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凡 草庵评美国审判中国贪官的意义

新唐人独立评论(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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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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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凡:各位观众好,现在是独立评论时间。最近,美国政府和司法机构正式宣布了对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的三位偷钱跑到美国的贪官进行司法审判。今天我们就谈谈这各话题。

草庵:中国贪官携带巨款跑到美国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奇怪的是,美国这里爆了很多内幕,但中国却一直没有爆过内幕。几乎都是在国外审判之后才发一个短短的消息,这件事情也是如此。2006年2月10日上午8时30分,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将出现在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参加开庭前的听证会。美国司法部文件称,该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涉嫌勾结贪污、挪用巨额资金4.85亿美元,分别逃到加拿大和美国。余振东于2002年12月 19日在洛杉矶落网,在美国接受审判后,经中美协商,2004年4月16日被遣返回中国。“两许”则在余被遣返半年内分别在美国落网。

伍凡:中美对这个案件的贪污金额有些差别,美国官方指控是4.85亿美元,但根据中国官方报道是”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这三人在先后担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任行长期间,制造了盗窃、贪污、挪用七亿多美元的惊天大案,事发后都逃到美国”。这里面有些奥妙,为什么两国的统计数据不一样呢?

草庵:据美国司法部调查,中行开平支行三任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余振东(已移交中方并认罪)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在中行贪污、挪用银行巨额资金达 4.85亿美元。据美国司法部报告,犯罪嫌疑人先将巨额资金转移至设立在香港的空壳公司和数个投资账户内,并先后在加拿大和美国拉斯韦加斯赌场账户洗钱。事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利用假身份来到美国,并以假结婚为手段获得美国护照,违反美国《移民法》。美国司法部文件显示,犯罪嫌疑人将贪污款项非法运送至美国,并通过账户洗钱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发生时间为1991年到2004年10月。文件特别提到,5名犯罪嫌疑人将大约200万美元以支票形式存入邝华宝于2001年4月27日在美国拉斯韦加斯酒点和赌场设立的账户内。

伍凡:中国银行和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是大约是七亿美元,他们是这样讲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是该行2001年10月进行全行数据信息科技大集中时发现的一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内外勾结,利用当时联行资金汇划系统存在的漏洞,大肆贪污挪用巨额银行资金,涉案金额7亿美元。案件败露后,当事人经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之后,中国银行及时向警方报案,同时采取各种措施,追查和堵截被犯罪嫌疑人转移的涉案资金,并依法在香港特区和美、加等地对涉案人员提起民事诉讼,全力协助我国执法机关对涉案外逃人员进行追捕。美国方面已于2004年4月16日,将外逃美国被拘押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主犯之一余振东移交中国警方。

草庵:我曾听到国内一些朋友们讲,中方公布的数据应该是真实的,大约是七亿美元,但因为这里面有些钱是根据中国的法律是没有办法认定犯罪的.也就是说,中国法律方面有问题.有自己的漏洞,他们贪污的钱有一部分是没有办法被确认为是犯罪行为,所以,美国方面只能按照法律严格执行,把能确认的部分认罪,其他地只能当作是个人所得.

伍凡:这说明这个案件中好是有大量的金钱被转移并被掩盖了.根据中国官方的报道:2001年10月11日,星期四,许超凡找到国家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派驻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的审计小组。审计小组已经完成历时近一年的对广东分行的审计,即将于次日出具审计报告。许超凡是中国银行广东分行计财处处长,广东分行方面的此次审计的总联络人,许此行是要与审计小组就一些审计意见作最后的斟酌。。审计小组发现广东分行数十亿元的虚假贷款问题,其中与开平支行有关的不在少数,而许超凡于1994年至1998年任开平支行行长。 2001 年10月12日,星期五,审计小组原计划出具对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的审计报告。次日星期六,以及星期天,审计人员需要找许超凡核实一些事情,但电话无人接听。到10月15日,传出消息,“许超凡逃跑了”。逃跑的不止许超凡,还包括许超凡之后的两任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许国俊,同时移居美国的还有开平支行的上级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前任行长赖敏,“一共跑了五家人”,中行内部如此传说,之所以说是五家人,是因为除上述四人外,涉案的开平支行副行长梁炳进跳楼自杀,他的家人早已在海外。按中国银行事后公布的材料,开平支行案发则是缘于全行电脑联网在2001年10月12日,作为全行加强管理的重大技术举措之一,中国银行决定将过去全国多达1040处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集中设置在33个中心。结果发现,在以往各行之间的汇划报上来的数字和总行通过电脑统计的数字之间出现了近5亿美元的差额用银行业的专业语言来表述,就是联行资金项下出现了4.83亿美元的亏空!案发范围被迅速锁定到开平支行。

