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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管不管?NCC委員認為:有告就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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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NCC成立第一天,九位來自不同領域的委員,各自表現不同的專業領域及風格。針對機場記者的證件遭到註銷一事,在師大任教傳播領域的委員林東泰認為:作法失當,應該建立管理的規範,絕非取消採訪的權利。至於類似的案件未來是否能夠循NCC管道申訴?對此,林東泰認為:NCC會依法處理。

NCC委員會成立,九位委員分別來自不同的領域,其中,專長法律及傳播領域最多,各佔了四位,三位正副主委,全部都是法律背景,受到部分委員請辭的影響,出身電信背景的剩下一人。委員們關切的焦點不同,專長也不同。

出任首屆主委的政大教授蘇永欽,談話不離學者風範,幾乎負責所有發言內容,講述NCC的理想及願景,跟上課的感覺差不多。民進黨推薦的東華大學教授石世豪,是唯一發言的其他委員,態度積極,對於未來組織的運作有相當程度的瞭解,至於親民黨推薦,唯一來自媒體的李祖源,則是態度最低調。

唯一擁有電信背景,台聯所推薦的電信顧問謝進男,則是謙稱自己會努力耕耘數位匯流,減少數位落差的領域。唯一的女性委員:政大教授劉幼俐,第一天上任就有新的差事,記者會結束之後,自己開車,帶著蘇永欽等兩位委員,換場地到籌備處開會。

在師大任教,傳播領域的前輩學者林東泰教授,對於內政部取消機場記者通行證的作法表示不以為然,林東泰認為:問題出在管理的規則,秩序需要建立,並非取消採訪的權利,他認為:只需要建立秩序即可。至於媒體的採訪工作受阻,能不能請NCC主持公道?對此,林東泰說:就要看法律授權的領域為何,此外,也要看權益受損的單位,是否提出申請,NCC才能依照法律的授權來處理,並表達立場。

依照NCC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委員會成立之前,如果權益受損可以向NCC提出覆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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