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訊】華僑時報社長周錦興以為機會來了,跳出來又發所謂「錦言」,可我認為只是胡言謅語。
道理一:他說法輪功張貼了「巨型血淋淋的壁報」,據我看來,蒙市唐人街廣告欄裡確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者的照片。對此,有良知的人是會表同情和重視的。社長不譴責強盜殺人,反而鞭撻受害者和同情者,肯定不對。
道理二:所謂「錦言」中,有「霸佔中山公園」一說,社長十分武斷,霸道。他把公共場所中警方認可的活動,不少中外人士歡迎的群體煉功進行誣陷,這也是不對的。
道理三:說「法輪功繼續煽動仇恨」,社長太健忘了。當初,臭名昭著的特務何兵送的文章,別家華人的報紙拒刊,社長一錯再錯幫她造謠誣蔑法輪功,以致惹上官司,又發特刊企圖煽動僑社間的仇恨。加拿大憲章中有一條,禁止煽起各族團體間相互仇視。身為加國公民,不遵守本國憲章法律,卻與中共惡黨長期保持高度一致,仇視別的群體,難道這是正確的做法?
奉勸社長先生,為虎作倀只會毀了自己和禍延後代,回頭是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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