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毛派的解读和人民的解读

武振荣:围绕权利解读而展开的斗争

——66运动博客讲稿(8)

武振荣

【大纪元4月10日讯】4、围绕权利而展开的斗争:

在伟大的66运动中,我们那一代人在运动的开始阶段公开地作出了自己“最理解毛主席革命路线”,“最懂毛主席革命思想”的政治表态,必然会引起人们很多的议论,可见,这个问题无论在过去和今天都是一个大问题;但是对于这样问题所作的研究表明:如果认为在运动中,我们不“忠于”毛,那么我们就是道德上的伪君子;如果说我们是真正的“忠于”毛,我们又是愚昧无知的人,反正,我们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我在这里告诉大家,在66运动中,我们是“忠于”毛的,如果那是一个伟大的解放运动,解放者“忠于”解放的偶像,其行为就不值得非难,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一位流行歌手的身后都跟着一群追星族,一个政治解放的偶像缺乏崇拜者就于事理不合。别人的情况我不讲,就讲我自己和我身边的那些战友们的情况吧,我们大家都是“忠于”毛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忠”,而是宗教意义上的“忠”,在我们当时的看法中,没有毛,就没有我们红卫兵造反运动,就没有全国人民的政治大解放运动,就没有1966年现象中的所有“新生事物”,就没有“造反兵团”,就没有战斗队,就没有大字报、大辩论,就没有人民对当权派造反的胜利……等等。因此,“忠于”毛好象是那个时代对人民的一种安排,具有非人的意向的性质。所以所有的人都承认,是一个“忠”字把我们与毛泽东联系起来了,现在的问题是人们如何解读这个“忠”字?

16年前,我在解读这个“忠”字的时候,提出了“一半儿论”,依据这种论点,我认为我们当年的“忠”字,“一半儿”是“忠于”毛,“一半儿”是“忠于”我们自己,“忠于”那个在我们自己内隐藏得很深,且又是不经常露面的“我”。如果说抓住了这后“一半儿”不放的话,那么在“忠于”毛的那“一半儿”很快就过去了之后,我们也就可以顺蔓摸瓜地寻找出“忠于”“我”的历史了,而这样的历史在同66运动前的中国人民“无我”、“忘我”、“不要我”的历史比较起来,是“前进”了一大步!

认真地检讨起来,毛真的如耶稣、真主那样的神,那么我们也许会把对他的“忠”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的,但是,毛的确不是神,他是我们这一代人在在匆忙中造就一个具有神的外表和外观的有血有肉的人,因此即使我们“忠于”他的行为达到了传统宗教的高度,但是这个“高度”是没有办法可以保持到底的,事实上也是,我们“忠于”他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他一直应该是我们中间的人,一直维护我们的利益,稍有懈怠,对不起,我们就不“忠”了。在运动中,他的“亲密战友”林彪是出于什么动机“忠于”他的,周恩来又是抱着什么目的“忠于”他的,姑且不论,我只知道我们“忠于”他是由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特殊事件造成的,因此,在不理解文化大革命就理解不了我们的行为。

要知道文化大革命不是我们意向中的一个运动,它是那时和今天叫作“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强加给我们的运动,是任何人想逃都逃脱不了的,就这样的情况去理解66运动的一代人的行为,其中的一个特别的意义就非常的明显了。设计中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是传统的运动,它的本来的意义是要“整一小撮人的”,诚如《16条》上所强调的“两个团结”:“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只是运动发展到7月底8月初的时候,呈现出了一种政治上的僵局后,越来越多的普通干部和普通学生们都变成了运动的“打击物件”时,运动才开始出现了巨大的摇摆状态,也正是此时,自称自己“已经退居二线”的毛,竟然打算要直接地出击,杀回到第一线。于是,一个共产党的政治运动开始接受来自于毛泽东“个人”的压力而改变了方向的事情就使党的运动变化为毛的运动。在我们中国,一个共产党的政治运动是有规有矩的,有传统有经验的,惟独一个毛的运动就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了。如果我们对毛主义有一个研究的话,那么,一个标准的毛泽东个人的运动就意味着人民群众的运动。这里的问题是,当“人民群众的运动”在接受一贯的共产党领导时,我们对它不是没有记忆的,但是当它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又可能是什么样子,就没有人可能知道了。现在,毛就是要这个“没有人能知道的文化大革命”。

