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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羅莎颱風災害損失 速申請稅捐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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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南縣報導)這次柯羅莎颱風襲台,重創了台南縣,民眾若因颱風、豪雨侵襲致房屋、土地、車輛遭受損失者,可依規定程序向稅捐處申請減免,台南縣稅捐稽徵處提醒受災民眾注意申請期限問題。

台南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如果房屋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減半徵收房屋稅,毀損達5成以上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及因坍塌至不堪居住者,可免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得將減免原因、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稅捐處或鄉鎮市公所申請減免。

至於因山崩、地陷、流失及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則可全免徵,申請期限在每年地價稅開徵的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前向稅捐處或鄉鎮市公所申請減免,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次年期起減免。

而屬台南縣車籍的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的車主,如因車輛受災害損失,暫無法行駛,或不堪使用者,請車主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規定向監理站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後,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稅捐處申請,即主動溯自災害日起退還報停期間或報廢後的使用牌照稅。

有任何疑問,請撥台南縣稅捐稽徵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66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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