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TC公佈電話用戶權利

標籤:

【大紀元9月2日訊】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通信委員會(CRTC)本週二公佈了一項消費者權利法案,列出了多項電話用戶應該享有的權利,希望消費者能清楚自己享有的權利。
  
本週二, 廣播電視和通信委員會公佈了16項消費者應該享有的權利法案,其中包括消費者通話時的隱私權及聾啞人享有電話服務的權利等。CRTC要求,電話公司需要將這些權利法案張貼在電話公司的網頁上和下一版的電話查詢本上。
  
這個權利法案中列出了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兩種權利:服務押金和電話公司打算終止提供服務時消費者的權利。據悉,這些權利法案只適用於本地電話服務,而不適用於手機或長途電話公司。
  
法案中指出,只有在電話公司沒有消費者的任何信譽歷史或信譽不夠好時,才能要求消費者先交押金後服務;另外,電話公司必須向消費者解釋為甚麼需要押金,並同時提供其他的可行辦法—如獲得銀行的信譽證明等;在其他方法不可行的情況下,電話公司可以要求顧客交押金,不過押金的總數不能超過3個月的服務費數額。另外,公司不能因為消費者未交手機或網絡的費用而停止提供電話服務。
  
為了方便普通民眾瞭解電話業的一些規定和政策,從三年前,廣播電視和通信委員會就開始徵求消費者團體和電話公司的意見,重新制定消費者權利法案。
  
不過此前,很多電話公司認為,廣播電視和通信委員會沒有必要制定這些權利法案,因為這些條款已經清楚地列在電話查詢本上或電話公司的服務條款之中。
  
公眾利益倡導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的羅福德(John Lawford)稱,這是令人高興的發展。他說:「目的是讓消費者瞭解這些權利,這樣他們在與公司有爭執之時,可以準確地說明他們應享有的權利,理論上這會讓所有的人都感到更高興。」
  
有關權利法案的更多內容,可以查詢下面的網址www.crtc.gc.ca/archive/ENG/Decisions/2006/dt2006-52.htm(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新唐人電視台獲准落地加拿大
中共媒體擬登陸加國遭反對
九家電視台娛眾還是愚眾?
加華人社團呼籲拒絕中共電視台播放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