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內政部:機場管制區採訪個案申請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一日電)行之多年的中正機場管制區採訪證將取消,三月起改為個案申請。內政部次長顏萬進上午表示,現有近百張機場採訪「長期工作證」和「臨時工作證」流通,新措施在新聞採訪和機場管理取得平衡,希望媒體體諒;比起先進國家,這項新措施沒有比較嚴格。

顏萬進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表示,昨天下午三時他主持跨部會會議,與會成員包括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交通部、民航局、中正航空站、國安局、新聞局等代表,大家就中正機場媒體採訪議題舉行跨部會會議。

他表示,會議共識認為過去的作法有調整必要;上午他已將會議結論呈報內政部長李逸洋批示,批准後即可實施。

顏萬進說,世界主要國家對機場核發記者採訪證,都有嚴謹的管理措施,方式主要為個案申請,這些國家的新聞自由保障也不亞於台灣。

他指出,過去就有「民航機場管制區進出管制作業規定」,機場分為管制區和非管制區,媒體若有進入管制區的必要,應向航警局申請核發「臨時工作證」;九十三年八月相關單位也已決議要廢止所謂「長期工作證」措施。

顏萬進表示,現在「流落」在外的七十三張「長期工作證」,那是過去威權時代留下的傳統做法,沒有任何法令依據;現在另有二十張所謂「臨時工作證」被使用,實質上,它也是「長期工作證」,因為未落實單次申請、採訪目的完成後收回的做法。

顏萬進指出,取消「長期工作證」後,不是要完全禁止媒體進入管制區採訪,而是比照各國做法,採取個案申請方式,採訪區域、動線都將依個案需要做規劃;非管制區部分,媒體可自由採訪,相關軟硬體設施、「媒體採訪專區」規劃等,希望航警局會同中正航站在本周內規劃完成。

他說,未來媒體申請進入管制區採訪,受理窗口是航警局,警政署審核時,將會同相關主管單位,並參考活動主辦單位的意見;活動性質是否屬於「公共事務」,將是審核標準之一。

顏萬進表示,機場管制區採訪證將需事前申請,若有突發緊急事故,會有緊急重大事件的服務窗口,以別於事前申請程序;例如天燈火災事件的採訪活動,就須以緊急方式處理。

他強調,新措施也不是因為單一個案或個人,也不是上級指示,而是相關部會的共同立場,是為了在新聞採訪和機場管理之間取得平衡,希望媒體體諒政府的考量。

至於新措施是否適用高雄小港機場等其他機場?顏萬進說,只有中正機場有「長期工作證」的傳統做法,小港機場沒有這樣的問題;中正機場先實施新措施,其他機場是否一併適用,以後再檢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