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庸:大陸民主運動將有新突破

(大陸)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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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新世紀開始以來,大陸群體事件從南到北,接連不斷。群眾的不滿和憤怒集中於野蠻圈地、暴力拆遷、工資拖欠、貪贓枉法、鎮壓異見、摧毀信仰等等。工人、農民以上訪、遊行、靜坐、堵路、上書、絶食的形式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憤怒。參與者不斷增加,規模愈益擴大,鞍鋼四萬職工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為反對待遇不公衝破阻攔遊行到市委示威;四川漢源近十萬農民與學生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為反對鎮壓而抬屍遊行,衝擊縣府,致商店關門,菜場罷市。這樣的不滿與憤怒已成燎原之勢。

官方統計,群體性事件,一九九三年八千七百起,一九九九年三點二萬起,二00三年五點八萬起,二00四年七點四萬起,二00五年八點七萬起。這種擴張之勢使當權者窮於應付。不過,目前的維權活動僅僅是群眾力量的初步顯示,它的潛在能量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隨著群眾認知水平的提高,維權運動將增加要求社會平等公正、政治民主自由的內容。維權運動不僅要爭取人人應有的經濟權益,更要爭取人人應有政治權益,最終目的是爭取未來中國成為法治天下、憲政國家。這就是維權運動的發展趨勢。它發出的歷史性召喚是:呼籲適應這一需求的組織或個人挺身而出,率領群眾推動社會轉型順利前進。律師高智晟等人的維權活動就是對這種歷史性召喚的回應。有理由預期,作為「這一趨勢」的回應者,可能不是少數人或少數組織,如果形成群雄逐鹿局面就更有利於結束專制壽命。

維權的自發階段走向自覺階段

在呼籲群雄蜂起的時機,一則關於《中國憲政同盟籌備委員會正式成立》的消息貼在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博訊網上:全國「良心人士」的代表七十七人於十八──二十二日在北京通過交流,對當前形勢和任務達成共識,決定成立這個組織,「負責聯絡各方面的工作」,「全力為社會的良性轉型完成準備」。有些網站迅即轉載,引起廣泛關注。儘管無法證實這則消息的真實性,但它無疑向公眾提示:類似「憲盟」一類組織的誕生是維權運動呼喚的結果。當前,維權運動極需提高運作水平,極需加強聯合力度,極需協調各種策略,極需減少盲目成分。總之,要求從維權的自發階段走向自覺階段,從散漫狀態走向有序狀態,組織起來成為不可避免的選擇。維權運動朝這一趨向過渡,將是大陸民主運動的突破性進展。

現在看,即使沒有這個「憲盟」籌委的實體存在,也會有其他組織、其他志士挺身承擔這一歷史使命。下列諸因素說明,這是不可迴避的必然趨勢:

(一)維權運動與民主運動是既相區別又相一致的概念。如果維護的只是經濟權益,比如催討往來債務,交往雙方是平等法人,與政治無涉,這樣的維權不屬於民主運動範疇。如果維護經濟權益時,雙方處於侵害與被侵害地位,涉及官權的盤剝與掠奪,受害者維護應有的經濟權益時,已含有反專權、反霸道的因素。比如,農民反對野蠻圈地的補償不公,要求合乎市場價格的地價補償,這種經濟維權就含有對政府的專橫行為以及視官民為主奴的抗議,因而具有要求民主自由的內涵。這樣的經濟維權,儘管它的政治傾向不突出,但已是民主運動的初步。循序而進,就會有言論自由的需要,集會自由的需要,就會有全面實現人權的需要,進而會提出民主政治綱領,提出走向法治社會和憲政國家的要求。

