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毛派的解讀和人民的解讀

武振榮:圍繞權利解讀而展開的鬥爭

——66運動博客講稿(8)

武振榮

【大紀元4月10日訊】4、圍繞權利而展開的鬥爭:

在偉大的66運動中,我們那一代人在運動的開始階段公開地作出了自己「最理解毛主席革命路線」,「最懂毛主席革命思想」的政治表態,必然會引起人們很多的議論,可見,這個問題無論在過去和今天都是一個大問題;但是對於這樣問題所作的研究表明:如果認為在運動中,我們不「忠於」毛,那麼我們就是道德上的偽君子;如果說我們是真正的「忠於」毛,我們又是愚昧無知的人,反正,我們是「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

我在這裏告訴大家,在66運動中,我們是「忠於」毛的,如果那是一個偉大的解放運動,解放者「忠於」解放的偶像,其行為就不值得非難,正如我在前面所說的,一位流行歌手的身後都跟著一群追星族,一個政治解放的偶像缺乏崇拜者就於事理不合。別人的情況我不講,就講我自己和我身邊的那些戰友們的情況吧,我們大家都是「忠於」毛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忠」,而是宗教意義上的「忠」,在我們當時的看法中,沒有毛,就沒有我們紅衛兵造反運動,就沒有全國人民的政治大解放運動,就沒有1966年現象中的所有「新生事物」,就沒有「造反兵團」,就沒有戰鬥隊,就沒有大字報、大辯論,就沒有人民對當權派造反的勝利……等等。因此,「忠於」毛好象是那個時代對人民的一種安排,具有非人的意向的性質。所以所有的人都承認,是一個「忠」字把我們與毛澤東聯繫起來了,現在的問題是人們如何解讀這個「忠」字?

16年前,我在解讀這個「忠」字的時候,提出了「一半兒論」,依據這種論點,我認為我們當年的「忠」字,「一半兒」是「忠於」毛,「一半兒」是「忠於」我們自己,「忠於」那個在我們自己內隱藏得很深,且又是不經常露面的「我」。如果說抓住了這後「一半兒」不放的話,那麼在「忠於」毛的那「一半兒」很快就過去了之後,我們也就可以順蔓摸瓜地尋找出「忠於」「我」的歷史了,而這樣的歷史在同66運動前的中國人民「無我」、「忘我」、「不要我」的歷史比較起來,是「前進」了一大步!

認真地檢討起來,毛真的如耶穌、真主那樣的神,那麼我們也許會把對他的「忠」傳給我們的子孫後代的,但是,毛的確不是神,他是我們這一代人在在匆忙中造就一個具有神的外表和外觀的有血有肉的人,因此即使我們「忠於」他的行為達到了傳統宗教的高度,但是這個「高度」是沒有辦法可以保持到底的,事實上也是,我們「忠於」他是有條件的,那就是他一直應該是我們中間的人,一直維護我們的利益,稍有懈怠,對不起,我們就不「忠」了。在運動中,他的「親密戰友」林彪是出於什麼動機「忠於」他的,周恩來又是抱著什麼目的「忠於」他的,姑且不論,我只知道我們「忠於」他是由文化大革命這樣的特殊事件造成的,因此,在不理解文化大革命就理解不了我們的行為。

要知道文化大革命不是我們意向中的一個運動,它是那時和今天叫作「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強加給我們的運動,是任何人想逃都逃脫不了的,就這樣的情況去理解66運動的一代人的行為,其中的一個特別的意義就非常的明顯了。設計中的文化大革命運動是傳統的運動,它的本來的意義是要「整一小撮人的」,誠如《16條》上所強調的「兩個團結」:「團結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幹部和群眾」,只是運動發展到7月底8月初的時候,呈現出了一種政治上的僵局後,越來越多的普通幹部和普通學生們都變成了運動的「打擊物件」時,運動才開始出現了巨大的搖擺狀態,也正是此時,自稱自己「已經退居二線」的毛,竟然打算要直接地出擊,殺回到第一線。於是,一個共產黨的政治運動開始接受來自於毛澤東「個人」的壓力而改變了方向的事情就使黨的運動變化為毛的運動。在我們中國,一個共產黨的政治運動是有規有矩的,有傳統有經驗的,惟獨一個毛的運動就沒有人能夠說清楚了。如果我們對毛主義有一個研究的話,那麼,一個標準的毛澤東個人的運動就意味著人民群眾的運動。這裏的問題是,當「人民群眾的運動」在接受一貫的共產黨領導時,我們對它不是沒有記憶的,但是當它在「踢開黨委鬧革命」的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又可能是什麼樣子,就沒有人可能知道了。現在,毛就是要這個「沒有人能知道的文化大革命」。