在上面我已经说到了,自《16条》发表之后,共产党各级工作组在被赶出运动时,“党的领导”就变成了“毛的领导”,但是毛和少数几个左毛派人物在失去了共产党组织后,实际上并不可能控制“人民群众”的运动,因此,这个运动顺着人民自治的路线发展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现象。在这里,我说,所有研究文化大革命的中国人如果若没有从毛“勒令”党的工作组撤出运动的现象中发现共产党组织在毛的被迫下,不得不放弃对运动的一贯式“领导”和“控制”权力的话,那么他们有可能是喝了毛的迷魂汤。因为毛把他个人对运动的控制一直都说成是“党中央”领导运动,说运动是共产党性质的,而完全地无视66运动从上到下地打倒了共产党各级当权派这样的最基本的事实。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党内最高当权派人物把自己个人的意志和作为凌驾在党之上已经变成了一种传统,所以,毛的行为不会在党内引起有效的反对,于是,一种毛个人的运动在1966年8月5日之后和人民的运动走在一起的现象,我就叫“66现象”;也许这个“66现象”上包裹着一层毛泽东之皮,所以它就是“合法”的。但是说它“合法”不是符合“党法”的,而是说“合法”地排除了党的领导。这样以来文化大革命运动才最终地脱离了共产党的领导,走上了人民自治的道路,领导运动的政治单元,就是那些自称“革命战斗队”的自治组织,领导运动的人物,就是那些“自封”是“无产阶级革命派”的人,运动中出现了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红卫兵中没有一个人以共青团员自居,也没有一个人以共产党员自居,所有人的政治身份都是逾越了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门槛而一下子升高到“无产阶级革命派”的“顶峰”!

我是在1963年12月28日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的,自从我在1966年8月造反之后,就根本不知道我们学校共青团组织的下落了,所以,在1968年2月的当兵入伍的表格上,虽然也填着“共青团员”,其实在这近2年的时间中,没有缴纳过一次团费,也没有过一次团的组织生活,连“团”的门都寻找不到了——团的组织就是这样的溃散了,共产党的组织就更惨了,除了全国人民承认一个“空头”的“党中央”外,全党也都“呜呼哀哉了”!但是,这样的事情到今天都没有被人研究,好象66运动中打倒党、团组织的行为就不是民主的。因此,今天有许多的人说“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共产党的运动”话,不就是太外行了吗?

对于所有的研究文化大革命的人来说吧,只要你截取1966年8月5日这个时间的横断面,你就会发现一个未被事先设计的“人民群众”的政治运动,这个运动和设计中的共产党运动是完全不一样的,“设计”中的共产党运动中的当权派人物们“90-95%”的人“是好人,比较好的人”,“坏人”只占5%(见《16条》),但是,已经发动了的运动把“100%”的当权派都当成了“坏人”来打倒,可以说几乎无人幸免。在这里你如果是一个研究问题的人,那么你就应该发现,文化大革命运动发展到这个时刻,已经把所有的共产党当权派当成了政治上“一元”来反对,但是,朋友们,“反对”行为中如果也出现了人民的“一元”,那么,我就放弃对这个运动的辩护,认为它是一种传统的革命,和共产党革命前的那许多的革命一样,都是“改朝换代”,问题恰恰就在于人民被“一分为二”了,出现了人民在政治上的“多元化”事件,如果说这个事件是人为的设计,那么我也是要放弃为它的辩护,认为它是故意地“搞分裂”(毛多少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它是自由、民主中的人的自然、必然的分化,我才透过“分化”看到了一个不是人求的,而是出自于人性深处的“多元化”政治的“出世”。今天我们大家都知道了民主政治是一种“多元化”的政治,这是我们同66运动中的人相对比所产生出的一种进步,但是我们对我们中国人民在30多年前无意中搞出来的“多元化”政治若抱着一个“否定”的态度,那么我们要求中的民主就会因着我们对民主认识的幼稚性认识而受损。

