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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
【大紀元8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針對台開案趙建銘等三名被告交保案,台北地檢署認為,趙等人仍有再犯、逃亡、串證之虞,昨天第三度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法院原裁定指出,被告現為總統女婿,羈押必要性不高,不過,檢方認為,總統女婿僅是親屬身分關係,與憑藉自己的品操、學識、能力所獲的社會地位不同,此理由顯難令人信服。
檢方抗告書指出,被告趙建銘是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第二項法定本刑七年以上重罪,高院一再發回指示地院查明的理由是,法院認為趙建銘有逃亡之虞,但為何認為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即可消除逃亡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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