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交通部:金門港仍維持金門港務處為管理機關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十二日電)針對立法委員吳成典建請將金門商港由中央接管,交通部表示,有關金門港埠經營管理體制,仍維持金門縣政府設置金門港務處為管理機關,未來俟全國航港管理體制確定後,再做通盤性檢討。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成典(金門縣)是以商港法規定,金門商港的規劃興建及管理經營業務,應屬交通部職權,提案建請中央接管,案經行政院交給交通部研處,交通部作以上答覆。

交通部指出,金門縣政府自戰地政務解除接管金門商港以來,已完成多項港埠建設,並提供小三通輸運服務,成效卓著,交通部各港務局因應人事精簡政策,人力緊縮,實未能增設組織或移撥人力接管金門商港。

交通部說,為協助金門商港相關建設之推動,除邀集相關學者專家組成「交通部推動金門港建設執行小組」外,並由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擔任金門水頭商港興建工程委託技術總顧問,目前運作順遂,未來仍將於工程技術方面予以全力協助。

交通部表示,在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間,為配合台灣省政府組織功能調整,檢討修正商港法部分條文時,曾多次邀請金門縣政府等有關單位,召開研商金、馬國內商港管理體制歸屬及法源依據的相關會議,金門及連江縣政府均表示同意維持由地方政府管理,因此,修正商港法,明確賦予地方政府經管商港的法源。

此外,交通部說,港埠建設與地方發展息息相關,除港埠整體規劃需與全國港埠發展政策一致外,由地方政府管理,當可與地方施政相互配合,收因地制宜的效果,有關金門港埠經營管理體制,仍維持金門縣政府設置金門港務處為管理機關,未來俟全國航港管理體制確定後,再做通盤性檢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