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胡佳獲釋 詳述被綁41天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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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北京著名民間維權人士胡佳先生自2月16日失蹤41天後,於前天(28日)下午獲釋回家。

胡佳獲釋後,在第一時間給妻子金燕打電話,金燕恍若隔世的感覺,只是不停的抽泣著喊道「快來!快來!不管你在哪裏,快來!……」41天的憂心如焚、相思之情、勞苦之累一時間化為無盡淚水,當看到蓬頭垢面的胡佳,抱頭痛哭……

由於與警察多次發生衝突,胡佳肝病惡化。昨天去作身體檢察,醫生說不樂觀,肝區明顯損傷,有肝硬化的症狀,再發展下去,就是肝腹水、肝癌。

3月28日胡佳獲釋後當天傍晚所攝

感謝妻子、親友

我沒想到這個期間,我妻子付出這麼多,還有我的鄰居們,還有在環保、愛滋病、民間組織、人權人士、新聞界的朋友們,給我特別特別大的幫助,如果沒有你們這些朋友,我不可能出來。

我無法表達我的謝意,因為「謝謝」、「感激」這樣的字眼都太蒼白,我無法表達我內心的強烈感受,從昨天到現在,我很多次忍不住雙手擋住眼睛,控制自己的眼淚不要流下來,我想對每個人雙手合十深深鞠躬。

妻子金燕也說,她每天在寫博克,但並不代表這裡面的辦法都是她想出來的,而是許多朋友的支持和建議,海外,國內的朋友、師兄、長輩等。

這麼多的好朋友,真的是非常幸福的感覺。在人世間,能夠得到這麼多朋友的支持和關心,靈魂深處相通,真的是「一生何求」。

我尤其感到非常自豪的是,我娶了這麼一位好太太,她是我命中的貴人,她的果敢和膽識令我都感到震驚。我真的是一個很幸運的男人。

突遭綁架

一共被監禁了41天。頭21天在通州區台湖鎮第五生產隊,3月8日開始搬遷到通州區梨園鎮的大稿村。直接命令是由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下的,先後有兩撥人來,是負責我這個專案的。

2月15日晚,我接到齊志勇的短訊說被綁架了。16日,我想去營救齊志勇,並參加一個有關愛滋病的會議,通州區國保表示要請示上級,後來說被批准了,當天上午9點,我下樓到門口,看到警車上的人不認識。

我有點大意地上車了,立即感覺到氣氛壓抑逼人,他們眼冒兇光,低頭斜眼看著我。車子開出小區後,立刻向著空曠工地的左邊轉,副駕駛的人指使後面的人說「把他給我弄起來。」還沒等我做任何反應,旁邊兩個人就在狹窄的汽車裡,把我的手背過去很高,把手腕窩起來,把頭和脖子向斜的方向往下壓,壓到副駕駛和右側車門,卡在那裏,用膝蓋頂著我的胃部,頭上蒙上黑套子……

我反抗說「放開我,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他們壓得更緊,並將車開的非常快,我被折磨得痛不慾生,頭暈目眩,很快開始嘔吐……

開了約摸半個多小時,他們把我拖下車,一隻腳拖在地上,來到一個地方,對我渾身上下搜身,把我身上的手機、錄音筆、錢包、充電器等都搜走,然後把我扔在那兒躺著。

我躺了足有一個多小時才開始慢慢緩過勁來,渾身發抖地坐起來,發現自己在一個陰冷的酒店房間裡,身邊坐了一堆警察,看著我。我要求他們放我回家,

他們就嘻皮笑臉的裝流氓,說是上面的命令。

我那時非常擔心妻子,因為去年4月28日我在親人面前被抓走的次日,妻子突發心臟病,因為有人看到才沒有死。我很擔心這次突然被抓走,妻子會很危險。如果我失去她,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不敢想像,因此我強烈的想用任何手段回家,包括用台燈將自己的頭砸出血,但是警察不以為然。

訊問絕食活動

晚上9點,北京市國保總隊來了3個人,鐵青著臉,說:我們互相打了很多交道,只是第一次見面。

他們開門見山地說:絕食行動甚麼時候開始搞的?你在裡面擔任甚麼職責?你們準備怎麼搞?誰負責排順序?怎麼組織的?測定了多少人?你跟高智晟是甚麼關係?……

他們軟硬兼施,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的張雷質問我到中間時,做出要毆打我的樣子,眼神很兇狠,但是我一直表示「無可奉告」。

他們又問:「是不是你受了他的指使?」我明確的告訴他們,我不受任何人指使,這件事就是我自己決定要去做的。

大概進行了一個半小時,他們看從我這裡問不出甚麼來,就警告我說:別跟高智晟待在一起,對你沒任何好處。

我對他們說了很多勸善的話,我告訴他們: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你們去好好查一查東歐那些秘密警察有多麼強大,滲透了多少人,有多少線人,他們認為自己是多麼牢固的控制著國家,但是結果有的人死得很慘,一輩子抬不起頭來,就是因為他們做了那麼多罪惡的事情。善惡都是有報的!