草庵:其实,他们是早有安排的,是早有准备的.根据我了解的一些未公开的内部消息,1992年至1996年,中行广东分行在账外投资一个青岛高尔夫球场项目,资金全部从美国、香港等境外地流入,“来源难以查清”,投资额约9000万元。到了1997年,广东分行经总行的批准,竟然继续对该项目追加了1亿多元的投资,总计投资约2亿元,全部出自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奇怪的是,中行广东省分行只获得这个公司64%的股权,另外一家股东即为许超凡所控制的潭江实业。在审计小组查出这一情况时,广东省分行解释称,潭江实业“有高尔夫球场管理经验”,所占股权即体现了这方面的贡献。在案发后,青岛高尔夫球场项目即被列为涉案项目,其时,该项投资已经出现比较严重的亏损。

1991至1994年间,中行广东分行通过虚假贷款方式从五家分行以及本部共调集了1亿多美元,转至境外,加上在境外银行借贷的3亿多港元,折成港币共计约12亿元,在澳门投资澳门酒店项目。后来由于国务院要求严厉清理银行自办公司的违规投资,澳门酒店1996年被作价9亿多港元出卖,这部分资金除了清偿境外银行的贷款,余数却未返还本行,而是在境外被挪用,其中约有2亿港元转到潭江实业。“为什么要这样转?至今是个悬念。”

1995年,广东省分行占用联行资金,划了5000万元给惠州金麒麟公司(开平涤纶的关联公司),后又将其中部分转到开平涤纶,用途不明,在会计科目上则并到贷款账目。但是这笔钱实际上并没有被惠州金麒麟所占有,而是另有用途,只是挂名,在这个意义上,审计小组认定其为虚假贷款。1996年,省行又通过虚假贷款,划给惠东支行500万美元,这笔钱同样转到了开平涤纶。

一位国内金融界知情人士对我说,审计人员所发现的中行广东省分行在1990年至2001年间的虚假贷款共有30多亿元,包括好几个分支行,其中当然有开平支行这部分。“但这肯定不是后来中行所说美国公布的4.83亿美元包含的部分,具体是不是官方公布的7亿里面,我就不是特别清楚了。”

伍凡:看来这里面还是牵涉很多内幕,更可能是牵涉到了还没有被暴露出来的人.据说,银行对很多高干子弟的贷款都是有有求必应,本身银行也不能拒绝,这次暴露出来的更是惊心动魄.其中有些问题也需要我们考虑,一是”除去几人曾经在赌场里面输掉的钱无法追缴,目前“该追的基本上都追回”,约占其涉案金额总数的 1/3多,也就说还有26亿多元的钱已无法追回了”.二是一是许超凡咋这大的权力,他离开了开平支行,为何行长安排还可由他操控?据报道,许超凡年仅30 岁时便当上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行长。他在1994年至1998年任开平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方式窃取巨额银行资金;并通过运作,让余振东、许国俊先后就任开平分行的行长,继续和掩盖罪行。他不担任开平支行的行长了,但能“通过运作”,让余和许当行长。他是怎样“运作”的,中国银行的干部管理提拔任用,难道可以一个人说了算?这个“运作”涉及到什么人,其中有什么猫腻,不知是否查了个一清二楚,媒体说是机密,不能让外人知道。三是这三任行长前腐后继,互相勾结贪污挪用前后长达七年多的时间,为何就一直没有发现?涉案金额多达4.85亿美元,难道就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如果不是2001年审计署对中行广东分行进行审计,这三个蛀虫还要继续“运作”下去,还会有第四、第五任行长接班,中国银行还不知有多少亿美元被他们盗往国外。要说当时中行的管理层官僚主义是肯定的,说他们失职也毫无疑问,给他们戴上一顶渎职的帽子也不为过。不过至今似乎还没有看到,有谁为这起案件负责受到追究的新闻见之于公开的报道,或许这也是机密,更不许泄漏。四是2001年开平案发,按说中行应吸取教训,亡羊补牢,可是怎么却补而不牢?2005年初却又曝惊天大案,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全家离境去了加拿大,并且卷走了6亿多元储蓄资金。开平案的前车之鉴不说,2004年中国银行正在进行上市前的各种内部治理机制的改造和完善,竟然会发生支行行长卷存款户的巨款而逃的丑闻。在开平案发生后,中国银行难道就没有加强内部监控?何况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反洗钱的制度建设,还参与了国际反洗钱的合作,高山竟然能在这种背景下,在2004年的11月份,将几亿元人民币汇往国外,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中国银行的落实反洗钱措施的能力及有效性。

