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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經院:政府不應為卡債問題倉促修訂破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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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六日電)如何降低卡債族負擔壓力?中華經濟研究院財經策略中心主任楊雅惠認為,應強化銀行和卡奴間的短期協商機制,如果銀行界更積極地發揮協商機制,可讓個人破產法的立法推動壓力降低,避免倉促立法缺失。

楊雅惠在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最新出刊的「台商e焦點」電子報中以「破產法研修務需慎重」為題進行分析。 

楊雅惠表示,近年因銀行消費信用過度擴張,不少持卡者濫用信用卡無限制消費,導致無力償還窘境。在龐大卡債壓力下,卡債族不斷尋求解套管道,也導致各界討論研修破產法。

但楊雅惠認為,短期而言,為降低卡債負擔者四處求援壓力,應強化銀行與卡債族之間的短期協商機制,卡債族是社會問題,雖然社會問題不該全由金融機構承擔,但銀行發卡過度氾濫難辭其咎,如果銀行界更積極地發揮協商機制,或可讓個人破產法的立法推動壓力降低,避免倉促立法的缺失。

由於破產法影響金融體系與經濟社會甚鉅,楊雅惠呼籲政府若要研修需仔細斟酌。

首先是處理破產問題政府需投入大筆人力與經費,觀察國外經驗,實施破產法通常設有專責單位處理,台灣對個人破產案是否要設專責機構?且相關專業法官、法院是否有相關配套機制等,應先全面思考。

此外,任何的立法影響均為長程,政府應充分思考,以目前情況作為立法衡量點是否適用未來久遠情況與環境變化?現行金融體系是否處於穩定時刻?立法內容是否先從嚴,以後再考慮從寬?

而且為避免濫用破產法,助長破產風潮,損及金融體系運作,楊雅惠建議有關過度消費、忽視信用等社會風氣,需要透過教育改變;未來在破產法的修訂上,應參考更多國家作法,讓法律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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