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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府尋求企業贊助 讓生活環境公共藝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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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十四日電)公共藝術攸關市容景觀、優質環境,及居民生活品質,但必須兼顧「公共」與「藝術」兩者之平衡。台北縣府文化局推動公共藝術,也擴大企業參與,希望比照台北市木柵線捷運高架橋柱「下班的魚兒」,以及北市仁愛路原財神酒店外牆「隆河上的星夜」,尋求企業的募捐贊助。

台北縣府本應作為公共藝術的表率,但不是所有的公共藝術都為民眾所接受。文化局長朱惠良表示,台北市建成國中、撫順公園、國道五號關廟服務圈、內湖區大湖公園等案例,都是很好的公共藝術與民眾互動的案例,可以作為台北縣府借鏡。

走進國道五號關廟服務圈的廁所,可以看見磁磚上的人像,一個個都是「鳳梨人」或「麥草人」,相當逗趣。這些是藝術創作者范姜明道結合民眾的參與,以及地方產業鳳梨融合為公共藝術。

藝術家黃致陽則以民眾以冰店水袋驅趕蚊蠅的景象,發想為大湖公園內創作千個祈福水袋,邀民眾一起參加創作。朱惠良推崇這些公共藝術案例,是由民眾和藝術家一起發想,匯集創意而完成之作品。

她說,生動地展現出公共藝術的教育性、啟發性、趣味性與在地故事性。經過民眾積極參與互動之過程,公共藝術才能「深化」與「活化」居民生活,成功地融為一體。

不過,許多建築物的公共藝術,是「為設立而設立」,副縣長陳威仁就以縣府大樓設置賴純純的作品「北縣啟示錄」為例指出,縣府想要更換卻遭藝術家反對,必須依照規定放置五年。

他說,「形同被藝術家綁架,每天要看同一件作品。難道要看一輩子?實在很可憐。」這樣失了當初設置公共藝術的美意。

公共藝術也不一定要設置雕塑,也可考慮以文化藝術活動方式辦理。縣府原有的公共藝術「鳳凰日晷」等,民眾參與度不夠,縣府文化局希望透過活動,活化公共藝術走入民眾的生活。

日前,縣府秘書室在一樓大廳設置藝術區,提供民眾歇腳與欣賞藝術,但過程中,完全摒除文化局參與。朱惠良說「我完全未被告知」,造成完工後展區成果見仁見智,甚至有人認為破壞其餘公共藝術創作。

實際上,包括台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的「彩雲呈祥」等,都是優良的公共藝術案例,縣長周錫瑋計畫未來每個重大建設都應提撥部分金額,作為公共藝術基金,請學者專家參與審查,研究適當設置地點、作品。

目前,僅有台北市、高雄市、彰化縣設置有公共藝術基金。文化局表示,已完成之公共藝術民眾也都是被動參與,未來將主動邀請民眾與藝術家多元互動,同時將同步辦理公共藝術研習營、專業人員訓練、民眾研習與導覽等公共藝術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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