如果你对于上面我所说的事情有一个更正确的看法,那么你再回过头去分析毛在8月5日所写的《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你就改变你原来的看法,就不会把毛不过是“符合”了“历史潮流”的行为看成是毛“创造”了“历史潮流”。这样以来,毛与66运动的关系——这个到今天为止许多人还搞不清楚的问题,就有可能被你正确的解读。我的看法是,毛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定义为“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1966年9月5日)时,他充其量是迎合那个民主时代的潮流而已。毛相信,破除了共产党的一贯的禁锢和束缚后,“人民群众”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是一定会自我完成“无产阶级革命”的任务的,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个运动会在“民主”、“自由”的意义上“安家落户”。

毛有着这样的一种非常固执的信念,直至死亡都没有改变,那便是只要破除了共产党的禁锢与束缚,人民群众是会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自动地完成“无产阶级化”任务的。如果说在文化大革命运动存在着毛的“错误”的话,那就是这个东西。但是我的看法是这样,毛如此“错误”不是他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他从延安时代就形成的“群众路线”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毛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虔诚的信徒,不如说他是“群众主义”的信徒,他是站在“群众主义”的立场上解释马克思主义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看不到这一点,所有研究毛和毛主义的人都应该放下笔,回家去“卖红薯”。在毛个人的心目中,有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民群众”,而共产主义这东西,说到底也是“人民群众”的。因此,毛在50年代,曾经多次地说过“党也会死亡”,“共产党也一样”的话,但是却从来就没有用类似的话说过“人民群众”不好,1953年的合作化运动,1958年的人民公社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虽然也都是惨败的,甚至是一败涂地,但是毛却一直在维护这些东西作为“人民群众”运动的威信,从来都没有给这些失败了的“人民群众运动”“泼冷水”,文化大革命在进行到8月初的时候,他事实上以“人民群众运动”的观点和方式“否定”了共产党运动的方式、方法和路线,打此之后,一个全国性的打倒共产党的运动,并不没有触动毛这个具有高度政治嗅觉的人的政治感受就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认为“人民群众”的运动对共产党的革命性是一种考验,而在所谓的考验中,共产党人的“不革命性”在“人民群众革命性”的对比下就显得毫无光彩了。

就上述的情况看,毛的思想和看法是非常“真诚”的,没有如人们想像得那么多的“阴谋诡计”成分,而这样的事情就同1966年的人民运动的需要非常地吻合,因此,如果是用这样的思路和这样的方式去理解66运动,你就不会说外行的话了,你就可以摆脱“一个人的错误”可以导致“7亿人犯错误”这样如此简陋的“政治魔话”(它是简陋的“政治神话”的一个翻版)的束缚,你就有资格研究66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否则,你就是写作上一千篇、一万篇反对文化大革命的文章,我看,那也不过是对已经死了的邓小平“痰盂旁边谈话”的一种注脚,说不上有什么创建。如果说毛的上述的思想可以接受一种有价值的解读的话,那就是说,当毛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承认了“人民群众”的“无产阶级革命化”之后,若不把“无产阶级革命的权利”归之于“人民群众”,就不符合“历史潮流”;而在“历史潮流”的推动下,毛想着要“打破”共产党社会的“条条框框”,“打破”共产党传统政治运动的“小脚女人走路”的方式,就为66运动的“呱呱坠地”作了一番“催生婆”的工作。但是问题又恰恰发生在这里,当毛把一个自己“催生”了的运动作了毛主义的理解和宣传时,就产生了运动意义的漂流问题,到今天为止,这个意义之飘流过程也没有结束。

在人类历史上有过这样的时期,某种严重的政治问题或者宗教问题在事实上已经达到了压迫人使之不能够安生的地步,那么政治或宗教改革的大门就有可能被打开,如果在这个时候,主动打开闸门的人是政治或宗教世界中很有权威的人,那么打开闸门的行为所引导出来的改革,就如同开闸放水;情况若不是这样,打开闸门的人本身是一伙没有任何名气和名分的普通人,那么人们就可以发现洪水冲开闸门的情形。1966年的中国事变,是第一种,而非第二种。就这样的意思你去理解到目前为止许多人都不理解的一个问题:中国共产党专制为什么没有跟着前苏联、东欧的解体而垮台,原因也在于中国在60年代就有了毛泽东式的“打开政治上的安全阀”“放水”的行为,这样的行为的后果在邓小平专政时期又转化共产党领导下的“走资本主义道理”,于是,中国就走上了从“专制社会主义”向“专制资本主义”“过渡”的这另一条道路,而这一条道路其所以能够走通,与社会的主流意识对66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否定”有关。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的“新政策”仅仅“否定”和反对的是毛泽东、左毛派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那一套,事实上对于中国人民在66运动中的那种强烈的要求自由的行为是一种“让步”,而这一“让”,就“让”出了个“专制资本主义”,于是从经济上对人的直接的压迫的行为就转变为从经济政策上对人的“放松”式的控制了。

