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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版國防改革案 台國防部每兩年須定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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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六日電)台灣多位朝野資深國防立委共同提案的國防改革法案即將出爐,聯合作戰、組織架構、軍事教育、專業分流將是改革重點。立委並要求國防部必須在每屆總統就任兩年內,組成由國防部長任主委,成員包括立委在內的國防改革委員會,同時每兩年定期向立院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由於國防改革方案包括多項重大國軍政策走向,因此法案若過關,將使立委代表的國會民意,得以藉國防改革委員會的討論,直接納入官方政策。立委也說,相關機制並無違憲問題,同時由國防部長任主任委員,更使得此一委員會具相當的代表性。

包括民進黨籍立委李文忠、湯火聖(南投縣)、國民黨籍立委林郁方(台北市)、帥化民(不分區)、盧秀燕(台中市)、廖婉汝(屏東縣)、親民黨籍立委顧崇廉(不分區)、趙良燕(高雄縣)、台聯黨籍立委何敏豪(台中市)等九位曾任國防委員會召委的國防資深委員,仿效美國高尼法案精神,共同提案建議修改相關法律,展開下一波的國防改革。

聯合作戰、組織架構、軍事教育、國防自主等面向,將是國防改革法案重點;國防委員會後續並將陸續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

之前在李文忠的推動下,「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條例」、「軍事教育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等六大修正案已完成正式提案,也已與國防部、學者專家完成溝通。

立委指出,為避免前述調整衝擊太大,主張予國防部一到三年緩衝期。同時為落實改革,國防部應每二年就上述五個面向改革的執行情形向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報告。並希望透過教育訓練、準則、組織的持續改革,協助建立現代化軍隊。

在國防改革委員會成員方面,立委擬增添國防部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置委員九至十一人,任期一年,除專家學者、退役將領、國防部官員外,也須包含若干名額的國防委員會立委。

朝野立委也在法案增添多項主張,包括現職國防部文職人員須與現役軍人一樣保持政治中立。也將要求國防部重新檢討機密劃分。至於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之相關人員,立委主張,應經安全認證與定期檢討。法案也要求國防預算含特別預算應調高為GDP百分之三。

立委也指出,國防法雖明訂國防自主原則,但僅宣示以自製為優先,未明確規範自製或外購條件,也未訂定研發國防關鍵技術獎勵辦法。外購時,對直接工合沒有要求;且工合需求由既無專業、又無利害之建案單位提出,均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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