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遠百未揭露重要資訊 金管會罰徐旭東12萬元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九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遠東百貨公司未依規定公告取得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股權依據的重要會議紀錄,並對負責人徐旭東處以新台幣12萬元罰鍰。金管會今天發函給遠百,請其在收文的兩天內,補公告會議紀錄重要內容及截至目前為止的執行情形。

金管會表示,遠東百貨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2項第2款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規定,在民國91年9月23日有關取得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股權依據的重要會議紀錄,未在兩天內公告,因此依證交法第178條第1項第3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負責人徐旭東處以12萬元罰鍰。

有關太百未依規定公告重要資訊,證期局表示,已分別在今年1月、3月函請太百提書面說明,今天並依規定予以處分。

另外,上市櫃公司未依規定揭露重要資訊,依證交法第178條規定,罰鍰金額為24萬元到120萬元。不過,太百違規時尚未修法提高罰鍰,原規定罰鍰為12萬到60萬元,因此,金管會依照太百行為時的規定,處以12萬元罰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