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一場車禍三條命 凸顯憲法裝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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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 有愈來愈多的中國人覺醒於中國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但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中共政權下的中國憲法只是個裝飾品,中共的法律體系基本上並不容許人民引用中國憲法挑戰他們相信已違反中國憲法的法律或政策,有許多案例可以證實中共憲法根本無法保障中國人民的基本權利。

根據紐約時報14日報導,1991年離開家鄉來到郭家沌(Guojiatuo,音譯)落腳,為生活打拼最後成功的開設肉鋪的現年38歲的何慶之(He Qingzhi,音譯),其遵守中國一胎化政策所生的唯一的女兒何圓(He Yuan,音譯),與兩名住在同一條街上,且就讀同一所學校的年齡相仿的同伴,在去年12月15日的同一場車禍中死亡。根據中國的法律,由於何慶之是外移人口不是註冊的都市居民,因此何圓的死亡所能獲得的賠償不及其他兩位受害者的三分之一,此表示何圓生命的價值遠低於其他兩位同伴。

西方的法律對於生命的價值也是因人而異,其係根據個人的收入情況及其他因素。然而何慶之的例子卻有所不同。何慶之雖然已移居到郭家沌15年,但他還是只有臨時居住卡,必須每年更新,才能繼續以外移工人的身份居住在郭家沌,並且自從開設肉鋪後他按時繳交地方稅。何家的情況與其他兩名受害者的情況相仿,若以西方的法律論斷,應可獲得同等的賠償,但在中國,中共法律歧視何家的理由,只是因為他是註冊的鄉村居民。

根據何家的律師周偉(Zhou Wei,音譯)表示,中國的戶口制度決定了每個人的「權利」,中國人民的權利依註冊地點的不同而異,以致外移人口能獲得的政府的福利相對較少。他說:“人們很難理解這些不利鄉村居民的歧視以及不公平待遇。”數年來,周律師透過處理數件指控政府部門非法歧視人民權利的個案,如以身高、性別以及B型肝炎等條件限制工作權的個案,挑戰中國憲法是否真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在這些個案中,竟然沒有一件是因為主張中國憲法基本權而獲勝訴。

憲法理論上為中共各級政府制定法律或規定的最高指導,但實際上,中國共產黨凌駕在中國憲法之上,因為擴大中國憲法的權力或提高法院的權力,都將改變政治體制,這是中國共產黨所不樂見的。中共當局的判斷是根據中國共產黨掌控的國家立法機制「人民大會(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的領導,而不是根據法律,而人民大會從未針對有關中國憲法的爭議發表公開的評論。

何先生表示,他是在爭取孩子的尊嚴,並不是為了賠償金。何家與律師仍在努力透過各種管道爭取同等的賠償,由於目前所獲得的回應是正面的,因此何家尚未正式提出法律控訴。但即便是何先生最後獲得更多的賠償,他還是無法確認是否可享有憲法賦予他的權利,這也是周律師未來的努力目標。

在中國推動法律改革者則相信,建立完善的法治體制的關鍵在於憲法概念的強化,因此他們推動設立獨立的憲法法院,以使中國人民有機會訴諸憲法,以致檢視中國共產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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