要迫使當權者讓出某些特權壟斷

(二)維護自己的權益,連窮鄉僻壤老婆婆也懂得,外人把她的雞抱走,她會連聲喊叫,不過僅有這樣的認識是不夠的。作為弱勢群體的個人維權,往往遇到強勢階層阻撓,遭到的是更大的權益侵害,因此,在總結教訓的基礎上,維權活動走上依靠法律支撐的道路。當權者制定的法,原是雜樣拼盤,地方政策規定與中央法律條文頂牛是常規,因此,可以利用法的矛盾,從中找到維護群體權益的空間。中央明確規定減輕基層經濟負擔,地方卻變換方式增加下層經濟負擔,因之以中央之矛攻地方之盾,使維權者於上層有所依靠、於下層有道義優勢,從而取得維護合法權益的成果。這種體制內的維權方式在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南方一些省份流行。它對於侵害群體權益的違法行為的約束是有效的。但只在體制內維權,意味著只在專制權力範圍內活動,只在承認政權的合法性前提下呼喊,求得與當權者一定程度的妥協,獲益是有限的。現有法律條文,有些是作為裝飾而制定的,不可能兌現;有些是為維護當權者利益而制定的,不可能修改;某種呼籲(如上書中央要求平反「六四」),涉及根本權益,不可能達到目的;有些申訴(如冤假錯案糾正),在沉重的官僚體制內很難得到解決。為維護民眾權益,特別是涉及根本權益衝突時,必須打破體制束縛,突破專制鉗制,迫使當權者讓出某些特權壟斷。比如農民的土地權益被野蠻圈地嚴重侵害,在現有法律框架內無法求得根本解決。現在的農村土地實際上國家擁有最終所有權,它據此瘋狂搶奪土地,農民無可奈何。只有廢除國家的最終所有權,實行農村土地完全私有化,才能徹底打擊專制權力對土地資源的暴搶豪奪。這是在經濟上反專制、爭民主的重要步驟,因而是民主運動拓展民主領域的重要環節。這種重大舉措無法靠散漫的群體活動取得成功,應該有領導地循序而慎重地進行。

有組織有領導的維權已迫在眉睫

(三)弱勢群體所以勢弱,原因之一在於它是一盤散沙,沒有黏合為團結之力。分散而獨立活動的個體抗爭容易遭到打壓,一觸即發的群體維權不容易持久堅持,有組織的群體活動才能形成穩定的合力,給當權者以強大威脅。回顧維權活動的歷程就會知道,在共同維權的場合,總有少數思維敏銳、敢言善辯的人出現,他們往往成為群體活動的組織者和代言人。隨著活動的開展,群體之間的聯繫增多,因而有了較為穩定的溝通渠道,進而形成有規則的聯合組織形式。湘皖兩省,上世紀八十年代農民維權活動中曾自發籌建村農民協會,擬了章程草案,以後還有跨村的組織出現,個別地區甚至正式提出成立縣農協要求。這反映農民在維權中已經意識到基層政權與農民的利益對立,意識到依靠自身的組織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於是,農民擺脫了維權活動初期依靠「道義」和「信譽」來維繫自身力量的草莽階段,走上較為正規的組織起來之路。但是,任何有組織政治活動都是當權者不能容忍的,農民協會出現後也就迅速瓦解。有組織有領導的維權是廣大工農的迫切需要。

上述種種表明,維權活動從自發性向自覺性過渡是大勢所趨,適應這種趨勢而動必然在民主運動面前展現新的富有魅力的前景。分散的維權活動將走向聯合,一壓就垮的維權抗爭將增加自己的韌性,經濟性維權將擴大為政治性運動,不滿與義憤將被高瞻遠矚的謀略代替,這樣的民主運動將集中力量打擊專制體制,摧垮特權網絡,編織民主程序,構築公民社會,撒播自由種子,建立憲政制度。這就是大陸民主運動可能取得的突破性進展。

目前,當政者已將自己執政的合法性消耗殆盡,用以籠絡人心的理想主義已化為泡影,唯一指望的是依靠社會黑惡勢力的猖獗,維持政權苟延殘喘。「紅與黑」的這種勾結,實施的是歷史上最殘忍、最兇惡、最毒辣、最暴虐的統治。高智晟律師的第三封公開信對此作了展示。在這種恐怖盛行、黑暗當道的形勢下,大陸的維權活動正面臨嚴峻考驗,時代正賦予它新的際遇。衝破這一道最後的關隘,迎來的將是民主的明天。

原載《動向月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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