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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容积移转要点 议员要求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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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五日电)已经由县府公告的行政命令“台北县都市计划容积移转许可审查要点”,今天遭县议员提案要求异议,暂缓实施。等改成立法性质的“自治条例”后再送议会审议。由于本案牵扯许多利益与权益纠葛,预料将来在议会审议,也是困难重重。一整天议会,县议员对容积移转案炮声隆隆。

台北县政府城乡局长李得全表示,现行容积移转制度松散、混乱,一县三制。对于接受基地的面积、临路条件、可移转量、审查规范及申请表格等都不同,造成申办及管理上困难。

台北县政府原先希望通盘检讨相关法令,以提高行政效率与都市生活环境品质。日前已经发函公告,定于十月一日实施容积移转相关新规定。

其中,受争议与部分县议员高度关心的部分,包括建筑基地申请容积移转案,接受基地临接道路未达八公尺,或容积移入量超过接受基地的百分之四十,必须先提送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通过。

容积移转案在建筑业界引起不小震撼,包括县议员曾文振等人争相申办案件,并且抱怨县政府延误办理时效。一整天议会,多位县议员以交叉火网抨击副县长陈威仁、城乡局长李得全,甚至要求县长周锡玮要出面。曾文振、张瑞山等人认为,改善都市景观不是一蹴可几。

李得全指出,比起台北市,台北县的法令可说是宽松许多。而县府也希望比照中央的规定,才能严格为都市景观把关。也希望避免芦洲“大囍市”社区火灾逃生救灾不及的悲剧重演。

李得全说,国外各地实施容积移转政策,没有将道路纳入移转许可范围,台北县过去在四米或六米的巷弄内的大楼,可以透过既成道路的容积移转,顺利在狭小巷道中兴建,不但生活环境品质更加恶化,并造成公共安全的疑虑。

陈威仁答应加速已送件的审查时间与流程,周锡玮指示相关单位持续与县议会沟通,在新法令尚未修定完成并公告实施前,须秉持依法行政精神,依现行法令办理容积移转案件。

县议会下午开会时,包括议员陈永福、萧贯誉、游辉廷、廖秀雄及曾文振等人仍持续针对该公告函文表示异议,最后并决议要求县府暂缓实施。中场休息时,陈威仁频频与议员沟通,曾文振则指着一旁的李得全说,“我是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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