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大股東登陸投資 將強制揭露資訊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盧麗玉/台北報導〕燦坤因會計師不願簽證中國地區財報,被打入全額交割股,上市櫃公司赴中投資該如何監督公司財報問題,引發立委撻伐,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在立院答詢時表示,未來企業大股東赴中投資須予以揭露。

呂東英表示,未來公司大股東以個人名義赴中國投資,利用公司資源,從事與公司相同和類似的營業項目,或與公司有利益衝突之投資,需在年報或半年報中以附註的方式揭露投資明細。不過究竟「大股東」指的是個人或法人、持股多少以上才算大股東、與公司相同或類似的營業項目究竟涵蓋哪些範圍,這些問題需請經濟部明確定義後,才能進一步動作。

金管會強調,這項規定要從法律規範,或以行政指導方式執行以及實施時間等問題,目前還處於研擬階段,如果來得及,最快會在今年半年報申報時實施。

呂東英表示,雖然相關資訊揭露後,這部分獲利不見得列入公司財報,但這是要讓公司資訊更透明,也讓投資人自行衡量這家公司值不值得投資。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