其实,如果中国社会真的有“10年文革”的话,那么,我们那一代66运动者跟毛“同路”的时间也只有不到3年的时间,在剩下来的“7年”时间中,我们也是反对毛的,因此如果对邓小平的“非毛”的行为有一个历史的了解的话,那么他是继承了我们的“反对”毛的行为,不过他在“反对”中采取了一种经济的方式而已。因此,邓小平“反对”毛的行为其所以能够“成功”,与我们在此之前从政治上起劲的“反对”毛的行为有关。如果说这些东西都可以作为一种历史的事实来探讨的话,那么就在邓小平向狗一样地对毛摇尾乞怜,“保证”他“绝不翻案”的那一年,我写作了坚决反对毛的《绝妙的戏》的书稿就是证明。

66运动是一个“人民的运动”,毛却要说它是一个“共产党的运动”,66运动是一个打破了中国阶级制度,从政治上解放人的运动,但是毛却要说它是一个“无产阶级的运动”,66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也是政治上的革命,但是毛却把它定义为“文化革命”,66运动中出现了多元化政治,但是毛却要用现实“共产党一元化领导”来结束它,66运动在1969年4月因共产党的“复辟”而失败,毛却是说它“取得了伟大胜利”,总之,毛的“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论述”都是华而不实的,因此他死后,“一阵风”就可以吹走一切。

别人的情况在这里,我就不谈,就说一下我自己的情况吧。17岁年龄上的我,当时认为我自己是社会上“最理解毛主席革命路线”“最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一事,显然需要诸多的解释;解释中如果人们发现它不过是我个人在政治上的一种“表态”的话,那么这样的“表态”在当时中国社会生活中有一个隐藏着的强烈动机,即社会没有权排除我!这种“表态”其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构成了一种“革命行为”,主要是针对运动前中国共产党当权派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代表和执行者”这样的一贯的看法,因此,在评价我们的行为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到那时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真理到底在谁手里!”在这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内容是由我“填补”的,是一种真正的“我说了算”的东西,因此,这样的东西被我们“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就没有什么不对的了!

可是,毛对上述的问题不是那样理解的,他认为我们当时的行为和思想都是“无产阶级”的,因此他要把我们行为的意义组织在他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理论”的体系之中,问题的要害是,如果我们的行为真正是属于“无产阶级”的,那么毛的行为就不会是错误的,只是我们的行为如果表面上是“无产阶级”的,而在事实上是我们自己个人的时,毛的“理论”就变成了一个沙滩上的建筑了。就这样的思想去理解问题,在1974年,我一个小小的解放部队中的副连职干部,敢于反对毛这个庞然大物,原因也是于此有关的。那时我不认为毛的理论是真理,关键的地方在于他的理论根本就解释不了我个人在运动中的行为与表现,是一种“强加与人”的东西。道理很简单,就以人民“大造反”的行为来说吧,毛认为是“造”“走资派”的“反”,“造”“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反”,而我却认为是“造共产党制度和共产党当权派的反”,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回过头去批评和分析这个问题,到底谁的看法和观点正确,不是已经有了结论的吗?

