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2006年美國主要移民新聞回顧

張雪梅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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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1日訊】2006年即將結束,在過去的一年裡美國移民領域活動頻繁,有不少重大新聞和變化,受到廣大讀者的密切關注。有些變化將繼續對一些讀者及家人的移民申請產生影響,因此瞭解這些移民領域的變化將有助於移民申請的順利進行。在這裡我將簡單地討論2006年美國移民領域裡的某些重大新聞及變化,供大家參考。
  
首先,2007財政年度的H-1B簽證(學士學位)名額在2006年5月26日宣告已滿,不再接收新的H- 1B申請。雖然H-1B簽證名額很快將用盡一直在大家預料之中,此消息仍然引起很大震動,這主要是由於今年H-1B名額在不到兩個月就告用盡,創造了最新記錄,遠遠早於2006財政年度H-1B簽證名額用盡的日期2005年8月10日。

另外,根據移民局公佈的H-1B申請進度,到2006年5月25日為止,已申請的人數距61000名的總名額還差一萬多名,而到了2006年5月26日,也就是上述統計數字的第二天,所有一萬多個名額即告用盡,後來才發現移民局在以前公佈H-1B申請進度時遺漏了一大批已收到但還未輸入系統的H-1B申請,所以造成了一天用掉一萬多名額的現象。根據目前情況,2008財政年度的H-1B簽證的名額仍然沒有增加,所以可以預見名額可能會在更短的時間用盡。有意申請2008財政年度的H-1B名額的讀者應當盡早著手開始準備,以便在移民局開始接收申請的第一天就遞交申請,確保佔有名額。當然,碩士或碩士以上高級學位的H-1B申請情況會稍有緩解,但也絕不能掉以輕心。
  
移民局在2006年幾次擴大加急審理案件的範圍,先是從8月28起加急審理案件的範圍包括職業移民(I- 140)第三類優先中的兩類工作移民簽證的加急審理:職業移民第三類優先專業人員(EB-3)(即勞工紙要求大學學士學位)和職業移民第三類優先技術工人 (即具有至少兩年教育、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從事技術工作的外國工作人員),隨即從2006年9月25日起將在允許加急審理的案件範圍裡再加入下列移民申請的類別: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中的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EB-1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中的除國家利益豁免外的具有高級學位或傑出才能的專業人員(EB-2),以及職業移民第三類優先中除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員外的工人(EB-3),另外從2006年11月13日起開始接受其他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傑出人才(EB-1)的加急審理申請。

在上述幾次擴大審理範圍之前移民局已經對很多I-129表非移民簽證案件的申請允許加急審理,這些加急審理的類別仍然有效,其中包括E協約國貿易商和協約國投資者簽證的申請,H-1B專業人員工作簽證的申請,H-2B非農業臨時工人簽證的申請,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L-1A)和跨國公司特殊技能人員(L-1B)簽證的申請,傑出人才(O-1)的簽證申請,國際文化交流(Q)簽證的申請,宗教人士(R-1)簽證的申請等。根據名額的進度和申請人的需要,加急審理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美國國會今年曾多次討論對美國移民法進行全面改革的法案,美國總統布什呼籲進行全面移民改革,提出臨時工人計劃(或客工計劃),允許外國人做美國人不願做的工作,並允許他們有機會最終合法取得公民身份,同時強調美國不會大赦非法移民。眾議院在2005年底通過了被稱之為Enforcement Only的較為嚴厲的移民法案,這項法案將嚴厲懲罰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並將非法移民視為重罪,而且制定了其他一系列的嚴厲措施。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在 2006年3月27日通過的一項提案,為許多在美國的非法勞工提供了在美國合法工作的可能,並為符合某些條件的非法勞工在美國最終取得合法身份創造了可能的途徑。然而,迄今為止仍沒有一部參眾兩院都能夠通過並提交總統簽署的移民法進行全面改革的法案。民主黨在今年11月中期選舉中獲勝,取得了參眾兩院的多數黨地位。移民法進行全面改革的法案能否取得實質性進展還不得而知。
  
美國國務院在2005年底宣佈中國和印度從2005年10月1日起所有一、二、三類優先職業移民名額都出現數年的倒退 (retrogression)的消息在廣大讀者中引起極大震動。在此之前,職業移民第三類優先名額一直短缺而且大家對職業移民第一、二類優先名額短缺的可能性早有預料,但此次公佈的名額倒退的範圍和程度仍然遠超出大家的預料。

在2006年,中國大陸職業移民名額的短缺情況從不同程度上有所緩解。經歷了將近一年的名額短缺後,中國大陸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從2006年8月起名額不再短缺。根據美國國務院公佈最新職業移民進度表2006年12月的進度,中國大陸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4月22日,而此截止日期在去年年底則是2001年2月1日,向前推進了四年多。與此相比,中國大陸第三類優先的截止日期進展不大,從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進度)推進至2002年8月1日(2006年12月進度),僅向前推進了一年零七個月。
  
美國總統2006年1月5日簽署了國際婚姻介紹法(International Marriage Broker Regulation, 簡寫為IMABRA),對K-1申請提出新的要求,並要求移民局在該法律簽署60天後(即2006年3月5日後)開始收集為外國未婚妻、未婚夫申請K-1 的美國公民的有關犯罪記錄信息。

根據國際婚姻介紹法,國際婚姻介紹人在向美國顧客披露外國居民的聯繫信息前必須先瞭解美國顧客的犯罪記錄,從國家性罪犯數據庫獲取美國顧客的記錄,將以上信息翻譯成外國居民的語言並向外國居民提供此信息,並得到外國居民將其聯繫信息披露給美國顧客的書面許可。如果上述要求得不到滿足,K-1申請將得不到批准。

國際婚姻介紹法還對以前曾提出兩次K-1申請的美國公民再次提出的K-1作出了特殊規定。適用新的國際婚姻介紹法的K -1申請都將使用移民局發佈新的I-129F表格的發佈以便收集新要求的信息,當移民局決定K-1申請符合國際婚姻介紹法的要求後,該申請將會被通過國家簽證中心轉給美國駐外使領館進行簽證審理。
  
以上是2006年美國移民領域裡的某些重大新聞及變化。在新的一年裡我們將繼續向大家報告移民方面的重大新聞及變化,供大家參考,為大家服務。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知識簡介,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請與張雪梅律師聯繫,電話:(770)457-5888,電子郵件:info@zylawyers.com,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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