在上面我已經說到了,自《16條》發表之後,共產黨各級工作組在被趕出運動時,「黨的領導」就變成了「毛的領導」,但是毛和少數幾個左毛派人物在失去了共產黨組織後,實際上並不可能控制「人民群眾」的運動,因此,這個運動順著人民自治的路線發展就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現象。在這裏,我說,所有研究文化大革命的中國人如果若沒有從毛「勒令」黨的工作組撤出運動的現象中發現共產黨組織在毛的被迫下,不得不放棄對運動的一貫式「領導」和「控制」權力的話,那麼他們有可能是喝了毛的迷魂湯。因為毛把他個人對運動的控制一直都說成是「黨中央」領導運動,說運動是共產黨性質的,而完全地無視66運動從上到下地打倒了共產黨各級當權派這樣的最基本的事實。

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中,黨內最高當權派人物把自己個人的意志和作為淩駕在黨之上已經變成了一種傳統,所以,毛的行為不會在黨內引起有效的反對,於是,一種毛個人的運動在1966年8月5日之後和人民的運動走在一起的現象,我就叫「66現象」;也許這個「66現象」上包裹著一層毛澤東之皮,所以它就是「合法」的。但是說它「合法」不是符合「黨法」的,而是說「合法」地排除了党的領導。這樣以來文化大革命運動才最終地脫離了共產黨的領導,走上了人民自治的道路,領導運動的政治單元,就是那些自稱「革命戰鬥隊」的自治組織,領導運動的人物,就是那些「自封」是「無產階級革命派」的人,運動中出現了一個特別奇怪的現象,幾千萬甚至上億的紅衛兵中沒有一個人以共青團員自居,也沒有一個人以共產黨員自居,所有人的政治身份都是逾越了共產黨、共青團組織的門檻而一下子升高到「無產階級革命派」的「頂峰」!

我是在1963年12月28日參加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的,自從我在1966年8月造反之後,就根本不知道我們學校共青團組織的下落了,所以,在1968年2月的當兵入伍的表格上,雖然也填著「共青團員」,其實在這近2年的時間中,沒有繳納過一次團費,也沒有過一次團的組織生活,連「團」的門都尋找不到了——團的組織就是這樣的潰散了,共產黨的組織就更慘了,除了全國人民承認一個「空頭」的「黨中央」外,全黨也都「嗚呼哀哉了」!但是,這樣的事情到今天都沒有被人研究,好象66運動中打倒黨、團組織的行為就不是民主的。因此,今天有許多的人說「文化大革命是一個共產黨的運動」話,不就是太外行了嗎?

對於所有的研究文化大革命的人來說吧,只要你截取1966年8月5日這個時間的橫斷面,你就會發現一個未被事先設計的「人民群眾」的政治運動,這個運動和設計中的共產黨運動是完全不一樣的,「設計」中的共產黨運動中的當權派人物們「90-95%」的人「是好人,比較好的人」,「壞人」只占5%(見《16條》),但是,已經發動了的運動把「100%」的當權派都當成了「壞人」來打倒,可以說幾乎無人倖免。在這裏你如果是一個研究問題的人,那麼你就應該發現,文化大革命運動發展到這個時刻,已經把所有的共產党當權派當成了政治上「一元」來反對,但是,朋友們,「反對」行為中如果也出現了人民的「一元」,那麼,我就放棄對這個運動的辯護,認為它是一種傳統的革命,和共產黨革命前的那許多的革命一樣,都是「改朝換代」,問題恰恰就在於人民被「一分為二」了,出現了人民在政治上的「多元化」事件,如果說這個事件是人為的設計,那麼我也是要放棄為它的辯護,認為它是故意地「搞分裂」(毛多少也是這樣認為的),只是它是自由、民主中的人的自然、必然的分化,我才透過「分化」看到了一個不是人求的,而是出自於人性深處的「多元化」政治的「出世」。今天我們大家都知道了民主政治是一種「多元化」的政治,這是我們同66運動中的人相對比所產生出的一種進步,但是我們對我們中國人民在30多年前無意中搞出來的「多元化」政治若抱著一個「否定」的態度,那麼我們要求中的民主就會因著我們對民主認識的幼稚性認識而受損。

