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像:廣東衛視證實大陸醫院違規換腎

換腎手術氾濫 港人中山醫換腎魂歸燕嶺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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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岳芸、季達採訪綜合報導)瀋陽蘇家屯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黑幕曝光後引起全球震動。這也許是人類歷史上最慘烈的悲劇。西方社會對器官移植有嚴格的醫學要求和標準,根據國際通用的醫學標準,很多人不可想像,甚至不相信,中國能發生蘇家屯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

國際社會普遍器官短缺,其中腎源極度缺乏。通常都是有了一個腎器官,再用電腦來搜索符合條件的病人,病人等待的時間通常要數年不等。由於腎器官能保存的時間非常有限,美國通常保留24小時,最多保留48小時。有人質疑蘇家屯這樣多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摘除,瀋陽符合正規做換腎手術條件的醫院也很有限,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只是一個二級醫院,這家醫院的不符合做腎移植的條件,若將這樣多的器官轉移到符合條件的醫院,如何能夠做到呢?能做得了這些手術嗎?

這其中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否中國大陸存在很多不符合條件的醫院都在私下做腎器官或其他器官移植手術呢?另外,國際媒體報導大量海外人士專程到中國大陸做器官移植手術,最主要的好處是病人等待時間非常短,最短時間大約只需要等待二週。目前,日本和東亞南各國都有這類到大陸換腎的廣告。

由於腎器官保留的時間有限,不能夠長時間儲存,國際這樣多的人,能夠短時間到中國大陸換腎,大陸媒體報導大量大陸官員和商人、演藝名人能夠短時間換到腎,很多醫學專家分析,中國能做到這一點,極有可能存在活體腎器官儲存庫,也就是進行了大量活體摘除器官的手術。

去到中國大陸各省市等城市,都可在電線桿、公衆公告牌上看到「你要換腎嗎」「馬上提供腎源」的廣告,大陸人說:現在中國大陸換腎就是當年醫治花柳病那樣普通,連一般鄉鎮醫院都能夠做。不符合條件的醫生或者普通實習醫生私下做這類大的器官移植手術。

另外,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算白死」和隨便逮捕法輪功學員的政策,為不法分子提供了活體。

今天中國的黑暗程度,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慘烈的迫害都超出了正常社會、正常人能夠想像的範圍。從下面廣東衛視《社會縱橫》節目報導香港居民王年穩到廣州換腎死亡的事件中,可能部分回答讀者對蘇家屯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黑幕的疑問。

我們會陸續公佈相關新聞,也希望各界能夠提供線索,及時給國際曝光在中國發生的這些慘絕人寰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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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腎衰竭患者在香港平均要等候7~8年才能換到腎,而52歲的香港居民王年穩到廣州尋求換腎的可能,只等待一個月就等到了腎源。他滿懷希望從香港北上,原以為從此可以告別腎病的長期折磨、疲憊不堪的日子。孰料在換腎之後16天,他在傷口的劇痛中離開了人世。

王年穩患腎病已有10年之久,在得病的第4年病情開始轉差。到了第9年,病情逐漸惡化,必須辭工回家休養。2002年5月23日,他到廣東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以下簡稱「中山醫院」)診治,由腎內科主任朱蘭英詳細檢查、做「腎配對」檢驗,並在該院排期做手術。

換腎前,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腎配對」檢驗。醫生單位注明是「內門,朱蘭英」。(照片均由死者家屬提供)

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詳細檢驗。

5月29日得到化驗結果,王年穩與兒子二人再次見到朱蘭英,朱說上班時間病人很多,另約時間再說。父子倆在新僑酒店601房等候朱蘭英,朱當場收下3,000元港幣與相關禮品,她微笑著對他們說:「放心吧!」

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詳細檢驗。

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肝膽脾胃」等的超聲波檢查,有朱蘭英簽名。

小醫院動大手術

6月26日,朱蘭英致電王年穩立刻前往動手術,否則就把這個腎給別人。王家匆匆趕到廣州,當抵達廣東省燕嶺醫院,目睹醫院的設備極其簡陋,都驚呆了。

見王家的人不放心,朱蘭英解釋,腎源是在燕嶺醫院找到的,院方不願轉讓給其他醫院,才必須在這裡手術。並且這兩家醫院是聯營的,主刀醫生程鋼是中山醫院的。該院的病人多,一位護士要照顧八位病人;燕嶺醫院的護士能把病人照顧得更周到,每天中山醫院的教授都會過去巡房。於是,王家才同意在燕嶺手術。

