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一场车祸三条命 凸显宪法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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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编译) 有愈来愈多的中国人觉醒于中国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中共政权下的中国宪法只是个装饰品,中共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并不容许人民引用中国宪法挑战他们相信已违反中国宪法的法律或政策,有许多案例可以证实中共宪法根本无法保障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

根据纽约时报14日报导,1991年离开家乡来到郭家沌(Guojiatuo,音译)落脚,为生活打拼最后成功的开设肉铺的现年38岁的何庆之(He Qingzhi,音译),其遵守中国一胎化政策所生的唯一的女儿何圆(He Yuan,音译),与两名住在同一条街上,且就读同一所学校的年龄相仿的同伴,在去年12月15日的同一场车祸中死亡。根据中国的法律,由于何庆之是外移人口不是注册的都市居民,因此何圆的死亡所能获得的赔偿不及其他两位受害者的三分之一,此表示何圆生命的价值远低于其他两位同伴。

西方的法律对于生命的价值也是因人而异,其系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及其他因素。然而何庆之的例子却有所不同。何庆之虽然已移居到郭家沌15年,但他还是只有临时居住卡,必须每年更新,才能继续以外移工人的身份居住在郭家沌,并且自从开设肉铺后他按时缴交地方税。何家的情况与其他两名受害者的情况相仿,若以西方的法律论断,应可获得同等的赔偿,但在中国,中共法律歧视何家的理由,只是因为他是注册的乡村居民。

根据何家的律师周伟(Zhou Wei,音译)表示,中国的户口制度决定了每个人的“权利”,中国人民的权利依注册地点的不同而异,以致外移人口能获得的政府的福利相对较少。他说:“人们很难理解这些不利乡村居民的歧视以及不公平待遇。”数年来,周律师透过处理数件指控政府部门非法歧视人民权利的个案,如以身高、性别以及B型肝炎等条件限制工作权的个案,挑战中国宪法是否真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在这些个案中,竟然没有一件是因为主张中国宪法基本权而获胜诉。

宪法理论上为中共各级政府制定法律或规定的最高指导,但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凌驾在中国宪法之上,因为扩大中国宪法的权力或提高法院的权力,都将改变政治体制,这是中国共产党所不乐见的。中共当局的判断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掌控的国家立法机制“人民大会(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的领导,而不是根据法律,而人民大会从未针对有关中国宪法的争议发表公开的评论。

何先生表示,他是在争取孩子的尊严,并不是为了赔偿金。何家与律师仍在努力透过各种管道争取同等的赔偿,由于目前所获得的回应是正面的,因此何家尚未正式提出法律控诉。但即便是何先生最后获得更多的赔偿,他还是无法确认是否可享有宪法赋予他的权利,这也是周律师未来的努力目标。

在中国推动法律改革者则相信,建立完善的法治体制的关键在于宪法概念的强化,因此他们推动设立独立的宪法法院,以使中国人民有机会诉诸宪法,以致检视中国共产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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