如果你對於上面我所說的事情有一個更正確的看法,那麼你再回過頭去分析毛在8月5日所寫的《炮打司令部》的大字報,你就改變你原來的看法,就不會把毛不過是「符合」了「歷史潮流」的行為看成是毛「創造」了「歷史潮流」。這樣以來,毛與66運動的關系——這個到今天為止許多人還搞不清楚的問題,就有可能被你正確的解讀。我的看法是,毛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定義為「觸及人們靈魂的大革命」(1966年9月5日)時,他充其量是迎合那個民主時代的潮流而已。毛相信,破除了共產黨的一貫的禁錮和束縛後,「人民群眾」的文化大革命運動是一定會自我完成「無產階級革命」的任務的,他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個運動會在「民主」、「自由」的意義上「安家落戶」。

毛有著這樣的一種非常固執的信念,直至死亡都沒有改變,那便是只要破除了共產黨的禁錮與束縛,人民群眾是會在文化大革命運動中自動地完成「無產階級化」任務的。如果說在文化大革命運動存在著毛的「錯誤」的話,那就是這個東西。但是我的看法是這樣,毛如此「錯誤」不是他一時「心血來潮」的產物,而是他從延安時代就形成的「群眾路線」的一個合乎邏輯的必然結果。在這個意義上,與其說毛是一個馬克思主義的虔誠的信徒,不如說他是「群眾主義」的信徒,他是站在「群眾主義」的立場上解釋馬克思主義和發展毛澤東思想的,看不到這一點,所有研究毛和毛主義的人都應該放下筆,回家去「賣紅薯」。在毛個人的心目中,有一個理想主義的「人民群眾」,而共產主義這東西,說到底也是「人民群眾」的。因此,毛在50年代,曾經多次地說過「黨也會死亡」,「共產黨也一樣」的話,但是卻從來就沒有用類似的話說過「人民群眾」不好,1953年的合作化運動,1958年的人民公社運動和大躍進運動雖然也都是慘敗的,甚至是一敗塗地,但是毛卻一直在維護這些東西作為「人民群眾」運動的威信,從來都沒有給這些失敗了的「人民群眾運動」「潑冷水」,文化大革命在進行到8月初的時候,他事實上以「人民群眾運動」的觀點和方式「否定」了共產黨運動的方式、方法和路線,打此之後,一個全國性的打倒共產黨的運動,並不沒有觸動毛這個具有高度政治嗅覺的人的政治感受就不是沒有原因的。他認為「人民群眾」的運動對共產黨的革命性是一種考驗,而在所謂的考驗中,共產黨人的「不革命性」在「人民群眾革命性」的對比下就顯得毫無光彩了。

就上述的情況看,毛的思想和看法是非常「真誠」的,沒有如人們想像得那麼多的「陰謀詭計」成分,而這樣的事情就同1966年的人民運動的需要非常地吻合,因此,如果是用這樣的思路和這樣的方式去理解66運動,你就不會說外行的話了,你就可以擺脫「一個人的錯誤」可以導致「7億人犯錯誤」這樣如此簡陋的「政治魔話」(它是簡陋的「政治神話」的一個翻版)的束縛,你就有資格研究66運動和文化大革命運動,否則,你就是寫作上一千篇、一萬篇反對文化大革命的文章,我看,那也不過是對已經死了的鄧小平「痰盂旁邊談話」的一種註腳,說不上有什麼創建。如果說毛的上述的思想可以接受一種有價值的解讀的話,那就是說,當毛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承認了「人民群眾」的「無產階級革命化」之後,若不把「無產階級革命的權利」歸之於「人民群眾」,就不符合「歷史潮流」;而在「歷史潮流」的推動下,毛想著要「打破」共產黨社會的「條條框框」,「打破」共產黨傳統政治運動的「小腳女人走路」的方式,就為66運動的「呱呱墜地」作了一番「催生婆」的工作。但是問題又恰恰發生在這裏,當毛把一個自己「催生」了的運動作了毛主義的理解和宣傳時,就產生了運動意義的漂流問題,到今天為止,這個意義之飄流過程也沒有結束。

在人類歷史上有過這樣的時期,某種嚴重的政治問題或者宗教問題在事實上已經達到了壓迫人使之不能夠安生的地步,那麼政治或宗教改革的大門就有可能被打開,如果在這個時候,主動打開閘門的人是政治或宗教世界中很有權威的人,那麼打開閘門的行為所引導出來的改革,就如同開閘放水;情況若不是這樣,打開閘門的人本身是一夥沒有任何名氣和名分的普通人,那麼人們就可以發現洪水衝開閘門的情形。1966年的中國事變,是第一種,而非第二種。就這樣的意思你去理解到目前為止許多人都不理解的一個問題:中國共產黨專制為什麼沒有跟著前蘇聯、東歐的解體而垮臺,原因也在於中國在60年代就有了毛澤東式的「打開政治上的安全閥」「放水」的行為,這樣的行為的後果在鄧小平專政時期又轉化共產黨領導下的「走資本主義道理」,於是,中國就走上了從「專制社會主義」向「專制資本主義」「過渡」的這另一條道路,而這一條道路其所以能夠走通,與社會的主流意識對66運動和文化大革命運動的「否定」有關。在這個意義上鄧小平的「新政策」僅僅「否定」和反對的是毛澤東、左毛派在文化大革命運動中的那一套,事實上對於中國人民在66運動中的那種強烈的要求自由的行為是一種「讓步」,而這一「讓」,就「讓」出了個「專制資本主義」,於是從經濟上對人的直接的壓迫的行為就轉變為從經濟政策上對人的「放鬆」式的控制了。