草庵:您提的问题很好.我想,这些问题不光您在想,观众也会想,中美建交34年来,两国一直未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余振东之前,美方向我国移交的唯一逃犯是诈骗犯孙明,1994年以驱逐出境方式移交中国。余振东自愿被遣返回国换得两个重大利益:第一,美国司法部将之前准备对余提出的五方面指控合并为一方面指控,即,签证欺诈、护照欺诈、洗钱、转移赃款以及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RICO)五项合并为RICO一项,因而刑期减至144个月。第二,美国政府得到了中国政府相应部门的相应保证。中方对美承诺,余振东获罪不超过12年徒刑,事实上,中国如何履行对美方承诺是一个两难选择,这可能是余振东案至今没有判决的原因之一。余振东获罪不超过12年徒刑,将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客观上造成国内司法不公。1997年修订《刑法》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实际操作中也不乏贪污几十万、几百万的被告人被处以死刑的案例。中行开平案是建国以来最大的银行监守自盗案,其他贪官的涉案金额远远低于4.85亿美金。余振东如果刑期不超过12年,实际上损害了惩治腐败的司法公平。第二,这个不公平又是由被告逃往国外引起的,客观上造成了贪官出逃反而得到好处的判决结果。

伍凡:中国政府是否会遵守这样的承诺是很难说的,中国政府也许会用又发现了他犯有其他最新,按照其他最新把他们判处死刑.而且,在目前,中国一部分专家的意见是,想办法把引渡变成被驱除.2004年4月,余振东通过司法合作被从美国递解回国。通过在美国当地的刑事诉讼,改变他的法律地位,把他从原来的移民身份,变成被驱逐出境的人,创造一种把他遣返回国的法律条件。

草庵:针对美国司法部宣布起诉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嫌疑人一事,正在进行上市最后冲刺的中国银行昨日公开表态称,中行支持美国司法部对此案的诉讼,并将予以积极配合。中共认为,这是中美在合作反腐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美国被起诉,也许将使这几名犯罪嫌疑人步余振东的后尘,在审判认定其罪名后,从而被剥夺其居留资格,被递解回国受审。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中共外交上的胜利,首先是当前中美双方尚未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美国检察官对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并非是履行国际条约上的义务与国际道义责任,或者基于外交上的承诺,而仅仅是因为这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国刑法,也触犯了美国的刑事法律,美国检察官是为维护国内法律的尊严,对他们提起了刑事诉讼,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其次,说它仅仅是美国检察官的初步胜利,还在于诉讼刚刚启动,这几名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会被定罪,最终能否被递解回国受审,还需要看证据是否扎实,美国法院的判决如何认定,美国政府和检察官也无权主导诉讼。

伍凡:在目前的这个时刻,美国官方起诉中国贪官,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警告身在美国的其他中共子弟.这些中共子弟基本上都是贪污了大量国内财产来美国的.美国采取目前对中行贪官的行动其实就是警告这些中国的高官和他们的子弟,如果你们不老实,我们美国随时随地可以起诉你们,同样可以把你们送回到中国大陆,这样的威慑是双面的.既威慑了在美国的大陆高官子弟,也威慑了大陆的高官,警告他们反对美国是需要代价的,你们的子弟在美国,你们的把柄在美国手中,你们怎么办,需要自己掂量一下。

草庵:说实话,一个小小的地区分行行长就能贪污数亿美元,而且出的这类案件不只一件,可见中国银行问题是多么严重.而且这些案件几乎都是由美国方面去调查,更可见中国法律制度上问题更多.不过,这些问题,我们一时间也谈不完,今天就先谈到这里,谢谢各位观众的收看.再见。

伍凡:再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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