他們有兩次到門外,去請示,因為我看到有人打開門縫偷看我。在一系列交鋒之後,他們徒勞無功,不歡而散。

自那以後,從2月16日晚上到昨天中午期間,再沒甚麼人審問過我,因為他們知道我在精神上不可改變。他們說:你的精神不能改變,就只能限制你的行為,把你囚禁在這裡,讓你哪兒也去不了,甚麼都不知道,這對外界也是殺一儆百的事情,讓其他人也受到震懾威嚇。

他們認為,我和齊志勇是高律師的左膀右臂,把我們抓起來,對絕食行動就是一個挫敗,高律師孤掌難鳴,做不下去。

絕食30天抗爭

第一天審訊我時,他們挑撥離間地說:你們躲在家裏絕食是真的嗎?誰信你們絕食了?高智晟真的絕食了嗎?你以為他絕食嗎?趙昕在四川出事情是因為趙昕去夜總會找小姐,說了幾句話不對付所以被人打了,你以為他是甚麼人呢,你就是被利用了。

這是他們慣用的挑撥離間的伎倆太卑劣了,經常使用。我在愛滋病組織工作時,他們為了瓦解我們那個民間機構,就給裡面的很多學生志願者施加,對他們說:胡佳是個騙子,他說他不吃肉,他經常大口大口的吃肉,你們跟他在一起就是被他利用了。

為了駁斥他們對絕食活動的挑釁,我從2月16日之後長達30天的時間裏,一直是在絕食中渡過的。前5天,絕食絕水。

第4天晚上,通州區國保總隊負責人童政委過來了,說:「如果你再這樣,就給你施行兩種方式,要麼給你打點滴,要麼採取對付法輪功的方法—鼻飼,我們從你鼻子裡插進去一根塑料管,通到你胃部,給你灌流食,反正讓你死不了活受罪。法輪功經常絕食,表達反抗,以前政治犯也愛玩這種花樣。」

他們問我:「你絕食給誰看?外面人也不知道你在幹嘛?」我說,就是要給你們這些警察看。讓警察瞭解到甚麼是老百姓的決心,甚麼叫「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旁邊一個警察說,這樣吧,咱們達成一個妥協,你能不能喝點甚麼東西?之後他們就用非常稀的米湯,還有麵條湯,既沒有米也沒有麵條的那種很稀的像水一樣的東西。

飢餓是非常難耐的,沒有一刻是飽的狀態,胃很難受,全身上下沒有力氣,頭暈目眩。屋裡的窗簾拉得緊緊的,我想看到一絲陽光,就想拉開窗簾,一個警察楊春濤立刻拽住我的肩膀,把我推倒在地。

我本以為採取絕食的行動,他們會在一個星期、頂多10天8天就放我回家。但是生扛了30天之後,我在鏡子裡看見我憔悴的模樣,簡直不敢相信,一下子老了很多歲,鬍子很長,面黃肌瘦,頭髮很亂……我當時想:我如果真的身體垮掉了,最難過的是我的妻子、家人、朋友,就開始吃點東西了。

警察的無恥謊言

我出來之後,才知道妻子、父母、朋友為我奔走呼籲。尤其令人髮指的是,通州公安局和中倉派出所卑鄙無恥的公然對欺騙我的妻子,我沒想到,妻子在外面渾然不知到底發生甚麼事。

通州公安局沒有人不知道這件事情,中倉派出所更是人人皆知。那些警察輪班看我,人人皆知,而他們卻一遍遍的欺騙我的妻子,矢口否認我的存在,而且還說,他們也在找我,更厚顏無恥地說,楊春濤因為把我丟了要受處分。

那個叫楊春濤的,經常和我在一起,而我被綁架走得那天,就是他打電話叫我下樓的。

當謊言不僅僅是謊言,而且是違背良心犯法作孽的事情的時候,那要麼是行屍走肉,要麼是靈魂扭曲了。如果這些人不為這些事情感覺痛苦的話,不認為自己有罪的話,那真的是行屍走肉。

釋放我之前,國保搜查我全身,凡是我身上帶字跡的東西都搜走了,他們說:有痕跡的東西一片都不能給你留下。他們在毀滅罪證。

在送我回來的車上,還是給我戴頭套,亂繞圈,再次恐嚇我說:跟共產黨搗亂,較量,不會有甚麼好下場。你要是再這麼折騰,你的這些皮肉之苦、摩擦、壓力、家人的擔憂,都還會重演,不久就會重演,還會持續重演下去……

他們兇狠的同時也極度心虛,北京市國保總隊的人送我,但是他們不敢開自己的車,而是開通州國保的車,不敢送我回家,怕留下任何物證認證,因此在離我家一個小時的地方把我扔在路上,讓我自己徒步走回家。

永不放棄

我在41天時間內人間蒸發,他們沒有任何人出具任何證件、手續,更沒有通知我的家人,他們的行為到底是甚麼?怎麼定義?

這次我不會善罷甘休,從妻子、父母、朋友努力的代價,我要找出結果,一個一個找當事人,負責囚禁我的警察,當著他的面,看著他的眼睛質問他們:到底見沒見過我?

另外,我會想辦法立案起訴北京市公安局。繼續跟高律師做一些維權方面的事情,我們會在一起相互的深入的去探討,推動人權法治,繼續關心弱勢群體。

以前我曾經在「愛源」組織,因為我的存在,當局不斷打壓,那個組織永無寧日,裡面的志願者呀、合作夥伴,甚至包括一些感染者,都受到了國安和公安的威脅騷擾,甚至募集資金也遇到了很多困難。

因為這個 原因,我被迫離開了這個鍾愛的組織,但是我不會放棄我這方面的工作,我會繼續關心愛滋病感染者,力所能及的幫助他們。

越打壓越反抗。當局越是這樣壓制我,我越是要堅持不懈的做我認為正確的事情,永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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