其實,如果中國社會真的有「10年文革」的話,那麼,我們那一代66運動者跟毛「同路」的時間也只有不到3年的時間,在剩下來的「7年」時間中,我們也是反對毛的,因此如果對鄧小平的「非毛」的行為有一個歷史的瞭解的話,那麼他是繼承了我們的「反對」毛的行為,不過他在「反對」中採取了一種經濟的方式而已。因此,鄧小平「反對」毛的行為其所以能夠「成功」,與我們在此之前從政治上起勁的「反對」毛的行為有關。如果說這些東西都可以作為一種歷史的事實來探討的話,那麼就在鄧小平向狗一樣地對毛搖尾乞憐,「保證」他「絕不翻案」的那一年,我寫作了堅決反對毛的《絕妙的戲》的書稿就是證明。

66運動是一個「人民的運動」,毛卻要說它是一個「共產黨的運動」,66運動是一個打破了中國階級制度,從政治上解放人的運動,但是毛卻要說它是一個「無產階級的運動」,66運動是一場政治運動,也是政治上的革命,但是毛卻把它定義為「文化革命」,66運動中出現了多元化政治,但是毛卻要用現實「共產黨一元化領導」來結束它,66運動在1969年4月因共產黨的「復辟」而失敗,毛卻是說它「取得了偉大勝利」,總之,毛的「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論述」都是華而不實的,因此他死後,「一陣風」就可以吹走一切。

別人的情況在這裏,我就不談,就說一下我自己的情況吧。17歲年齡上的我,當時認為我自己是社會上「最理解毛主席革命路線」「最執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一事,顯然需要諸多的解釋;解釋中如果人們發現它不過是我個人在政治上的一種「表態」的話,那麼這樣的「表態」在當時中國社會生活中有一個隱藏著的強烈動機,即社會沒有權排除我!這種「表態」其所以在當時的情況下構成了一種「革命行為」,主要是針對運動前中國共產黨當權派是「毛主席革命路線的代表和執行者」這樣的一貫的看法,因此,在評價我們的行為的時候,就應該注意到那時我們常說的一句話:「真理到底在誰手裏!」在這裏,「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的內容是由我「填補」的,是一種真正的「我說了算」的東西,因此,這樣的東西被我們「融化在血液裏,落實在行動上」就沒有什麼不對的了!

可是,毛對上述的問題不是那樣理解的,他認為我們當時的行為和思想都是「無產階級」的,因此他要把我們行為的意義組織在他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理論」的體系之中,問題的要害是,如果我們的行為真正是屬於「無產階級」的,那麼毛的行為就不會是錯誤的,只是我們的行為如果表面上是「無產階級」的,而在事實上是我們自己個人的時,毛的「理論」就變成了一個沙灘上的建築了。就這樣的思想去理解問題,在1974年,我一個小小的解放部隊中的副連職幹部,敢於反對毛這個龐然大物,原因也是於此有關的。那時我不認為毛的理論是真理,關鍵的地方在於他的理論根本就解釋不了我個人在運動中的行為與表現,是一種「強加與人」的東西。道理很簡單,就以人民「大造反」的行為來說吧,毛認為是「造」「走資派」的「反」,「造」「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反」,而我卻認為是「造共產黨制度和共產黨當權派的反」,時間過去了這麼多年,回過頭去批評和分析這個問題,到底誰的看法和觀點正確,不是已經有了結論的嗎?