按規定,病員要轉專科醫院治療時,須會診後方可轉出。如病人病情較重,須待病情穩定再轉院。

王年穩與家人見到燕嶺醫院的副院長李萬華,他吩咐馬上做好手術準備。在李萬華的暗示下,王家知趣地拿出一疊紅包:朱蘭英2200元、程鋼3000元、李萬華1000元與相當數量的高級禮品、麻醉師林醫生500元,當晚的所有值班醫生和護士每人200元。

按照常理來說,手術前要先檢查,做好一些調理準備事項,但是王家剛抵達目的地半小時就動了腎移植手術。手術花了兩小時做完,但由於血流不暢順,又重做了一次,整個手術歷時3小時又45分鐘。

手術之後情況不穩

6月27日,王年穩的家人交了10萬5千元住院費。出納明確地告知,只有9萬元可以開收據。王年穩的女婿追問原因,出納說,這1萬元是「疏通費」,所有病人都一樣給。

手術後,王的情況出現不穩定與排斥現象,燕嶺醫院沒有彩超儀器等設備,只好兩次送到廣東省武警總隊醫院照彩色B超檢查。病人沒有充分休息,被載來載去,不利身體恢復,況且當時天氣炎熱,病人易受感染。在運送病人往返這兩家醫院過程,救護車上沒有護士,只有一位醫生與一個氧氣袋。

王年穩的病情越來越惡化,後來他被安排到中山醫院照了手術後的第三次彩色B超,結果是「腎小管壞死」,就是腎移植手術後的一種併發症,因為手術操作不精細或術後用藥不準確所引起。

7月12日上午,在朱蘭英的授意下院方為王年穩血透(洗腎),這時王年穩狀況良好,頭腦清醒。朱蘭英說病人尿毒素較高,透析要做三小時,但王年穩血透半小之後血壓開始降低,當血透兩小時之後血壓已經相當低,並出現血流回流情況。

後來,護士見王年穩血壓太低斷然中斷透析。這時他突然覺得傷口劇痛,大呼救命,病人手術傷口處突然膨脹。接著病人情況愈加嚴重,病房內沒有心電圖測試儀、心臟起搏器等搶救設備,醫生只採取人工壓胸等措施搶救,最後王年穩不治。

醫院收費名目多

王年穩過世之後,燕嶺醫院出具費用結算單為12萬2千多元。住院期間,王家數次發現該院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就向省物價局投訴,並在該局介入下,燕嶺醫院退回6萬餘元。同時,王家發現有些專案本來是沒有的,院方卻違規立項收費。

王家曾質問朱蘭英:「燕嶺的病人都是你介紹過去的,為什麼他們沒有死,王年穩卻死了?」朱蘭英回答:「手術的東西很難說,成功率不是100%,連中山醫院這種大醫院也會有這種情況,這屬於正常事故。」

當時朱蘭英手中在中山醫等待配對換腎的病人,就有好幾百人,其中有不少是外籍人士。朱蘭英等人常利用手段,要大量腎病人到沒級別的療養院做手術。據2002年7月《壹週刊》採訪新僑酒店保安人員,朱蘭英常在此收受病人禮品,經常看她空手進去,然後大包大包東西往外提走。

「為什麼同樣是腎移植手術,港澳同胞的收費卻高出許多?」王家質問燕嶺醫院副院長李萬華,他回答:「王年穩的收費已經很便宜了,和中山醫院差不多,國內人士收費為8~9萬,國外人士收費為13~15萬。」王家再問:「境內外兩種人士收費之間的差距額,算什麼費用?」李萬華說:「手術費!」

根據廣東省衛生廳98年[193號]文的明確規定,境內外患者的兩種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已經取消,為什麼燕嶺醫院不按照該檔執行收費?李萬華答覆:「整個醫療界都是這樣的,又不是單單我這個醫院。」

