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紫陽致全體政治局常委委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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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美國之音2006年5月31日(新世紀新聞網提供)報導)

你們好:

我在9月12日曾給黨的十五大寫過一封信,建議重新評價“六四”問題。此信想必你們都已看到。自從信發出之後,我就被禁止會客、外出,完全限制了我的自由,把我從半軟禁升級為完全的軟禁了。對於這一嚴重違法行為的發生,我曾寫信給中央辦公廳要求解決,但一直至今,對我的軟禁仍在繼續,因此我不得不直接向你們反映。

我作為一個黨員,就某一問題向黨的代表大會提出建議,是正常行使黨員的權利,這是黨章明文規定了的。不管我的建議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不管黨的代表大會是同意審議、還是不同意審議,我都既不違反黨章,也不違反國家法律。而現在對我實行軟禁,剝奪我作為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是己經把我作為一個觸犯了國家法律的人對待了。但我不知道我究竟觸犯了甚麼法律,也不知道是由國家哪一個執法部門經過何種法律程序行使實施對我軟禁的權利的。這樣不明不白的隨意就可以對一個人實行軟禁,可剝奪一個人的公民權利,難道不是對社會主義法制的粗暴踐踏麼?!

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除了文化大革命那個年代,因持有不同意見而被剝奪人身自由、實行軟禁的事也很少有過。就在1962年毛主席大講階級和階級鬥爭時,對彭老總的“萬言書”雖然非常憤怒,也並未剝奪他的人身自由,還分配他去了三線建設指揮部工作。而在我們黨早已深刻總結了過去左的沉痛教訓以後,十多年來一直強調建立社會主義法制的今天,尤其是在江總書記剛剛在黨的十五大向國內外鄭重宣佈了我黨要堅持“依法治國”,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時候,在中央身邊竟然發生了如此粗暴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的事,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自從1989年6月以來,我被非法軟禁、半軟禁、軟禁己有8年之久,還不知道這種被剝奪自由的日子還要繼續多久。這對我一個將近80歲的老人的身心健康來說,無疑是個很大的傷害。但更為嚴重的傷害還在對我們的黨和黨中央的形象上。人們不會不把在我身上發生的這些事情,拿來同十五大所宣佈的“依法治國”的原則相對照的,從而對所宣佈的那些重大原則的可信性做出自己的判斷。而且我們的後人將來在評論黨的這段歷史時,也決不會把一個因抱有不同意見的黨員而竟然遭到長期被軟禁和剝奪公民權利這件事看作是它的光彩的一頁。

我希望我的這封信能引起總書記和常委同志的重視和關注。我希望發生在中央身邊的這種有恃無恐的違法亂紀行為能夠早日制止,我希望能早日解除對我的軟禁,恢復我的人身自由,使我不再在一種孤寂、抑鬱的情境中渡過餘年!

趙紫陽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趙紫陽致十五大主席團並轉交全體代表的一封信

十五大主席團並轉交全體代表同志們:

這次召開的十五大是我們黨在二十世紀最後一次代表大會。再過兩年多的時間,就將進入二十一世紀。值此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關鍵時刻,我衷心祝願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請允許我向大會提出一個對“六四”事件重新評價的問題,請予審議。

令舉世震驚的“六四”事件已經過去了八個年頭。現在回過頭來看,有兩個問題應該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回答。

第一,那次學潮不管存在甚麼偏激、錯誤和可指責之處,但把它定性為“反革命暴亂”是沒有根據的。既然不是反革命暴亂,就不應該採用武裝鎮壓的手段去解決。當時的武裝鎮壓雖然迅速平息了事態,但不能不說人民也好、軍隊也好、黨和政府也好、我們的國家也好,都為當時的那種決策和行動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其消極影響直到今天還依然在黨群關係、台海兩岸關係以至我國的對外關係中繼續存在。由於這一事件的影響,還使十三大開始的政治改革中途夭折,政治體制改革嚴重滯後,以至造成在我國經濟上改革開放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種種社會弊端迅速滋生蔓延,社會矛盾加劇,黨內外腐敗懲而不止,愈演愈烈的嚴重情況。

第二,對那次學潮當時是否可以找到一個更好的辦法,既避免流血又可以平息事態呢?我當時提出“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就是為了爭取這種結局。我現在仍然認為採取這種方式是可以不流血地平息事態的,至少可以避免嚴重的流血衝突。大家知道,當時學生中的多數是要求懲治腐敗和促進政治改革的,並不是要推翻共產黨,顛覆共和國。如果我們不把學生的行動視為反黨、反社會主義,而接受他們的合理要求,採取耐心的協商、對話、疏導,事態是可以平息下去的。這樣就不僅能夠避免流血衝突所帶來的種種負面影響,而且能夠在執政黨、政府和人民之間建立起一種新型的溝通和互動模式,促進政治體制的改革,使我們的國家不但在經濟改革上取得豐碩成果,在政治體制改革上,也將會出現一種新的局面。

對於“六四”事件的重新評價問題,遲早是要解決的。即使時間拖得再久,人們也不會淡忘掉的。早解決比晚解決好,主動解決比被動解決好,在形勢穩定時解決比出現某種麻煩時解決好。現在全國形勢尚屬穩定,思改怕亂成為多數人的共識,人們當年的那種激動情緒也逐漸趨於平靜,我們黨如果能在這種情況下主動提出重新評價“六四”事件的問題,並主持進行這一工作,是可以排除來自不同方面的極端情緒的干擾,而把解決這一歷史難題的進程引上理性、寬容、和解,以及嚴格遵照解決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注重總結經驗教訓,不注重追究個人責任”的正確軌道上來。這樣就既可以使歷史難題得到化解,保持國內局勢的穩定,同時也可以為我國的改革開放爭取一個更好的國際環境。希望我們黨審時度勢,早作抉擇。

以上建議供大會審議。

趙紫陽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二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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