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僱用非法外勞75萬元裁罰基準出爐 20日上路

人氣: 174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二日電)僱佣、收容非法外勞的雇主裁罰基準今天出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區分自然人、法人兩種,依故意、過失與營利、非營利四種態樣,訂出最高罰鍰額度新台幣七十五萬元標準,一旦雇主違法情節達到勞委會裁罰基準,都以七十五萬元處罰,未達標準則依比例處罰,這項裁罰基準二十日上路。

就業服務法規定,僱用、收容非法外勞,可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由於目前僱用非法外勞被抓到後大部分以十五萬元最低標準處罰,為遏阻僱用非法外勞,日前全國治安會議中對於非法外勞影響治安問題作出相關結論,將統一各縣市裁罰基準,對於僱用、收容非法外勞的雇主,一律處以最高上限七十五萬元。

勞委會在與各縣市政府開會後,今天公佈最高罰鍰額度的標準,將違法的行為人分為自然人與法人,依故意、過失、營利與非營利四種樣態有不同標準。

根據勞委會的裁罰基準,自然人也就是一般民眾,在故意與營利的情況下,只要聘僱收容一個非法外勞、三十天以上,或是僱用兩人、僱用時間達十五日以上,就處新台幣七十五萬元。若是故意,但屬於非營利的狀況,則聘僱一名非法外勞、聘僱六十天以上,罰新台幣七十五萬元。

如果是一般民眾,在過失的情況下,也分成營利、非營利行為,營利行為只要僱用一人,僱用時間達九十天以上,就以七十五萬元懲罰,非營利的狀況則僱用一人達一百八十日以上,以七十五萬元懲罰。

勞委會表示,如果是公司行號違法,在故意的情況下,營利性僱用一人達十五日以上罰七十五萬元,僱用兩人達八日以上,罰七十五萬元,若屬非營利,僱用一人達三十日以上,罰七十五萬元。

但公司行號在過失情況下僱用非法外勞,如果是營利,僱用一人達四十五日以上,罰七十五萬元,如果是非營利,僱用一人達九十日以上,罰七十五萬元。若違法情節低於勞委會的裁罰基準,則由各縣市政府依比例懲罰。

由於懲罰由各縣市政府執行,對於各縣市政府是否會依照勞委會裁罰基準處理,勞委會坦言,裁罰基準由各縣市執行,如果不配合也無法強迫,不過若地方政府未來外勞逃逸比例過高,將會影響縣市政府評鑑分數,影響就業安定基金的補助額度。

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三月底止,約有兩萬三千餘名外勞發生行蹤不明,去年查獲七千八百餘名外勞,今年目標能比去年增加百分之二十的查獲人數。勞委會呼籲非法外勞儘快自首,否則四月二十日起,一旦查獲非法從事工作達六個月的外勞,將罰款十五萬元。

另外,任何人故意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或媒介人數兩人以上,不論過失或故意,都將處五十萬元罰鍰。

由於目前非法外勞持偽造的外籍配偶證件問題嚴重,為免雇主不小心聘僱到非法外勞而遭到懲罰,勞委會提醒雇主,如果僱用外籍配偶,應比對拘留證與護照資料,同時到派出所確認僱用的外籍配偶是否為合法拘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