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案 港專家指中共判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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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希望之聲記者林秀宜、黃容香港報導)星期五,中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年。香港中國法制專家王友金批評判決不合理,完全是黑箱作業,用以鎮壓維權份子,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事件。連接收聽

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在今年8月15日被中共公安非法拘捕,四個月後,中共當局在本月12日以閉門方式進行秘密審訊,他的家人與辯護律師在事前並沒獲得通知。星期五,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高律師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熟悉中國法制的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指出判決不合理且疑點很多。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一般來說,判三年徒刑只能緩刑三年或者兩年。它反而來判徒刑少,緩刑多五年,那麼這個目的顯然要把他在這五年內把他困住,不准他亂說、亂動,不准它接待外國記者,不准他寫文章,那麼等於說判三年,本來不應該判三年呢、輕罪了,現在沒有辦法判他重刑,反而判他五年緩刑,那就等於判他五年的徒刑是一樣的。所以他的目的是要把他這五年之內呢,限制他的行動使他不能亂說、亂動,這個是顯然是這個目的。

他解釋緩刑就是說在家裡坐監牢,行為要受到公安機關的管制。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就是你的行動呢要向公安機關報告,不能到外地去,要出國就更不可以了。你的行動所有一切都要向公安機關,受公安機關的控制。那麼也不可以發表言論也不可以寫文章更不可以接洽外面的客人,所以是等於坐監牢一樣,不過是在家坐監牢,不是在監獄裡面坐監牢。

王友金還指出「顛覆國家罪」不是洩漏國家機密罪的,是應該公開審理的。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這個過程本來但是它竟然這次不公開審理、也不宣佈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更不容許他家人他的太太出庭及聽審,那麼這顯然是違反我們的國家的法律程序,所以這樣子一看呢就顯然的是在這個案子當中是黑箱作業,對這個維權份子的一種鎮壓的手段,我覺得是這個不光彩的行為。

王友金表示由程翔的案件到高智晟律師的被判刑,對中國法治的倒退感到可悲。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王友金:那麼顯然是一種政治性的判決,是要鎮壓這些維權份子,使他們不能為受迫害的弱勢群眾來講話,那麼使他不能伸張公義、鎮壓這種思想。所以也就是說這個不應該在法治社會裡面,是不依法辦事的一種行為。

王友金說雖然案件可以上訴,但是中共當局是不可能會改正錯誤的,他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事件,迫使中共以公正公義的對待維權人士和律師。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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