至於王家付1萬塊錢,為何是給收據而不是給醫院發票?李萬華回答:「那是買腎的錢,買腎是沒有單據開的。」

在燕嶺醫院的王年穩病歷中,顯示出「對於提供腎臟的人的健康狀況,病歷中沒有任何記載,腎臟來源不明,無法保證腎臟的品質。」《壹週刊》記者曾前往東莞市有關醫院查詢,發覺該院設備只屬一般,一名腎臟移植中心醫生承認,他們有不少病人是香港「轉介」的,至於器官來源則支吾以對,不便透露。

燕嶺醫院能否開展腎移植手術

燕嶺醫院有無做腎移植手術的資格,是這樁人命事故的關鍵。廣東省衛生廳曾發佈過三大手術標準:1)具備腎移植手術應是三級醫院,2)手術須由泌尿外科醫生組成,3)手術主刀醫生必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泌尿外科工作5年以上。

從廣州的現狀來看,只有中山醫院具有三甲評級才能做這種大型手術。燕嶺醫院則沒有任何等級,連二級標準都沒達到,不具備做換腎手術的資格。

手術後,燕嶺醫院對王年穩做的彩色B超,是在廣東武警總隊醫院和中山醫院;做FK506檢測則是在中山醫院,證明燕嶺醫院沒有做腎移植的設備。

藥物FK506濃度檢測報告是2002年7月8日在中山醫院做的,再度顯示燕嶺醫院沒有足夠的醫務技術做腎移植手術。

據《壹週刊》報導,該刊記者曾喬裝進入燕嶺醫院,一進醫院大堂就聞到一陣濃烈的惡臭,院內的燈光幽暗,地板污漬,病房設施殘舊,床單破爛,病床鐵架生滿銹斑。由所攝的照片看來,裝載藥品的手推車也生滿銹斑。

在參與本案的醫務人員中,為王年穩做腎移植手術的李萬華沒有執業證,血液透析醫生劉卿華的執業證核准執業科目是內科。而朱蘭英、程鋼、吳培根、吳清瑞四位是從中山醫院「走穴」過來謀財的,並不是燕嶺醫院本身的醫務力量。

按常規做腎移植手術的醫生應當是泌尿外科的醫生,但參與本案的醫生含主刀醫生在內,沒一個是泌尿外科的醫生。主刀醫生程鋼在中山醫院的門診表中是整形外科醫生,沒有做腎移植手術的相關執業證。

根據中山醫院民事答辯狀內容核准:該院與燕嶺醫院並無聯營關係,因此王年穩從中山醫院轉入燕嶺醫院並非院方行為。

走上訴訟之路

王年穩去世之後,王家及時向廣東省衛生廳投訴。事隔三個月,衛生廳才回覆:「將提出的處理意見遞到相關部門」。據了解,涉案人員並無處理,也無追究責任。朱蘭英辦了退休返聘手續,其他教授照常在中山醫院上班,燕嶺醫院停止做腎移植手術,並無行政組織性處罰。

2002年12月,王家正式起訴中山醫院、燕嶺醫院、朱蘭英、程鋼醫療事故賠償。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7日判決如下:病歷缺失無法鑒定,原告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判原告敗訴!

一審並沒有對病歷做任何鑒定,就斷定病歷缺失無法鑒定。原告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並認為原判沒有查明燕嶺醫院的醫療設備和技術水準,導致認定該院的醫療行為是否過錯的事實不清,判決依據不足。撤銷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03)民事判決,發回人民法院重審。

燕嶺醫院有無做腎移植手術的資格,廣東省衛生廳就此稱道,燕嶺醫院的醫療執業許可證有外科,能否開展腎移植手術,由該院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相關專科的設置自行決定。燕嶺醫院的律師說法,是可以做任何精尖手術。由於省衛生廳就這一問題的模糊答覆,導致初級法院二次重審(2005年11月30日)判原告敗訴。

本案2006年3月7日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目前合議庭判決的結果尚未出爐。

點擊下載 【廣東衛視《社會縱橫》專題報導】9’54”

在此之前,只有香港媒體《壹週刊》、廣東衛視《社會縱橫》節目報導過這樁醫療事故,其他大陸媒體都被禁止報導。受害人家屬這幾年束手無策,到處都碰壁,希望能透過其他途徑討回公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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