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傅國湧:「挖死人」和「吃死人」

傅國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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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訊】又是清明將臨,《南方週末》對中國人的「喪葬成本」作了一次調查,明白地提出了「殯葬為何如此暴利」這個問題。調查得知,有些地方[比如廣西北海市]一次普通的喪葬費竟然相當於一個正常勞動力一年的全部收入。華南師範大學一位教授在農村調查教育時,有個鎮長不無憂慮地向他訴苦說,他們鄉鎮幹部現在主要抓三件事,一是「扎卵子」(計劃生育),二是「挖死人」(殯葬改革),三是「做娘舅」(調節民間糾紛)。這些事在農村都不得人心,「扎卵子」使人家「絕後」,「挖死人」侮辱人家的先人,調解糾紛很難「一碗水端平」,容易得罪當事人。他還說:國企改革工人下崗把工人得罪了,大學擴招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把大學生得罪了,農村計劃生育把農民得罪了。八九年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今天,XXX肯定就要倒台了。(大意如此)

這裡只說「挖死人」。沒錯,中國人向來講究死後入土為安,沒有火化的傳統,但農村推行殯葬改革的困難,主要不在於觀念層面,屍體火化,人死後不再佔用山林、土地,與子孫後代爭空間的做法,其實老百姓也是能夠接受的。之所以還會有人選擇在親人死後不送火葬場,而的自行土葬,關鍵在於火化、買骨灰盒、存放骨灰盒、買公墓的一系列高額費用常常讓人難以承受。這些年來,隨著殯葬改革的推進,殯葬業已成為眾矢之的,眾口一詞都說殯葬是壟斷行業,壟斷自然產生暴利。國務院的殯葬管理條例只是規定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設施要報經民政機關批准,民政部也沒有限制非公有資本進入這個領域,而實際上許多地方的民政部門利用手中的權力,將「准入審批權」變成了「壟斷經營權」,實際上就是明擺著要「吃死人」。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對《人民日報》記者說,現有的殯葬管理體制既「缺位」又「越位」,運動員兼任裁判員,各地的殯葬管理處乾脆就設在殯儀館內,「佔人家的編制,拿人家的工資,如何能進行有效的監督?」

要從根子上解決這個問題也並不難,只要把殯葬業真正放開,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允許外資、民營資本進入,民政管理部門僅僅實行登記備案制,而不是必須經他們同意的「准入制」,只要把這一件砸掉,民政部門壟斷殯葬行業的格局就會被打破,殯葬業的暴利時代就會結束,讓人觸目驚心的喪葬費就成為歷史。

中國的很多問題都和殯葬業差不多,根本都出在權力部門、掌權者的壟斷上面,壟斷導致專橫、腐敗、無法無天,當然壟斷最終也會導致崩潰。古往今來,還沒有一種壟斷權力能夠善終的。最好的結局就是自行結束壟斷,殯葬管理的行政部門是納稅人養活的,不能繼續靠死人、「吃死人」。誠如是,鄉鎮幹部大概也就用不著去「挖死人」,與民為敵,把老百姓得罪得牙癢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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