正是对上面的一点,作了一个说明,我才这样的认识问题,在66运动中,我们当时所具有的那种“理论”,根本就算不上是理论,而是为权利辩护的一套语式,不懂这一点,把对权利辩护的语式(它是一个随着时代变化的东西)同争取权利的行为混为一谈,就完全不对了。我是这样看问题的,大凡在权利存在的场合中,所有为争取权利而设置的辩护语式都是有价值的,而不论辩护语式之间存在着多么大的差异。在为权利而作的辩护中,无论什么样的辩护词,自由人都应当认真地倾听,哪怕此种辩护是专制人物做出来的。在权利的法庭上,一个民主的辩护词同一个非民主的辩护词的意义上的差距绝对不如人们想像的那样大。在自由的天平上,凡托附着人的自由因素的东西的重量是同等量的。也就是说,在一个民主的秩序中,一个保守党党员,同一个工人党党员或共产党员所执之信念在政治的天平上应当是同等的。把这样的意思再发挥一下,就是说在66运动中,处于政治发展状态的中国广大青少年即使真正地持了一种毛主义的辩护,只要辩护本质上是由社会中的无权利主体提出的,那么那种辩护的价值也没有“否定”的必要。

问题的焦点还在于:当毛对66运动的辩护在经过了宗教化时期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变化的结果是被辩护的事物在辩护行为中变成了事物本身,也就是说,毛用以辩护的理论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论”,而被辩护的66运动在辩护中就变成了“文化大革命”——这样一个发生在每一个人眼皮底下的事情却变成了20世纪60年代中国社会上的最复杂的事件了。因此到末了,当66运动的意义只能够在毛的“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中存在时,66运动的意义就发生了大面积的流失,而又在这样的最关键时刻,66运动的真正意义(民主与自由)才被毛批之为“资产阶级的东西”。我对66运动的研究表明,即使在66运动者同毛的“合作”时期,毛也是批评他们的,关于这一点,人们知道多少呢?

1967年6月25日《人民日报》所转载的上海《文汇报》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与小资产阶级摇摆性”(毛授意的)一文,就公开地严厉地批评66运动者“以‘我’字为轴心,片面武断,时‘左’时右,好走极端。”训斥他们:“自以为对革命有功,老子天下第一,‘唯我独左’,‘唯我独尊’,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不仅是这样,文章的作者还用毛的口气说:“‘我’说了算,,大搞一言堂;一旦‘我’字碰壁,喝了几口水,转而闹极端民主化,撒手不管事,当起逍遥派。”1968年1月15日,由《人民日报》转载的上海《文汇报》的另一篇社论“论派性的反动性”一文,毛竟视66运动者为“反动派”,并且危言耸听地说:他们的“身上已缠上了”“资产阶级的派性”“这条大毒蛇,中毒很深”(以上文引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一书第809-1381页)。情况正如我在《对一个伟大时代的回忆与理解》中所说的那样:“在66运动中,只有毛和左毛派发现了我们狂热地推进着的文化大革命是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不是为了毛主席,不是为了党中央,不是为了无产阶级,也不是为了马列主义;只可惜这一发现到今天也是没有被社会上的明哲之士所重视,以至于他们视左毛派的发现为无物,从而把一个在性质上已经独立了连左毛派都已经承认了的人民运动非要同毛捆绑在一起不可”。

可以这样讲,“10年文革”的后“7年”,我们是同毛斗争的——这一点是许多人忽视了的东西。别人的情况我知道的不多,就以我个人的情况来说吧,70年代,我所写作的前3本书稿,都是专门地批评、批判毛和左毛派的,对毛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作为做出了非常辛辣的批判和讽刺,并对毛的理论的最后失败做了很好的预言。值得说明的是,在这一条被我称之为“第二战场”的博斗中,斗争的双方不成体统,一方是老谋深算的“战无不胜”的毛泽东,它手里握着“精神原子弹”,是以前我们眼睛中的神,而我们这些人呢?是队伍已经被解散了的游兵散勇,并且也都是刚刚走出学校门的青少年人,接受的又都是一些以毛泽东之名义传授的知识,因此,在这一较量中,我们反对毛的行为就没有得胜的可能,再则我们的行为又不得不是秘密的,下场是,我们必然地要失败;但是如果说我们可以从失败中再爬起来的话,那么毛的死亡和毛的失败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中的事件,就使他变成了“彻底”的失败者了。舍去上述这一个由上帝安排的因素不说,人类民主的最后胜利和专制独裁的最终结束,这才是问题的全部的要害。因此,在这一讲的末了,我告诉大家:在为中国民主事业奋斗时,我们中国人民有着一段既有胜利,又有失败的历史!目前如何评论和看待这一段历史,实际上是对我们中国人民的民主知识的一种实际考验,也是对我们中国人民在政治上成熟程度的一种具体的测量。

2006-4-9(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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