正是對上面的一點,作了一個說明,我才這樣的認識問題,在66運動中,我們當時所具有的那種「理論」,根本就算不上是理論,而是為權利辯護的一套語式,不懂這一點,把對權利辯護的語式(它是一個隨著時代變化的東西)同爭取權利的行為混為一談,就完全不對了。我是這樣看問題的,大凡在權利存在的場合中,所有為爭取權利而設置的辯護語式都是有價值的,而不論辯護語式之間存在著多麼大的差異。在為權利而作的辯護中,無論什麼樣的辯護詞,自由人都應當認真地傾聽,哪怕此種辯護是專制人物做出來的。在權利的法庭上,一個民主的辯護詞同一個非民主的辯護詞的意義上的差距絕對不如人們想像的那樣大。在自由的天平上,凡托附著人的自由因素的東西的重量是同等量的。也就是說,在一個民主的秩序中,一個保守黨黨員,同一個工人黨黨員或共產黨員所執之信念在政治的天平上應當是同等的。把這樣的意思再發揮一下,就是說在66運動中,處於政治發展狀態的中國廣大青少年即使真正地持了一種毛主義的辯護,只要辯護本質上是由社會中的無權利主體提出的,那麼那種辯護的價值也沒有「否定」的必要。

問題的焦點還在於:當毛對66運動的辯護在經過了宗教化時期後,情況就發生了變化,變化的結果是被辯護的事物在辯護行為中變成了事物本身,也就是說,毛用以辯護的理論是「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論」,而被辯護的66運動在辯護中就變成了「文化大革命」——這樣一個發生在每一個人眼皮底下的事情卻變成了20世紀60年代中國社會上的最複雜的事件了。因此到末了,當66運動的意義只能夠在毛的「文化大革命的理論」中存在時,66運動的意義就發生了大面積的流失,而又在這樣的最關鍵時刻,66運動的真正意義(民主與自由)才被毛批之為「資產階級的東西」。我對66運動的研究表明,即使在66運動者同毛的「合作」時期,毛也是批評他們的,關於這一點,人們知道多少呢?

1967年6月25日《人民日報》所轉載的上海《文匯報》社論「無產階級革命派與小資產階級搖擺性」(毛授意的)一文,就公開地嚴厲地批評66運動者「以‘我’字為軸心,片面武斷,時‘左’時右,好走極端。」訓斥他們:「自以為對革命有功,老子天下第一,‘唯我獨左’,‘唯我獨尊’,誰的話都聽不進去!」不僅是這樣,文章的作者還用毛的口氣說:「‘我’說了算,,大搞一言堂;一旦‘我’字碰壁,喝了幾口水,轉而鬧極端民主化,撒手不管事,當起逍遙派。」1968年1月15日,由《人民日報》轉載的上海《文匯報》的另一篇社論「論派性的反動性」一文,毛竟視66運動者為「反動派」,並且危言聳聽地說:他們的「身上已纏上了」「資產階級的派性」「這條大毒蛇,中毒很深」(以上文引自《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萬歲》一書第809-1381頁)。情況正如我在《對一個偉大時代的回憶與理解》中所說的那樣:「在66運動中,只有毛和左毛派發現了我們狂熱地推進著的文化大革命是為了我們自己,為了‘我’,不是為了毛主席,不是為了黨中央,不是為了無產階級,也不是為了馬列主義;只可惜這一發現到今天也是沒有被社會上的明哲之士所重視,以至於他們視左毛派的發現為無物,從而把一個在性質上已經獨立了連左毛派都已經承認了的人民運動非要同毛捆綁在一起不可」。

可以這樣講,「10年文革」的後「7年」,我們是同毛鬥爭的——這一點是許多人忽視了的東西。別人的情況我知道的不多,就以我個人的情況來說吧,70年代,我所寫作的前3本書稿,都是專門地批評、批判毛和左毛派的,對毛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作為做出了非常辛辣的批判和諷刺,並對毛的理論的最後失敗做了很好的預言。值得說明的是,在這一條被我稱之為「第二戰場」的博鬥中,鬥爭的雙方不成體統,一方是老謀深算的「戰無不勝」的毛澤東,它手裏握著「精神原子彈」,是以前我們眼睛中的神,而我們這些人呢?是隊伍已經被解散了的遊兵散勇,並且也都是剛剛走出學校門的青少年人,接受的又都是一些以毛澤東之名義傳授的知識,因此,在這一較量中,我們反對毛的行為就沒有得勝的可能,再則我們的行為又不得不是秘密的,下場是,我們必然地要失敗;但是如果說我們可以從失敗中再爬起來的話,那麼毛的死亡和毛的失敗是發生在同一個時間中的事件,就使他變成了「徹底」的失敗者了。舍去上述這一個由上帝安排的因素不說,人類民主的最後勝利和專制獨裁的最終結束,這才是問題的全部的要害。因此,在這一講的末了,我告訴大家:在為中國民主事業奮鬥時,我們中國人民有著一段既有勝利,又有失敗的歷史!目前如何評論和看待這一段歷史,實際上是對我們中國人民的民主知識的一種實際考驗,也是對我們中國人民在政治上成熟程度的一種具體的測量。

2006-4-9(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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