海內外輿論大嘩;有人開始調查是誰向六四天網洩露此等內部消息。

4月,四川省檢察院立案偵查,9月,馬建國被公開審判,國內數千家新聞機構展開大規模新聞轟炸(見 服刑貪官駕乘寶馬昨日開審 輿論轟炸掀開司法黑幕)。

10月14日,馬建國收買的省川西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巫邦志涉賄187萬判15年。

2006年11月30日下午,德陽中院作出判決,馬建國先後向巫邦志、向瑞忠、劉波、羅雅林等人行賄人民幣298058元、烏木觀音兩尊(價值人民幣 8000元)、香煙25條(價值人民幣9500元),錢物共計人民幣315558元,行賄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有關規定,應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加刑5年,決定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

至此,由海內外新聞機構率先披露的服刑貪官馬建國買通司法人員、駕乘寶馬享受監獄超豪華待遇事件,初步畫上句號。

但是,馬建國任職金牛區副區長時,親自操刀的西南閥門管件市場拆遷遭巨額損失案件[見 政府失誤民企買單——一個來了就被套牢的城市],儘管業主上告後得到張中偉省長批示,但金牛區政府至今仍然沒有解決。

目前,民營企業、成都國通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志樹依然在四處上告,要求解決政府決策失誤給商家造成數百萬經濟損失的問題。

——轉載自《六四天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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