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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容積移轉要點 議員要求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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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五日電)已經由縣府公告的行政命令「臺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今天遭縣議員提案要求異議,暫緩實施。等改成立法性質的「自治條例」後再送議會審議。由於本案牽扯許多利益與權益糾葛,預料將來在議會審議,也是困難重重。一整天議會,縣議員對容積移轉案砲聲隆隆。

台北縣政府城鄉局長李得全表示,現行容積移轉制度鬆散、混亂,一縣三制。對於接受基地的面積、臨路條件、可移轉量、審查規範及申請表格等都不同,造成申辦及管理上困難。

台北縣政府原先希望通盤檢討相關法令,以提高行政效率與都市生活環境品質。日前已經發函公告,定於十月一日實施容積移轉相關新規定。

其中,受爭議與部分縣議員高度關心的部分,包括建築基地申請容積移轉案,接受基地臨接道路未達八公尺,或容積移入量超過接受基地的百分之四十,必須先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通過。

容積移轉案在建築業界引起不小震撼,包括縣議員曾文振等人爭相申辦案件,並且抱怨縣政府延誤辦理時效。一整天議會,多位縣議員以交叉火網抨擊副縣長陳威仁、城鄉局長李得全,甚至要求縣長周錫瑋要出面。曾文振、張瑞山等人認為,改善都市景觀不是一蹴可幾。

李得全指出,比起台北市,台北縣的法令可說是寬鬆許多。而縣府也希望比照中央的規定,才能嚴格為都市景觀把關。也希望避免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逃生救災不及的悲劇重演。

李得全說,國外各地實施容積移轉政策,沒有將道路納入移轉許可範圍,台北縣過去在四米或六米的巷弄內的大樓,可以透過既成道路的容積移轉,順利在狹小巷道中興建,不但生活環境品質更加惡化,並造成公共安全的疑慮。

陳威仁答應加速已送件的審查時間與流程,周錫瑋指示相關單位持續與縣議會溝通,在新法令尚未修定完成並公告實施前,須秉持依法行政精神,依現行法令辦理容積移轉案件。

縣議會下午開會時,包括議員陳永福、蕭貫譽、游輝廷、廖秀雄及曾文振等人仍持續針對該公告函文表示異議,最後並決議要求縣府暫緩實施。中場休息時,陳威仁頻頻與議員溝通,曾文振則指著一旁的李得全說,「我是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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