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梅案宣判後 孟城華裔反應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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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毅孟菲斯報導) 在1月23日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宣佈賀梅應該立即歸還給親生父母賀紹強夫婦後,聽聞消息的當地華裔反應不一,有人為賀家感到高興,有人覺得賀梅回到賀家不會幸福,有的想知道賀家會不會回中國,有的為貝克家感到難過。

賀梅是人們關心的中心。林先生在孟菲斯做生意二十多年了,「她(賀梅)回到中國會健康成長嗎?看看現在大陸的食品質量。」當他知道賀梅有美國的出生證,到18歲時她可以選擇回到美國,林說,「就算這樣,她在美國也沒有親戚朋友,自己一個人會很苦的。」「最好的結局是兩家保持一個和睦的關係,她可以來回走動。」

兩家有可能成為朋友嗎?羅琴的律師羅伯特·高登先生說,「他們(貝克家和律師拉利·帕裡希)幾年來一直氣勢洶洶,現在他們的態度才有軟化。孩子的移交是本案最關鍵的一步,我們已經諮詢了幾個心理專家,得到的說法各有不同,我們認為只有雙方友好合作,對賀梅才是最好的。」

2004年2月28日,高登律師和羅琴在民事法庭交談,翻譯陳江


2004年2月28日,賀紹強在民事法庭作證,回答雙方律師提問


2004年2月28日,民事法庭休息期間,賀紹強的律師西格爾(左二)和羅琴的律師高登(右二)和其他法學專家討論


在六年長的訴訟期間,貝克家的律師拉利·帕裡希曾經寫信警告僱用賀紹強打工的中餐館老闆,他們僱用賀是違反美國移民法,因此賀在最初幾年中不能保持一份工作長久。帕裡希還要求美國移民局立即將賀紹強和羅琴遞解出境,並指賀為了留在美國才故意纏訟官司。

2004年2月25日,貝剋夫婦在民事法庭聽證


帕裡希還曾警告孟菲斯大學幾位幫助賀家的華裔教授,說如果他們繼續利用學校的資源幫助賀將被起訴。原籍台灣的王鐵頤教授回答說,「我們已經是終身教授了,不怕,要打官司就打吧」。結果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在賀家這方面,有媒體報導羅琴曾多次舉著一塊「還我孩子」的牌子到貝克家外面抗議,並大聲呼喊要孩子,一站就是幾個小時。

電腦軟件師丁小姐說她的一個朋友認識那位告了賀紹強的中國女士,「當然她說的話肯定對賀不利,但是小女孩還是應該回到父母身邊,如果能在美國長大就最好了。賀紹強回中國應該是個名人了。我丈夫說,他(賀)經歷了這麼多官司,可以回中國開個諮詢公司,專門幫助中國公司打海外官司,應該很賺錢的。」

2004年3月11日,在民事法庭聽證結束和宣判之前,賀紹強回答孟菲斯華人社區部份人士的提問,就大家關心的問題做解釋,希望贏得華人社區的支持。


2004年3月13日,孟菲斯多個少數民族社區的領袖,法律專家和部份華裔支持者在中城區DAYS INN旅館會議室舉行「賀梅案中的法律問題公開討論會」。


蔡金良先生是賀家長期的支持者,他說,「我很高興看到這個結果,這個判決對所有在美國的華人家庭都是有利的。」蔡還把判決結果用電子郵件通知了其他民族的社區領袖。蔡先生曾幫助組織了許多當地華裔在民事法庭審理時輪流到庭旁聽,給賀家鼓勵打氣,組織了孟菲斯和納甚維爾的華裔和其他少數族裔在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外示威,抗議民事法庭和上訴法院判不公正和對華裔的偏見。

徐女士是計算機維修技術員,「我覺得賀梅和貝剋夫婦一起生活更好。作為一個母親,我不能接受一對夫妻在小孩三個星期大時就交給別人養,而貝克家對一個不是親生的孩子,這樣撫養了八年,他們對孩子是真心的好。看看我們這個城市的華人,有困難的家庭很多,但是他們最多也就是帶回國交給爺爺奶奶,姥姥老爺帶,沒有他們這樣的。」

不過六年的艱苦生活和磨煉多少也改變了賀紹強衝動的脾氣。「那個時候,他(賀紹強)很兇的,誰敢得罪他,他要告你的。」林先生說,「不過現在他好多了,客氣了。」

2004年2月25日,心理張醫生從加州來到孟菲斯,在民事法庭為羅琴做證她沒有不適合做母親的心理問題。(圖片為法庭外走廊內的監視器截圖)


「這些年來也沒有聽說他又打上別的官司了,和羅琴的關係也好了,患難夫妻嘛,」丁小姐說。

不管眾人如何想,賀家現在的希望是儘快看到孩子。「星期天(1月28日)就是賀梅的八歲生日了,」高登律師說,「我的當事人希望他們兩家可以一起給她過生日,作為第一步。但是這需要貝克那方的合作。」

當被問到賀家會不會或者是否打算回中國,高登律師說,「這個我不能回答,我的當事人還沒有和我商量過。」

2004年10月31日,在民事法庭宣佈賀家失去父母權之後五個月,華人社區賀家的朋友們和王鐵頤教授(中坐)在張錚家為賀梅的弟弟安迪過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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