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琦:服刑贪官驾乘宝马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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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2006年3月2日,六四天网、博讯、大纪元等数十家海外网站率先披露的“服刑贪官马建国驾乘宝马 扬言下省长膀子 四川上千狱官受牵连”案件,于11月30日下午作出判决,判处马建国有期徒刑20年。

今年43岁的马建国,原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成都国贸实业公司的幕后操作者。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进入川西监狱后,马建国按月给狱警发工资,依然生活得有声有色,时常驾乘宝马到成都耍,夜里,下榻宾馆,安排的节目颇多。在吃饱喝足后,还豪情万丈地声称:张中伟把老子弄进来,老子以后非要找人下他的膀子。

其后,当局立即开始全面内部调查,2006年3月2日,六四天网、博讯、大纪元等数十家网站报导了“服刑贪官马建国驾乘宝马 扬言下省长膀子 四川上千狱官受牵连”案件,进而引起海内外舆论大哗;有人开始调查是谁向六四天网泄露此等内部消息。

4月,四川省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马建国被公开审判,国内数千家新闻机构展开大规模新闻轰炸(见 服刑贪官驾乘宝马昨日开审 舆论轰炸掀开司法黑幕)。

10月14日,马建国收买的省川西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巫邦志涉贿187万判15年。

2006年11月30日下午,德阳中院作出判决,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298058元、乌木观音两尊(价值人民币 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钱物共计人民币315558元,行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加刑5年,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至此,由海内外新闻机构率先披露的服刑贪官马建国买通司法人员、驾乘宝马享受监狱超豪华待遇事件,初步画上句号。

但是,马建国任职金牛区副区长时,亲自操刀的西南阀门管件市场拆迁遭巨额损失案件[见 政府失误民企买单——一个来了就被套牢的城市],尽管业主上告后得到张中伟省长批示,但金牛区政府至今仍然没有解决。

目前,民营企业、成都国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志树依然在四处上告,要求解决政府决策失误给商家造成数百万经济损失的问题。

——转载自《六四天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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