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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薪資低於3萬元 長期失業者不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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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三日電)行政院主計處公布最新人力運用調查,發現失業期間長達1 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其實有50%曾有過工作機會,但有65%最後並未接受工作,原因是「待遇太低」,希望平均薪資應有新台幣3萬元,高於肯接受現職者的平均薪資2萬7千元。

主計處每年公布一次人力運用調查,以每年 5月較無例如6月有畢業潮的「季節」因應為調查基準。

在這項調查中發現,今年5 月失業者平均失業期間為25.4週,較去年減少4.2週,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有5萬5千人,占全體失業者13.75%,比例同樣較去年減少2萬8千人或5.86個百分點。

分析台灣長期失業者特色,主計處指出,其中以男性有3萬5千人占63.25%為主、女性2 萬人占36.75%;年齡分布以25至44歲者計3 萬人占54.43%為最大族群;若以教育程度別區分,則以高中高職與大專同樣約為 2萬人為最多。

主計處分析,在這些長期失業者中,其實僅有1萬1千人是初次尋職者,其他4萬4千人屬於非初次尋職。

主計處進一步觀察這些長期失業者中,發現其實有高達50% 者曾經有工作機會,但最後選擇不就業原因,有65.81%是因為「待遇太低」。

據調查顯示,長期失業者平均希望薪資約為 3萬元,不但較全體失業者希望薪資 2萬9564元還高,若與在2005年內找到現職者平均工作收入約2萬7530元相較,長期失業者預期的薪資都高於現實情況。

長期失業者一半其實曾有過工作機會,至於另一半沒有工作機會者中,主計處調查之後發現,尋職困難以「技術不合」為主,占27.78%,其次為「工作性質不合」占26.57%,而「年齡限制」也高達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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