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暴動當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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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今天下午,我們獲悉本世紀漢源暴動當事人陳滔因打死西昌防暴大隊防暴警察張志明,已經被四川省高院二審秘密宣判、秘密執行死刑;同時,我們還獲悉陳滔的「同案犯」蔡昭、劉勇、王修蛟等也被判處無期、15年、12年徒刑。為此,家屬和律師均表達了憤怒。

四川省高院二審判決蓋章(圖片由六四天網提供)

12月5日下午,蔡昭父親蔡登明前往成都,和律師一同找到六四天網,出示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川刑終字第875號判決書,瞭解到陳滔已經被秘密執行死刑。

據蔡登明介紹,陳滔父親陳永忠也是一個農民,已經作為瀑布溝水電站移民定居犍為縣,他在11月中旬獲准與兒子見面,但是,並沒有任何人告訴他兒子即將執行死刑。11月20日之後,陳永忠突然得到犍為縣一個派出所的通知,要陳永忠拿50元錢子彈費去領兒子的骨灰,陳永忠回答當局: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兒子的骨灰,我不領。

根據蔡登明介紹:12月5日上午11點,他前往監獄與兒子蔡昭見面時確認此事,他告訴我「看守所管教親口告訴他,陳滔已經走了」。

為此,我們於12月5日晚上訪問了該案件「首犯」蔡昭的辯護人冉彤律師,他告訴我們:「此前,我根本不知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結果,我多次前往查詢,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辦理,有結果會宣判通知,律師不要緊催。12月4我前往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才拿到[2005川刑終字第875號判決書],我已經於當天向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送達了《關於省高院不依法宣判送達案件法律文書情況的匯報》。」

目前,蔡登明先生正居住在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家,我們正在連夜就此案件採訪詳細情況,將在稍後做連續報導。

——轉載自《六四天網》

漢源暴動當事人律師譴責四川高級法院違法宣判

作者:冉彤 來源:六四天網

關於省高院不依法宣判送達案件法律文書情況的匯報

省廳律工處:
省律師協會:

我於2005年7月受委託擔任蔡昭被控殺害警察案的二審辯護人,經詳盡閱卷、主任主持討論、報省廳審查後於今年1月向省高院呈交了辯護意見。

在等待宣判的時間中,我盡力做好家屬工作,打消其串聯群眾北京上訪的做法,竭力維護社會穩定,並定期詢問宣判情況,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辦理,有結果會宣判通知,律師不要緊摧。今年12月3日星期天蔡昭家屬突然打電話給我說「外面風傳該案已經秘密宣判執行!」,對律師不知道強烈不滿。

我深感驚訝,於星期一早到省高院詢問,省高院法官拿出二審裁定告知我該案已於6月5日作出裁定,現該案已執行完畢。

我詢問為何整整半年不宣判通知律師,高院法官先答該案委託雅安中院宣判送達,以律師在成都為由退回不送。後又答法院內部規定案件可先執行後再宣判送達通知律師,但該規定又不給我看。

後我聯繫該案其他案犯家屬和辯護律師,他們均表示該案並未宣判。擔任辯護人的雅安律師馮玉彬表示高院一直電話答覆案件還在辦,甚至對我的消息表示懷疑。

我認為律師擔任辯護人其行為都嚴格遵守法律和政策,體現了黨建設和諧社會思想。省高院審理案件不依法宣判,不給律師送達案件法律文書的做法有悖於法律和黨的刑事政策,是對律師政治素質的懷疑,對律師整體隊伍的不尊重。對律師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帶來很大負面影響。法院不尊重律師。叫律師如何尊重法律?

以上匯報省廳律工處、省律師協會調查。

特此匯報
四川建設律師事務所

冉彤律師

2006年12月4日(htt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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