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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斃死豬肉灌香腸 五人遭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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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市八日電)台南檢、警單位去年九月間在台南查獲一起非法販售斃死豬肉案件,起出總重約一公噸的斃死豬肉以及香腸、肉脯等加工成品、半成品。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提起公訴,五名被告分別被求處三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每人併科罰金高達新台幣五百萬至八百萬元。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王家寓與林賜平、陳花夫妻自二○○四年七月起,向南部地區養豬戶收購斃死豬,利用合法化製工廠掩護,私宰斃死豬肉賣給下游加工業者湯汾南及鄭金龍。

湯汾南及鄭金龍明知豬肉為來路不明的斃死豬肉,卻仍灌製成香腸販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每月售出約一千公斤,導致不計其數的斃死豬肉香腸被社會大眾吃下肚。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周盟翔在起訴書中形容五名被告為典型「見利忘義」、「不顧他人死活」的黑心商人,應予嚴懲。

分別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畜牧法、食品衛生管理法求處被告林賜平、湯汾南有期徒刑七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八百萬元;王家寓有期徒刑六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鄭金龍有期徒刑五年,併科罰金七百萬元;陳花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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