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孫文廣等呼籲廢勞教制度(徵求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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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訊】全國人大常委會:

我們呼籲:1957年 「反右」期間制定的勞教制度,與我國現行憲法牴觸,應該廢除。

2005年12月1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有關「程序」,規定公民可以提出「違憲審查」,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項理由,請審查:

1)我國的勞教制度規定,不需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可以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這項制度與我國憲法牴觸;構成了對憲法和其他法律的違反,在勞教的執行過程中公民幾乎被剝奪了所有的法律救濟權利。

2)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憲法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憲法第五條,第五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3)多年來,中國的勞教制度實際上成了壓制公民信仰自由、表達、集會、結社自由權利的一種工具,從「反右」開始已有350萬人以上被勞教。

4)很多作家、學者、法律工作者,兩會代表和政協委員對勞教制度都提出過廢止的意見;建議人大常委會收集整理,儘快廢除勞教制度。

5)執行半個世紀的勞教制度必須結束,這是救贖國家憲法尊嚴、保障公民基本人權的需要,同時也使得中國的道德形象得以救贖。

2006年3月12日

發起人:北京高智晟,山東孫文廣(執筆人0531-88365021,sunwg@sdu.edu.cn),四川王怡,北京余傑,山東史若平(250100濟南山東大學老幹部活動室),山東李昌玉(lcy618@163.com),深圳趙達功,北京劉荻,廣西楊在新,山東牟傳珩。

簽名可到《議報》簽名網 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74 或通過發起人之網址、信箱、電話;簽名者可以使用真名或筆名,姓名前請註明所在省市、地區、國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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