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毛巾反倾销税 台湾入会后首项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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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二十九日专电)中华民国财政部决定对大陆进口毛巾,课征“临时反倾销税率”,资料显示,这将是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采取的第一项“贸易救济”手段。

财政部今天宣布,对大陆进口毛巾第一阶段的临时反倾销税率,除了昆山森鸣纺织及浙江双灯家纺,分别课征百分之一百零七以及一百零九之外,其他所有的大陆厂商一律课百分之两百三十七点七的临时反倾销税。关政司长简良机说,这是财政部祭出临时反销税率最高的一次。

WTO的资料显示,台湾于2002年入会以来,未曾采取任何反倾销税、反平衡税及防卫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因此对大陆毛巾的临时反倾销税是过去四年来,台湾首度对进口产品采与贸易救济行动。

台湾目前对两项日本及韩国产品,还课征反倾销税,但都是在台湾加入WTO以前就以实施。

根据WTO规定,台湾对于中国大陆毛巾课征反倾销税,应正式通报WTO秘书处。

这项措施最长可以持续四个月,财政部要在九月决定是否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并认定反倾销税率。

至于台湾在四月底引用中国入会时的特定产品防卫措施,通知中国就毛巾进口案进行咨商,专家指出,依规定,两岸应在六十天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否则台湾有权决定是否实施防卫措施。

如中国拒绝与台湾进行咨商,台湾在六十天到期后将决定是否采取防卫行动。至于是否可能同时实施反倾销税及防卫措施?WTO专家指出,决定权当然在台北当局,但根据现况,没有国家对同一进口同时采取两项救济措施。

他强调贸易救济行动在提供“足够、而非过度”的保护,理论上,一种行动就应足够,否则会出现双一罪二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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